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顺络电子 |
乙公司 | 上海德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应保持本协议项下所有货物的价格具有竞争力。一旦发现供应商的价格不具有竞争力,德门应尽早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通知日起的一周内,将该价格调整至德门可接受的价格水平。否则,德门有权终止本协议。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上海德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门”)销售或采购电子元件产品(主要以天线类产品为主),双方共同拓展市场,同时为德门在深圳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德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门”)提供经营场所。
二.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德门及海德门之间的业务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对公司而言交易公允、合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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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顺络电子 |
乙公司 | 上海德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应保持本协议项下所有货物的价格具有竞争力。一旦发现供应商的价格不具有竞争力,德门应尽早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通知日起的一周内,将该价格调整至德门可接受的价格水平。否则,德门有权终止本协议。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上海德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门”)销售或采购电子元件产品(主要以天线类产品为主),双方共同拓展市场,同时为德门在深圳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德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门”)提供经营场所。
二.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德门及海德门之间的业务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对公司而言交易公允、合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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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顺络电子 |
乙公司 | 上海德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应保持本协议项下所有货物的价格具有竞争力。一旦发现供应商的价格不具有竞争力,德门应尽早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通知日起的一周内,将该价格调整至德门可接受的价格水平。否则,德门有权终止本协议。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上海德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门”)销售或采购电子元件产品(主要以天线类产品为主),双方共同拓展市场,同时为德门在深圳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德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门”)提供经营场所。
二.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德门及海德门之间的业务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对公司而言交易公允、合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9.2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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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顺络电子 |
乙公司 | 深圳市海德门电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应保持本协议项下所有货物的价格具有竞争力。一旦发现供应商的价格不具有竞争力,德门应尽早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通知日起的一周内,将该价格调整至德门可接受的价格水平。否则,德门有权终止本协议。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上海德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门”)销售或采购电子元件产品(主要以天线类产品为主),双方共同拓展市场,同时为德门在深圳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德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门”)提供经营场所。
二.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德门及海德门之间的业务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对公司而言交易公允、合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2.6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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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顺络电子 |
乙公司 | 深圳市海德门电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应保持本协议项下所有货物的价格具有竞争力。一旦发现供应商的价格不具有竞争力,德门应尽早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通知日起的一周内,将该价格调整至德门可接受的价格水平。否则,德门有权终止本协议。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上海德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门”)销售或采购电子元件产品(主要以天线类产品为主),双方共同拓展市场,同时为德门在深圳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德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门”)提供经营场所。
二.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德门及海德门之间的业务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对公司而言交易公允、合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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