飞马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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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1-04
甲公司飞马国际
乙公司黄壮勉
定价依据发行价格为1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6.65元/股)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万股,发行对象为黄壮勉、深圳前海骏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马投资”)。其中黄壮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骏马投资为公司管理层持股公司。2、本次发行对象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黄壮勉、赵自军、张健江、郑海波、王丽梅已在审议本事项的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4、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及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39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1-04
甲公司飞马国际
乙公司深圳前海骏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发行价格为1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6.65元/股)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万股,发行对象为黄壮勉、深圳前海骏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马投资”)。其中黄壮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骏马投资为公司管理层持股公司。2、本次发行对象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黄壮勉、赵自军、张健江、郑海波、王丽梅已在审议本事项的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4、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及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0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甲公司飞马国际
乙公司黄壮勉
定价依据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100.00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3,436.00元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黄壮勉先生于2014年3月25日续签《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续租其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大道与香蜜湖路交界西北处的阳光高尔夫大厦房地产作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办公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534.36平方米,租赁总金额共计人民币1,923,696.00元。租赁期限自2014年4月1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
2、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事项—房地产租赁的议案》(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关联董事黄壮勉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1、上述租赁事项的租赁场所为深圳市中心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为公司目前的办公所在地。
2、上述租赁事项的租赁价格参照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颁布的福田区房屋租赁指导租金及周边物业租赁的市场行情,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良重大影响。
3、上述租赁事项能够使公司控制经营成本,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定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的发展利益。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9237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1
甲公司飞马国际
乙公司黄壮勉
定价依据参照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颁布的福田区房屋租赁指导租金以及周边物业租赁的市场行情,结合公司办公楼的使用情况,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黄壮勉先生在签署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中约定,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95.00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27,653.00元,公司于每月5日前向黄壮勉先生交付租金,租赁期限至2014年3月31日止。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与黄壮勉先生于2009年签署了《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黄壮勉先生将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大道与香蜜湖路交界西北处的阳光高尔夫大厦房地产出租给公司办公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291.09平方米,租赁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1,659,180.00元。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于签订之时生效,于2014年3月31日终止。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如公司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
产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一个月向黄壮勉先生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租赁事项的租赁场所为深圳市中心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为公司目前的办公所在地。
2、上述租赁事项的租赁价格参照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颁布的福田区房屋租赁指导租金及周边物业租赁的市场行情,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良重大影响。
3、上述租赁事项能够使公司控制经营成本,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定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的发展利益。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65918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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