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07 |
甲公司 | 宏达高科 |
乙公司 | 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以宏达小贷公司的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结合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收购股权的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8,000万元收购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控股集团”)持有宏达小贷公司134,025,986股,占宏达小贷公司注册资本26.8052%的股权。本次交易对方为宏达控股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沈国甫先生持有本公司21.36%的股份,同时兼任宏达小贷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沈国甫先生的配偶周利华女士和儿子沈珺合并持有宏达控股集团96.52%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且属于风险投资。2、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3、本次关联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目前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且未处于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收购目的宏达小贷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状况良好,风险控制能力和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同时,通过不断完善中小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功能,及时满足了区域内众多中小企业和“三农”日益增长的经营资金需求,有效促进了中小企业和“三农”的健康稳定发展。本次收购宏达小贷公司部分股权,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不仅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还有助于公司扩大投资渠道,优化产业结构,还可以积累在金融服务领域的投资和管理经验,进一步提高公司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司收益,拓宽公司的盈利渠道,有效优化公司的资产配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符合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当前主营业务的发展不构成重大影响。宏达小贷公司的经营成果将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8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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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07 |
甲公司 | 宏达高科 |
乙公司 | 海宁宏达科创中心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日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为:本公司与宏达控股集团的子公司“海宁宏达科创中心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房租费2.92万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宏达进出口有限公司租用“海宁宏达科创中心有限公司”的办公房产而发生的费用。以上关联交易额均在年初预计范围之内。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9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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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6 |
甲公司 | 宏达高科 |
乙公司 | 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为支持公司的发展,缓解公司短期流动资金紧张的问题,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广泰投资)及公司关联企业广泰空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融资租赁)拟各向公司提供现金财务资助2,00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限为一年,拟定按照不高于5%的年利率进行利息支付,实际付息按使用天数计算。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借款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广泰投资及关联公司广泰融资租赁向公司提供短期借款,支持了公司的战略发展,提供的借款利息较低(低于一年期标准贷款利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由于借款均属短期补充流动资金,数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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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6 |
甲公司 | 宏达高科 |
乙公司 | 广泰空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为支持公司的发展,缓解公司短期流动资金紧张的问题,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广泰投资)及公司关联企业广泰空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融资租赁)拟各向公司提供现金财务资助2,00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限为一年,拟定按照不高于5%的年利率进行利息支付,实际付息按使用天数计算。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借款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广泰投资及关联公司广泰融资租赁向公司提供短期借款,支持了公司的战略发展,提供的借款利息较低(低于一年期标准贷款利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由于借款均属短期补充流动资金,数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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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7-31 |
甲公司 | 宏达高科 |
乙公司 | 浙江丽宏君服饰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2616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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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7-31 |
甲公司 | 宏达高科 |
乙公司 | 浙江丽宏君服饰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30.56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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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7-31 |
甲公司 | 宏达高科 |
乙公司 | 丽宏君(香港)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428.7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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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7-31 |
甲公司 | 宏达高科 |
乙公司 | 浙江丽宏君服饰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43356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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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7-31 |
甲公司 | 宏达高科 |
乙公司 | 丽宏君(香港)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43505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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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6-16 |
甲公司 | 宏达高科 |
乙公司 | 浙江丽宏君服饰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原则:评估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交易概述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浙江丽宏君服饰有限公司的单项资产(为设备类固定资产)并租赁房产,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事项是服务于公司整体发展目标,降低了公司的生产成本,减少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352892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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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6-16 |
甲公司 | 宏达高科 |
乙公司 | 上海瀛勋贸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原则:支持资金由瀛勋公司无偿提供给上海佰金,上海佰金不计付资金利息。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瀛勋公司拟向上海佰金提供现金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上海佰金扩大医疗器械的销售提供流动资金支持,降低了公司的财务费用,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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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2 |
甲公司 | 宏达高科 |
乙公司 | 浙江丽宏君服饰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向关联方采购面料、为其提供染色加工劳务、房屋租赁业务以及出售面料业务等,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
大业务量,增加收入。公司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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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2 |
甲公司 | 宏达高科 |
乙公司 | 浙江丽宏君服饰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向关联方采购面料、为其提供染色加工劳务、房屋租赁业务以及出售面料业务等,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
大业务量,增加收入。公司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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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2 |
甲公司 | 宏达高科 |
乙公司 | 浙江丽宏君服饰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向关联方采购面料、为其提供染色加工劳务、房屋租赁业务以及出售面料业务等,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
大业务量,增加收入。公司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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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2 |
甲公司 | 宏达高科 |
乙公司 | 丽宏君(香港)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向关联方采购面料、为其提供染色加工劳务、房屋租赁业务以及出售面料业务等,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
大业务量,增加收入。公司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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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9 |
甲公司 | 宏达高科 |
乙公司 | 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
本公司将持有的海宁宏达科创中心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交易金额为人民币87,117,447.75 元。双方将于公司董事会通过此方案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此协议由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此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影响
海宁宏达科创有限公司主要营业收入为宏达科研大楼的对外出租,与公司主业无关且处于略微亏损状态。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公司将以制造业为核心业务,集聚资源做强优势制造业。因此,为贯彻公司的发展战略,提高公司主业集中度,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决定转让该子公司股权,有利于加快优化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减少该子公司对公司整体盈利的不利影响。同时,可减少公司日常经营的关联交易,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此次股权转让完毕后,本公司不再持有海宁宏达科创中心有限公司股权。公司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871174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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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06 |
甲公司 | 宏达高科 |
乙公司 | 浙江丽宏君服饰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向关联方采购面料、为其提供染色加工劳务、房屋租赁业务以及出售面料业务等,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
大业务量,增加收入。公司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3.9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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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06 |
甲公司 | 宏达高科 |
乙公司 | 丽宏君(香港)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向关联方采购面料、为其提供染色加工劳务、房屋租赁业务以及出售面料业务等,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
大业务量,增加收入。公司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75.1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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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06 |
甲公司 | 宏达高科 |
乙公司 | 浙江丽宏君服饰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向关联方采购面料、为其提供染色加工劳务、房屋租赁业务以及出售面料业务等,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
大业务量,增加收入。公司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51.1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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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06 |
甲公司 | 宏达高科 |
乙公司 | 浙江丽宏君服饰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向关联方采购面料、为其提供染色加工劳务、房屋租赁业务以及出售面料业务等,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
大业务量,增加收入。公司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37.7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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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06 |
甲公司 | 宏达高科 |
乙公司 | 浙江丽宏君服饰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向关联方采购面料、为其提供染色加工劳务、房屋租赁业务以及出售面料业务等,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
大业务量,增加收入。公司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96.5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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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06 |
甲公司 | 宏达高科 |
乙公司 | 丽宏君(香港)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影响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向关联方采购面料、为其提供染色加工劳务、房屋租赁业务以及出售面料业务等,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
大业务量,增加收入。公司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23.5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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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10-27 |
甲公司 | 宏达高科 |
乙公司 | 浙江丽宏君服饰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公允原则,参照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关联方 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07 年度发生金额 预计08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金额
浙江丽宏 提供染色加工劳务 352.33万元 不超过400万元
君服饰有
限公司 购买服饰面料 369.28万元 不超过600万元
关联方介绍
浙江丽宏君服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 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周利华;经营范围:面料的织造及后整理加工,服饰制造;公司住所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175号。
2007 年度,丽宏君经海宁正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资产总计182,718,499.80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101,029,777.17元, 主营业务收入15,229,447.75元,净利润3,759,808.03元。截止2008年9月30日,丽宏君未经审计的资产合计193,780,168.86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02,042,720.57元,主营业务收入12,386,343.43元,净利润1,026,699元。
丽宏君为公司关联企业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沈国甫先生的配偶和儿子持有其96%股权)控股的子公司。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公平公允原则,参照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与丽宏君已分别于2008年1月6日和2008年2月16日签订了《面料采购合同》和《染色加工劳务合同》,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权限,上述合同在总经理批准后业已生效,合同金额分别为243.51万元和159.02万元。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还将与丽宏君签订后续的相关合同,预计后续签订的合同金额与上述已签订的合同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采购丽宏君的面料和为其提供染色加工劳务,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量,增加收入。
公司与丽宏君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10.9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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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10-27 |
甲公司 | 宏达高科 |
乙公司 | 浙江丽宏君服饰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公允原则,参照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关联方 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07 年度发生金额 预计08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金额
浙江丽宏 提供染色加工劳务 352.33万元 不超过400万元
君服饰有
限公司 购买服饰面料 369.28万元 不超过600万元
关联方介绍
浙江丽宏君服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 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周利华;经营范围:面料的织造及后整理加工,服饰制造;公司住所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175号。
2007 年度,丽宏君经海宁正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资产总计182,718,499.80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101,029,777.17元, 主营业务收入15,229,447.75元,净利润3,759,808.03元。截止2008年9月30日,丽宏君未经审计的资产合计193,780,168.86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02,042,720.57元,主营业务收入12,386,343.43元,净利润1,026,699元。
丽宏君为公司关联企业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沈国甫先生的配偶和儿子持有其96%股权)控股的子公司。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公平公允原则,参照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与丽宏君已分别于2008年1月6日和2008年2月16日签订了《面料采购合同》和《染色加工劳务合同》,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权限,上述合同在总经理批准后业已生效,合同金额分别为243.51万元和159.02万元。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还将与丽宏君签订后续的相关合同,预计后续签订的合同金额与上述已签订的合同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采购丽宏君的面料和为其提供染色加工劳务,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量,增加收入。
公司与丽宏君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39.7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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