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1 |
甲公司 | 威尔泰 |
乙公司 | 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紫江国贸依据出口代理行业收费平均标准酌情给予优惠,向公司收取总货款1%的代理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和为代理该笔业务所垫付的相关费用(包括报关费、银行手续费、运输费等)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1月4日,公司与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国贸”)签订了出口代理协议,根据协议规定,由紫江国贸在2014年为本公司出口业务提供代理,最大交易金额为1000万元,公司向紫江国贸支付总货款1%的代理服务费。2013年,紫江国贸为本公司提供出口代理的交易金额为239.99万元。根据公司2014年的出口销售目标,公司经过洽商,已和紫江国贸签订了本年度的出口代理协议,约定本年度出口代理金额最多为1000万元,公司向紫江国贸支付总货款1%的代理服务费。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虽然本公司具有自营出口权,由于出口业务的专业性和相关手续的繁琐,考虑到人工成本和交易效率,我公司通过专门的出口代理公司操作,由他们负责制作单证、出口报关、报验、配船出运、出口核销、出口退税等事务。紫江国贸是专业的国际贸易机构,具有丰富的外贸经验,与公司长期以来合作良好,从未发生过不良货款的情况。因此,除了客户有特殊要求外,我公司出口业务都通过紫江国贸进行出口代理。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相互信任和协作的精神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和财务状况有积极的影响。 |
交易类别 | 代理 |
交易金额 | 239.9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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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01 |
甲公司 | 威尔泰 |
乙公司 | 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紫江国贸依据出口代理行业收费平均标准酌情给予优惠,向公司收取总货款1%的代理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和为代理该笔业务所垫付的相关费用(包括报关费、银行手续费、运输费等)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1月4日,公司与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国贸”)签订了出口代理协议,根据协议规定,由紫江国贸在2014年为本公司出口业务提供代理,最大交易金额为1000万元,公司向紫江国贸支付总货款1%的代理服务费。2013年,紫江国贸为本公司提供出口代理的交易金额为239.99万元。根据公司2014年的出口销售目标,公司经过洽商,已和紫江国贸签订了本年度的出口代理协议,约定本年度出口代理金额最多为1000万元,公司向紫江国贸支付总货款1%的代理服务费。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虽然本公司具有自营出口权,由于出口业务的专业性和相关手续的繁琐,考虑到人工成本和交易效率,我公司通过专门的出口代理公司操作,由他们负责制作单证、出口报关、报验、配船出运、出口核销、出口退税等事务。紫江国贸是专业的国际贸易机构,具有丰富的外贸经验,与公司长期以来合作良好,从未发生过不良货款的情况。因此,除了客户有特殊要求外,我公司出口业务都通过紫江国贸进行出口代理。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相互信任和协作的精神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和财务状况有积极的影响。 |
交易类别 | 代理 |
交易金额 | 1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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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9 |
甲公司 | 威尔泰 |
乙公司 | 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紫江国贸依据出口代理行业收费平均标准酌情给予优惠,向公司收取总货款1%的代理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和为代理该笔业务所垫付的相关费用(包括报关费、银行手续费、运输费等)。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1年12月28日,公司与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国贸”)签订了出口代理协议,根据协议规定,由紫江国贸在2012年为本公司出口业务提供代理,最大交易金额为1000万元,公司向紫江国贸支付总货款1%的代理服务费。2011年,紫江国贸为本公司提供出口代理的交易金额为230.71万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彧、刘罕、唐继锋、陈虎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董事俞世新、殷骏、独立董事孙叔平、顾洪涛、沈明宏参与表决。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虽然本公司具有自营出口权,由于出口业务的专业性和相关手续的繁琐,考虑到人工成本和交易效率,我公司通过专门的出口代理公司操作,由他们负责制作单证、出口报关、报验、配船出运、出口核销、出口退税等事务。紫江国贸是专业的国际贸易机构,具有丰富的外贸经验,与公司长期以来合作良好,从未发生过不良货款的情况。因此,除了客户有特殊要求外,我公司出口业务都通过紫江国贸进行出口代理。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相互信任和协作的精神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和财务状况有积极的影响。 |
交易类别 | 代理 |
交易金额 | 1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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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9 |
甲公司 | 威尔泰 |
乙公司 | 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紫江国贸依据出口代理行业收费平均标准酌情给予优惠,向公司收取总货款1%的代理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和为代理该笔业务所垫付的相关费用(包括报关费、银行手续费、运输费等)。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1年12月28日,公司与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国贸”)签订了出口代理协议,根据协议规定,由紫江国贸在2012年为本公司出口业务提供代理,最大交易金额为1000万元,公司向紫江国贸支付总货款1%的代理服务费。2011年,紫江国贸为本公司提供出口代理的交易金额为230.71万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彧、刘罕、唐继锋、陈虎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董事俞世新、殷骏、独立董事孙叔平、顾洪涛、沈明宏参与表决。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虽然本公司具有自营出口权,由于出口业务的专业性和相关手续的繁琐,考虑到人工成本和交易效率,我公司通过专门的出口代理公司操作,由他们负责制作单证、出口报关、报验、配船出运、出口核销、出口退税等事务。紫江国贸是专业的国际贸易机构,具有丰富的外贸经验,与公司长期以来合作良好,从未发生过不良货款的情况。因此,除了客户有特殊要求外,我公司出口业务都通过紫江国贸进行出口代理。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相互信任和协作的精神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和财务状况有积极的影响。 |
交易类别 | 代理 |
交易金额 | 230.7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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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3 |
甲公司 | 威尔泰 |
乙公司 | 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紫江国贸依据出口代理行业收费平均标准酌情给予优惠,向公司收取总货款
1%的代理服务费(不足1000 元的按1000 元计)和为代理该笔业务所垫付的相
关费用(包括报关费、银行手续费、运输费等)。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09 年12 月23 日,公司与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国
贸”)签订了出口代理协议,根据协议规定,由紫江国贸在2010 年为本公司出口业务提供代理,最大交易金额为1000 万元,公司向紫江国贸支付总货款1%的代理服务费。2009 年,紫江国贸为本公司提供出口代理的交易金额为219.05 万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虽然本公司具有自营出口权,由于出口业务的专业性和相关手续的繁琐,考
虑到人工成本和交易效率,我公司通过专门的出口代理公司操作,由他们负责制作单证、出口报关、报验、配船出运、出口核销、出口退税等事务。紫江国贸是专业的国际贸易机构,具有丰富的外贸经验,与公司长期以来合作良好,从未发生过不良货款的情况。因此,除了客户有特殊要求外,我公司出口业务都通过紫江国贸进行出口代理。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相互信任和协作的精神进行,
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和财务状况有积极的影响。 |
交易类别 | 代理 |
交易金额 | 219.0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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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2-21 |
甲公司 | 威尔泰 |
乙公司 | 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紫江国贸依据出口代理行业收费平均标准酌情给予优惠,向公司收取总货款
1%的代理服务费(不足1000 元的按1000 元计)和为代理该笔业务所垫付的相
关费用(包括报关费、银行手续费、运输费等)。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08 年12 月23 日,公司与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国
贸”)签订了出口代理协议,根据协议规定,由紫江国贸在2009 年为本公司出口业务提供代理,最大交易金额为1000 万元,公司向紫江国贸支付总货款1%的代理服务费。2008 年,紫江国贸为本公司提供出口代理的交易金额为485.78 万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虽然本公司具有自营出口权,由于出口业务的专业性和相关手续的繁琐,考
虑到人工成本和交易效率,我公司通过专门的出口代理公司操作,由他们负责制作单证、出口报关、报验、配船出运、出口核销、出口退税等事务。紫江国贸是专业的国际贸易机构,具有丰富的外贸经验,与公司长期以来合作良好,从未发生过不良货款的情况。因此,除了客户有特殊要求外,我公司出口业务都通过紫江国贸进行出口代理。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相互信任和协作的精神进行,
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和财务状况有积极的影响。 |
交易类别 | 代理 |
交易金额 | 485.7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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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7-05 |
甲公司 | 威尔泰 |
乙公司 | 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照出口代理行业的市场价格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08 年1-6 月,公司与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国贸”)签订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累计实现销售金额357.8 万元,因紫江国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所以此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进行产品外销过程中,由公司与外商进行直接的接触和谈判,与外商确定最终销售的产品价格、交货期等合同条件,然后由国内的出口代理商实施出口代理;除部分外商指定的出口代理商外,公司根据与紫江国贸签订的框架协议,由紫江国贸代理此类产品的出口业务,紫江国贸按照合同销售金额的1%提取代理费,履行出口手续中发生的银行手续费、运费、报关费等据实结算。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虽然本公司具有自营出口权,但因公司出口业务目前业务量较小,公司还未配备专业出口业务人员从事相关工作,故通过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实施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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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57.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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