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自2010年起,公司按照实际发生担保额的1%向华达集团支付担保费。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一)华达集团为本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本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本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
(三)本公司向北京达博、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
(四)本公司与南通金泰、天津金海通的合作,有利于拓宽公司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需要。
(五)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
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细化了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8536.3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尚明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一)华达集团为本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本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本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
(三)本公司向北京达博、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
(四)本公司与南通金泰、天津金海通的合作,有利于拓宽公司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需要。
(五)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
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细化了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25.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北京达博有色金属焊料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一)华达集团为本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本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本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
(三)本公司向北京达博、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
(四)本公司与南通金泰、天津金海通的合作,有利于拓宽公司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需要。
(五)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
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细化了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176.8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宁波华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一)华达集团为本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本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本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
(三)本公司向北京达博、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
(四)本公司与南通金泰、天津金海通的合作,有利于拓宽公司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需要。
(五)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
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细化了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827.9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金泰科技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一)华达集团为本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本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本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
(三)本公司向北京达博、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
(四)本公司与南通金泰、天津金海通的合作,有利于拓宽公司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需要。
(五)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
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细化了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76.4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天津金海通自动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一)华达集团为本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本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本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
(三)本公司向北京达博、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
(四)本公司与南通金泰、天津金海通的合作,有利于拓宽公司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需要。
(五)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
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细化了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富士通株式会社及其控股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一)华达集团为本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本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本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
(三)本公司向北京达博、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
(四)本公司与南通金泰、天津金海通的合作,有利于拓宽公司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需要。
(五)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
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细化了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539.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自2010年起,公司按照实际发生担保额的1%向华达集团支付担保费。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与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4年与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上表中的关联交易计划。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一)华达集团为本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本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本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
(三)本公司向北京达博、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
(四)本公司与南通金泰、天津金海通的合作,有利于拓宽公司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需要。
(五)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
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细化了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5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尚明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与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4年与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上表中的关联交易计划。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一)华达集团为本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本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本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
(三)本公司向北京达博、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
(四)本公司与南通金泰、天津金海通的合作,有利于拓宽公司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需要。
(五)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
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细化了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北京达博有色金属焊料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与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4年与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上表中的关联交易计划。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一)华达集团为本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本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本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
(三)本公司向北京达博、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
(四)本公司与南通金泰、天津金海通的合作,有利于拓宽公司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需要。
(五)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
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细化了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宁波华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与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4年与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上表中的关联交易计划。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一)华达集团为本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本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本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
(三)本公司向北京达博、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
(四)本公司与南通金泰、天津金海通的合作,有利于拓宽公司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需要。
(五)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
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细化了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金泰科技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与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4年与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上表中的关联交易计划。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一)华达集团为本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本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本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
(三)本公司向北京达博、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
(四)本公司与南通金泰、天津金海通的合作,有利于拓宽公司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需要。
(五)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
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细化了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天津金海通自动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与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4年与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上表中的关联交易计划。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一)华达集团为本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本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本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
(三)本公司向北京达博、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
(四)本公司与南通金泰、天津金海通的合作,有利于拓宽公司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需要。
(五)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
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细化了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富士通株式会社及其控股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与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4年与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上表中的关联交易计划。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一)华达集团为本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本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本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
(三)本公司向北京达博、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
(四)本公司与南通金泰、天津金海通的合作,有利于拓宽公司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需要。
(五)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
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细化了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3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1、华达微为本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本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2、本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3、本公司向北京达博、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4、本公司与南通金泰之前有零星合作,随着南通金泰产品质量提高以及公司拓宽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的需要,公司计划与南通金泰扩大交易合作。5、2013年,金茂电子计划委托公司进行产品加工,将成为公司客户之一。6.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细化了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7893.0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3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1、华达微为本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本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2、本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3、本公司向北京达博、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5、本公司与南通金泰之前有零星合作,随着南通金泰产品质量提高以及公司拓宽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的需要,公司计划与南通金泰扩大交易合5、2013年,金茂电子计划委托公司进行产品加工,将成为公司客户之一。6.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细化了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266.24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3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尚明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1、华达微为本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本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2、本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3、本公司向北京达博、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6、本公司与南通金泰之前有零星合作,随着南通金泰产品质量提高以及公司拓宽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的需要,公司计划与南通金泰扩大交易合2013年,金茂电子计划委托公司进行产品加工,将成为公司客户之一。6.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细化了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32.8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3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北京达博有色金属焊料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1、华达微为本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本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2、本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3、本公司向北京达博、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7、本公司与南通金泰之前有零星合作,随着南通金泰产品质量提高以及公司拓宽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的需要,公司计划与南通金泰扩大交易合13年,金茂电子计划委托公司进行产品加工,将成为公司客户之一。6.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细化了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68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3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宁波华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1、华达微为本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本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2、本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3、本公司向北京达博、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8、本公司与南通金泰之前有零星合作,随着南通金泰产品质量提高以及公司拓宽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的需要,公司计划与南通金泰扩大交易合年,金茂电子计划委托公司进行产品加工,将成为公司客户之一。6.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细化了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849.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3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金泰科技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1、华达微为本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本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2、本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3、本公司向北京达博、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9、本公司与南通金泰之前有零星合作,随着南通金泰产品质量提高以及公司拓宽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的需要,公司计划与南通金泰扩大交易合金茂电子计划委托公司进行产品加工,将成为公司客户之一。6.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细化了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64.0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3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金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1、华达微为本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本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2、本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3、本公司向北京达博、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10、本公司与南通金泰之前有零星合作,随着南通金泰产品质量提高以及公司拓宽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的需要,公司计划与南通金泰扩大交易合电子计划委托公司进行产品加工,将成为公司客户之一。6.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细化了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3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富士通株式会社及其控股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1、华达微为本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本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2、本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3、本公司向北京达博、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11、本公司与南通金泰之前有零星合作,随着南通金泰产品质量提高以及公司拓宽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的需要,公司计划与南通金泰扩大交易合计划委托公司进行产品加工,将成为公司客户之一。6.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细化了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615.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06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考虑到华达微所承担的担保风险,由于为公司担保造成华达微银行信用评级下降等情况,并参考市场化的担保费率。自2010年起,公司按照实际发生担保额的1%向华达微支付担保费。2.公司与南通尚明、北京达博、宁波华龙、南通金泰、金茂电子、富士通株式会社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华达微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2.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 3.公司向北京达博和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 4.公司与南通金泰之前有零星合作,随着南通金泰产品质量提高以及公司拓宽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的需要,公司计划与南通金泰扩大交易合作。 5.2012年,金茂电子计划委托公司进行产品加工,将成为公司客户之一。 6.自公司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8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06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考虑到华达微所承担的担保风险,由于为公司担保造成华达微银行信用评级下降等情况,并参考市场化的担保费率。自2010年起,公司按照实际发生担保额的1%向华达微支付担保费。2.公司与南通尚明、北京达博、宁波华龙、南通金泰、金茂电子、富士通株式会社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华达微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2.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 3.公司向北京达博和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 4.公司与南通金泰之前有零星合作,随着南通金泰产品质量提高以及公司拓宽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的需要,公司计划与南通金泰扩大交易合作。 5.2012年,金茂电子计划委托公司进行产品加工,将成为公司客户之一。 6.自公司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266.24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06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尚明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考虑到华达微所承担的担保风险,由于为公司担保造成华达微银行信用评级下降等情况,并参考市场化的担保费率。自2010年起,公司按照实际发生担保额的1%向华达微支付担保费。2.公司与南通尚明、北京达博、宁波华龙、南通金泰、金茂电子、富士通株式会社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华达微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2.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 3.公司向北京达博和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 4.公司与南通金泰之前有零星合作,随着南通金泰产品质量提高以及公司拓宽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的需要,公司计划与南通金泰扩大交易合作。 5.2012年,金茂电子计划委托公司进行产品加工,将成为公司客户之一。 6.自公司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06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北京达博有色金属焊料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1.考虑到华达微所承担的担保风险,由于为公司担保造成华达微银行信用评级下降等情况,并参考市场化的担保费率。自2010年起,公司按照实际发生担保额的1%向华达微支付担保费。2.公司与南通尚明、北京达博、宁波华龙、南通金泰、金茂电子、富士通株式会社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华达微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2.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 3.公司向北京达博和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 4.公司与南通金泰之前有零星合作,随着南通金泰产品质量提高以及公司拓宽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的需要,公司计划与南通金泰扩大交易合作。 5.2012年,金茂电子计划委托公司进行产品加工,将成为公司客户之一。 6.自公司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06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宁波华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考虑到华达微所承担的担保风险,由于为公司担保造成华达微银行信用评级下降等情况,并参考市场化的担保费率。自2010年起,公司按照实际发生担保额的1%向华达微支付担保费。2.公司与南通尚明、北京达博、宁波华龙、南通金泰、金茂电子、富士通株式会社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华达微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2.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 3.公司向北京达博和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 4.公司与南通金泰之前有零星合作,随着南通金泰产品质量提高以及公司拓宽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的需要,公司计划与南通金泰扩大交易合作。 5.2012年,金茂电子计划委托公司进行产品加工,将成为公司客户之一。 6.自公司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06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金泰科技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考虑到华达微所承担的担保风险,由于为公司担保造成华达微银行信用评级下降等情况,并参考市场化的担保费率。自2010年起,公司按照实际发生担保额的1%向华达微支付担保费。2.公司与南通尚明、北京达博、宁波华龙、南通金泰、金茂电子、富士通株式会社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华达微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2.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 3.公司向北京达博和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 4.公司与南通金泰之前有零星合作,随着南通金泰产品质量提高以及公司拓宽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的需要,公司计划与南通金泰扩大交易合作。 5.2012年,金茂电子计划委托公司进行产品加工,将成为公司客户之一。 6.自公司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06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金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考虑到华达微所承担的担保风险,由于为公司担保造成华达微银行信用评级下降等情况,并参考市场化的担保费率。自2010年起,公司按照实际发生担保额的1%向华达微支付担保费。2.公司与南通尚明、北京达博、宁波华龙、南通金泰、金茂电子、富士通株式会社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华达微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2.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 3.公司向北京达博和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 4.公司与南通金泰之前有零星合作,随着南通金泰产品质量提高以及公司拓宽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的需要,公司计划与南通金泰扩大交易合作。 5.2012年,金茂电子计划委托公司进行产品加工,将成为公司客户之一。 6.自公司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06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富士通株式会社及其控股子公司 |
定价依据 | 1.考虑到华达微所承担的担保风险,由于为公司担保造成华达微银行信用评级下降等情况,并参考市场化的担保费率。自2010年起,公司按照实际发生担保额的1%向华达微支付担保费。2.公司与南通尚明、北京达博、宁波华龙、南通金泰、金茂电子、富士通株式会社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华达微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2.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 3.公司向北京达博和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 4.公司与南通金泰之前有零星合作,随着南通金泰产品质量提高以及公司拓宽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的需要,公司计划与南通金泰扩大交易合作。 5.2012年,金茂电子计划委托公司进行产品加工,将成为公司客户之一。 6.自公司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06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26624.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06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395.9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06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尚明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67.4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06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北京达博有色金属焊料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379.3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06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宁波华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796.1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06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金泰科技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600.4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06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富士通株式会社及其控股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4407.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1-17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1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高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金额范围参与设立以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相关产业内未上市企业股权为主要投资领域和范围的创业投资基金。
近日,公司与无锡市新区科技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科物联网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无锡中科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然人徐冲、王健及其他小规模投资人协商一致,拟签署《中科赛新无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中科赛新无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旨在提高公司产业地位和话语权,增加公司业务合作机会和行业并购机会,提升公司获利能力和股东价值。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23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无锡通芝微电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日本东芝是公司长期稳定的客户之一,两者之间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与之每年均有业务往来。因东芝集团内部业务调整,自2010 年10月份开始,公司原来与东芝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发生的委托加工业务改为公司与无锡通芝发生,因此,公司将与无锡通芝新增日常关联交易,2010 年内的计划交易金额为3,000 万元。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无锡通芝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23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无锡通芝微电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日本东芝是公司长期稳定的客户之一,两者之间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与之每年均有业务往来。因东芝集团内部业务调整,自2010 年10月份开始,公司原来与东芝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发生的委托加工业务改为公司与无锡通芝发生,因此,公司将与无锡通芝新增日常关联交易,2010 年内的计划交易金额为3,000 万元。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无锡通芝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7-30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富士通株式会社 |
定价依据 | 每年许可使用费为公司年度净销售收入的0.1%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07年3月26日,公司与富士通株式会社签订了《富士通商号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由于1)老商号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即将到期;2)如果公司公开增发A 股获
批,富士通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在发行后有可能降低到25%以下,导致公司股份结构不能满足老商号商标使用许可协议中规定的许可条件,进而会出现公司无法使用富士通商号、商标的风险。为了避免上述情况,支持公司发展,公司与富士通株式会社经友好协商,准备重新签署《富士通商号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商号商标使用许可旨在使公司继续使用富士通商号、商标,体现了富士通对公司长远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公司稳定拓展业务,也有利于公司公开增发A股工作的推进。 |
交易类别 | 许可协议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富士通株式会社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华达微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公司向北京达博和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自公司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2009年6月和12月,公司与日本富士通微电子株式会社分别签订了LQFP生产线转移合作意向书和BUMP生产线转移及技术合作意向书,生产系统许可使用和BUMP生产线转移是上述两份合作意向书的具体体现。这2项关联交易确系出于公司承接富士通产能转移的需要,有利于加快公司进入国际高端封装测试领域的进度,对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水平提升也会产生实质性的积极作用。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
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富士通株式会社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华达微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公司向北京达博和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自公司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2009年6月和12月,公司与日本富士通微电子株式会社分别签订了LQFP生产线转移合作意向书和BUMP生产线转移及技术合作意向书,生产系统许可使用和BUMP生产线转移是上述两份合作意向书的具体体现。这2项关联交易确系出于公司承接富士通产能转移的需要,有利于加快公司进入国际高端封装测试领域的进度,对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水平提升也会产生实质性的积极作用。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
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许可协议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华达微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公司向北京达博和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自公司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2009年6月和12月,公司与日本富士通微电子株式会社分别签订了LQFP生产线转移合作意向书和BUMP生产线转移及技术合作意向书,生产系统许可使用和BUMP生产线转移是上述两份合作意向书的具体体现。这2项关联交易确系出于公司承接富士通产能转移的需要,有利于加快公司进入国际高端封装测试领域的进度,对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水平提升也会产生实质性的积极作用。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
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8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华达微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公司向北京达博和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自公司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2009年6月和12月,公司与日本富士通微电子株式会社分别签订了LQFP生产线转移合作意向书和BUMP生产线转移及技术合作意向书,生产系统许可使用和BUMP生产线转移是上述两份合作意向书的具体体现。这2项关联交易确系出于公司承接富士通产能转移的需要,有利于加快公司进入国际高端封装测试领域的进度,对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水平提升也会产生实质性的积极作用。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
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7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尚明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华达微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公司向北京达博和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自公司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2009年6月和12月,公司与日本富士通微电子株式会社分别签订了LQFP生产线转移合作意向书和BUMP生产线转移及技术合作意向书,生产系统许可使用和BUMP生产线转移是上述两份合作意向书的具体体现。这2项关联交易确系出于公司承接富士通产能转移的需要,有利于加快公司进入国际高端封装测试领域的进度,对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水平提升也会产生实质性的积极作用。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
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北京达博有色金属焊料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华达微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公司向北京达博和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自公司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2009年6月和12月,公司与日本富士通微电子株式会社分别签订了LQFP生产线转移合作意向书和BUMP生产线转移及技术合作意向书,生产系统许可使用和BUMP生产线转移是上述两份合作意向书的具体体现。这2项关联交易确系出于公司承接富士通产能转移的需要,有利于加快公司进入国际高端封装测试领域的进度,对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水平提升也会产生实质性的积极作用。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
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宁波华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华达微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公司向北京达博和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自公司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2009年6月和12月,公司与日本富士通微电子株式会社分别签订了LQFP生产线转移合作意向书和BUMP生产线转移及技术合作意向书,生产系统许可使用和BUMP生产线转移是上述两份合作意向书的具体体现。这2项关联交易确系出于公司承接富士通产能转移的需要,有利于加快公司进入国际高端封装测试领域的进度,对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水平提升也会产生实质性的积极作用。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
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富士通株式会社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华达微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公司向北京达博和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自公司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2009年6月和12月,公司与日本富士通微电子株式会社分别签订了LQFP生产线转移合作意向书和BUMP生产线转移及技术合作意向书,生产系统许可使用和BUMP生产线转移是上述两份合作意向书的具体体现。这2项关联交易确系出于公司承接富士通产能转移的需要,有利于加快公司进入国际高端封装测试领域的进度,对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水平提升也会产生实质性的积极作用。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
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富士通株式会社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华达微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公司向北京达博和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自公司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2009年6月和12月,公司与日本富士通微电子株式会社分别签订了LQFP生产线转移合作意向书和BUMP生产线转移及技术合作意向书,生产系统许可使用和BUMP生产线转移是上述两份合作意向书的具体体现。这2项关联交易确系出于公司承接富士通产能转移的需要,有利于加快公司进入国际高端封装测试领域的进度,对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水平提升也会产生实质性的积极作用。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
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
交易金额 | 2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富士通株式会社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许可协议 |
交易金额 | 1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02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北京达博有色金属焊料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华达微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
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公司向北京达博和宁波华龙采购原材
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自公司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
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07.6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02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宁波华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华达微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
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公司向北京达博和宁波华龙采购原材
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自公司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
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60.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02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华达微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公司向北京达博和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自公司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2009年6月和12月,公司与日本富士通微电子株式会社分别签订了LQFP生产线转移合作意向书和BUMP生产线转移及技术合作意向书,生产系统许可使用和BUMP生产线转移是上述两份合作意向书的具体体现。这2项关联交易确系出于公司承接富士通产能转移的需要,有利于加快公司进入国际高端封装测试领域的进度,对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水平提升也会产生实质性的积极作用。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
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37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02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华达微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公司向北京达博和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自公司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2009年6月和12月,公司与日本富士通微电子株式会社分别签订了LQFP生产线转移合作意向书和BUMP生产线转移及技术合作意向书,生产系统许可使用和BUMP生产线转移是上述两份合作意向书的具体体现。这2项关联交易确系出于公司承接富士通产能转移的需要,有利于加快公司进入国际高端封装测试领域的进度,对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水平提升也会产生实质性的积极作用。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
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8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02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尚明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华达微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公司向北京达博和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自公司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2009年6月和12月,公司与日本富士通微电子株式会社分别签订了LQFP生产线转移合作意向书和BUMP生产线转移及技术合作意向书,生产系统许可使用和BUMP生产线转移是上述两份合作意向书的具体体现。这2项关联交易确系出于公司承接富士通产能转移的需要,有利于加快公司进入国际高端封装测试领域的进度,对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水平提升也会产生实质性的积极作用。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
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25.5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02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北京达博有色金属焊料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华达微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公司向北京达博和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自公司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2009年6月和12月,公司与日本富士通微电子株式会社分别签订了LQFP生产线转移合作意向书和BUMP生产线转移及技术合作意向书,生产系统许可使用和BUMP生产线转移是上述两份合作意向书的具体体现。这2项关联交易确系出于公司承接富士通产能转移的需要,有利于加快公司进入国际高端封装测试领域的进度,对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水平提升也会产生实质性的积极作用。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
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713.9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02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宁波华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华达微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公司向北京达博和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自公司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2009年6月和12月,公司与日本富士通微电子株式会社分别签订了LQFP生产线转移合作意向书和BUMP生产线转移及技术合作意向书,生产系统许可使用和BUMP生产线转移是上述两份合作意向书的具体体现。这2项关联交易确系出于公司承接富士通产能转移的需要,有利于加快公司进入国际高端封装测试领域的进度,对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水平提升也会产生实质性的积极作用。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
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40.4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02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富士通株式会社 |
定价依据 | 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华达微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公司向北京达博和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自公司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2009年6月和12月,公司与日本富士通微电子株式会社分别签订了LQFP生产线转移合作意向书和BUMP生产线转移及技术合作意向书,生产系统许可使用和BUMP生产线转移是上述两份合作意向书的具体体现。这2项关联交易确系出于公司承接富士通产能转移的需要,有利于加快公司进入国际高端封装测试领域的进度,对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水平提升也会产生实质性的积极作用。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
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050.3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5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4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5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115.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5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尚明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58.4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5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富士通株式会社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350.8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5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57950.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5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127.8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5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南通尚明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7.0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5 |
甲公司 | 通富微电 |
乙公司 | 富士通株式会社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776.8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