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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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5-31
甲公司天津普林
乙公司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夏金信评报字(2014)09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拟转让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价值合计3154.68万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增强固定资产流动性,拟将位于天津市河北区海门路3号增1号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转让给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集团”)。
2、根据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夏金信评报字(2014)09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拟转让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的账面价值合计为131.76万元,评估价值合计为3154.68万元。
3、截至2014年3月31日,中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2314645股,持股比例为25.3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一款之规定,中环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由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之规定,此项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相关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201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任董事均为非关联董事,所以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没有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陈敏女士、王振忠先生、张玉利先生关于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此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强固定资产流动性,以第三方评估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通过上述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须报送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批准。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后将会影响公司利润2500万-3000万元。目前,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及转让协议的签署及执行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154.6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5-31
甲公司天津普林
乙公司中能(天津)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交易简介 新增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新增关联交易,预计2014年度新增关联交易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650万元。为此,预计2014年度公司与相关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2524万元以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由于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低于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故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5-31
甲公司天津普林
乙公司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交易简介 新增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新增关联交易,预计2014年度新增关联交易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650万元。为此,预计2014年度公司与相关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2524万元以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由于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低于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故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1
甲公司天津普林
乙公司天津市印刷电路板厂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其它同类客户同等对待,公司已与上述关联人分别签署了长期的合作协议,依照市场公允地确定价格,根据合同约定账期以支票或电汇方式进行付款结算。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2013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天津市印刷电路板厂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保持正常持续生产经营所必要的经营行为,与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具有持续性。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7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1
甲公司天津普林
乙公司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其它同类客户同等对待,公司已与上述关联人分别签署了长期的合作协议,依照市场公允地确定价格,根据合同约定账期以支票或电汇方式进行付款结算。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2013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天津市印刷电路板厂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保持正常持续生产经营所必要的经营行为,与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具有持续性。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9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1
甲公司天津普林
乙公司天津市印刷电路板厂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其它同类客户同等对待,公司已与上述关联人分别签署了长期的合作协议,依照市场公允地确定价格,根据合同约定账期以支票或电汇方式进行付款结算。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2014年度预计与相关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全年预计金额在874万元以内。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天津市印刷电路板厂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保持正常持续生产经营所必要的经营行为,与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具有持续性。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7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1
甲公司天津普林
乙公司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其它同类客户同等对待,公司已与上述关联人分别签署了长期的合作协议,依照市场公允地确定价格,根据合同约定账期以支票或电汇方式进行付款结算。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2014年度预计与相关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全年预计金额在874万元以内。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天津市印刷电路板厂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保持正常持续生产经营所必要的经营行为,与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具有持续性。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1
甲公司天津普林
乙公司天津市印刷电路板厂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其它同类客户同等对待,公司已与上述关联人分别签署了长期的合作协议,依照市场公允地确定价格,根据合同约定账期以支票或电汇方式进行付款结算。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2014年度预计与相关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全年预计金额在874万元以内。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天津市印刷电路板厂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保持正常持续生产经营所必要的经营行为,与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具有持续性。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5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1
甲公司天津普林
乙公司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其它同类客户同等对待,公司已与上述关联人分别签署了长期的合作协议,依照市场公允地确定价格,根据合同约定账期以支票或电汇方式进行付款结算。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2014年度预计与相关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全年预计金额在874万元以内。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天津市印刷电路板厂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保持正常持续生产经营所必要的经营行为,与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具有持续性。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15
甲公司天津普林
乙公司中国机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第三工厂项目部分厂房内部装饰装修、空调、供配电、监控系统以及净化车间施工的需求,节约购置成本,公司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公司委托具有工程招标甲级、政府采购甲级资质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代理组织实施项目施工招标工作,其按照法定程序,先后组织了招标公告、投标登记、开标等工作。共4家投标人参与投标报价。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在履行相关评审程序后,于2013年10月18日确认中国机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三工厂项目部分厂房室内施工工程的中标单位并发出《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16,916,978元。公司将于近期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上述招标,关联方中国机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中得标的,涉及金额总计为16,916,978元,占公司201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77%,因而构成关联交易并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该交易行为不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是确切必要的。公司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公开招标,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专家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降低施工成本,提高工程质量。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691.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9-18
甲公司天津普林
乙公司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价格公允,付款条件合理。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普林”)与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飞朗”)签署《产品购销合同》,由于中环飞朗为天津普林的关联法人,因此,合同双方将产生日常关联交易。根据约定,合同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首次发生的交易金额为6158.74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天津普林与中环飞朗在航空航天用电路板领域的小批量合作,将以FTG在航天航空电路板制造、生产等方面的先进的技术优势、丰富的专业知识、严格的质量要求,同时结合天津普林的低成本,高效率的生产设施,完善的质量体系认证,更有利于推动航空航天等高科技电路板设计研发和产品推广工作,对公司拓展业务渠道、不断升级产品工艺、扭转企业不利局面具有积极的作用。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19
甲公司天津普林
乙公司天津国投融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借款合同》中规定,贷款的利率按照公司提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期限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董事会认为,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根据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天津国投融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贷款协议,贷款总额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6个月,贷款利率按照公司提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期限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2.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23.68%。直接及间接持有天津国投融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70.00%的股份,为其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条款,本公司与天津国投融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为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朱振华先生、金国光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于事先审议并出具了认可意见,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批。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丰富融资手段,为公司未来发展拓展新的融资渠道。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6-18
甲公司天津普林
乙公司天津国投滨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市场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天津滨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贷款协议,贷款总额4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按照公司提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期限基准贷款利率执行。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25.47%。直接及间接持有天津滨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67.50%的股份,为其实际控制人。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9
甲公司天津普林
乙公司天津市印刷电路板厂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租赁费用逐月结清。
交易简介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自1996年起一直与天津市印刷电路板厂(以下简称“电路板厂”)签订《租赁合同》,租用其车间、仓库及宿舍等房产,总面积7123平方米,作为公司生产、贮存产品和原材料及员工宿舍使用。租赁费用为14.5万元/每月。2008年公司将继续租用该房产,租赁费用不变。鉴于电路板厂是本公司关联方,故该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

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该房产租赁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租赁费用逐月结清。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改制前已与电路板厂自1996年至2002年陆续签订了长期房屋租赁协议,公司改制后,协议由公司承接,并已得到除控股股东之外的股东同意及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可(详见《法律意见书》)。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已长期持续租用电路板厂房产用于经营活动,预计今后此项关联交易还会继续。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3.此项关联交易金额极小,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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