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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7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七喜(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商品销售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合同签订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价格一致;公司从七喜香港采购的商品价格由七喜电脑和上游厂商确定价格,经七喜香港进口,七喜香港从中不赚取差价。交易总量根据双方需求通过合同确定并按合同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进口的电脑硬盘、CPU需要通过有进出口资质的公司报关进口,因为总体业务量较少,考虑到采购效率、报关及物流成本,公司这部分业务在七喜香港股权转让后依然由七喜香港完成,有利于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2、和进口一样,向七喜香港出售商品也是原有业务的延续,公司代理产品通过七喜香港销往香港市场,有利于业务的稳定。
3、公司与七喜香港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采购商品由七喜电脑和上游厂商确定,出售商品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本公司与七喜香港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77.6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7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七喜(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商品销售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合同签订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价格一致;公司从七喜香港采购的商品价格由七喜电脑和上游厂商确定价格,经七喜香港进口,七喜香港从中不赚取差价。交易总量根据双方需求通过合同确定并按合同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进口的电脑硬盘、CPU需要通过有进出口资质的公司报关进口,因为总体业务量较少,考虑到采购效率、报关及物流成本,公司这部分业务在七喜香港股权转让后依然由七喜香港完成,有利于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2、和进口一样,向七喜香港出售商品也是原有业务的延续,公司代理产品通过七喜香港销往香港市场,有利于业务的稳定。
3、公司与七喜香港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采购商品由七喜电脑和上游厂商确定,出售商品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本公司与七喜香港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91.5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7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七喜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价格的确定是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按照商谈合同时租赁房屋周边同类房产租赁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和其他非关联租户一致。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广州七喜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医疗”)签订租赁合同,将位于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大道286号七喜大厦10楼的部分面积出租给七喜医疗办公使用,本次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为1,689.4平方米,首年月租金为50,682元/月,每年月租金按上年基本月租金8%递增,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七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物业”)将与七喜医疗签订同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费为42,235元/月,按上年基本管理费8%递增,服务时间从2014年10月1日到2017年9月30日。以上租赁及物业管理费2014年预计合计278,751元,不含水、电、及空调分摊等其他费用。2014年,预计公司和七喜医疗之间的水、电、空调及其他分摊费用等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3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已经2014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易贤忠先生、易良慧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处于闲置的房屋租赁给七喜医疗使用,能够提高公司资产的利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成效。
2、向七喜医疗提供租赁区域配套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水、电、中央空调等)可分担公司动力设备的基本费用,同时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
3、与七喜医疗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3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7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七喜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2014年1-6月,本公司与七喜医疗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32,378.91元,该费用为七喜医疗在位于黄埔区埔南路63号七喜工业园生产办公时产生的水电费。由于七喜工业园园区供电为专线,供水也只有一条管线,在供水、供电部门都只有七喜控股一个户头,公司根据用户的水电用量核算相应费用并按时收取。七喜医疗以上费用均按时结清,不存在拖欠。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2378.9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01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七喜资讯此次关联交易为交换同一园区的厂房使用权,所交换的厂房结构、楼层、功能基本相同,根据公平性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为零,即双方均无需向对方支付租金。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4年6月23日,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资讯”)签订《厂房使用权交换协议》,拟将公司位于黄埔区埔南路63号一号厂房与七喜资讯同一园区内的厂房进行等面积交换使用权。公司目前使用或计划用的七喜资讯的厂房包括: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南路63号二号厂房三楼6480平方米(整层),二号厂房一楼510平方米,二号厂房二楼2160平方米,四号厂房一楼884平方米,合计10034平方米。公司用于交换的厂房包括:一号厂房三楼6480平方米(整层)、一号厂房二楼2834平方米、一号厂房一楼720平方米,合计10034平方米。 根据协议约定,厂房使用权交换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交换后公司不再向七喜资讯缴纳相应的厂房租金;公司一号厂房用于交换的区域由七喜资讯使用或经营,不向七喜资讯收取房租。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制造业务的减少以及总部的搬迁,公司所需厂房面积大幅减少,公司所有的一号厂房除自己使用一部分外,还有部分出租或暂时闲置。而公司加工业务位于七喜资讯二号厂房,如果搬到自有的一号厂房则会增加大量搬迁成本并且影响业务,并且一号厂房未出租的厂房也需要公司招租和管理。因此,公司用同等厂房交换所需要的七喜资讯厂房一方面可以减少租金支付同时降低关联交易金额,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厂房招租及租户管理事务,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管理成本。
交易类别非货币性交易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8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七喜控股2014年1月与七喜资讯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租赁七喜资讯黄埔工业园四号厂房一楼884平方米房屋作为仓库使用,租金加管理费合计13元/平方米/月,该房屋每月合计人民币11492元,租赁时间为2014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七喜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与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编号:QXZXCF20140101),租赁七喜资讯黄埔工业园二号厂房一、三楼厂房6990平方米,租金7元/平方米/月,该房屋租金每月合计人民币48930元,租赁时间为2014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
厂房租赁价格与其他非关联方定价原则一致。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易贤忠先生也是七喜资讯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租赁构成关联租赁,关联董事易贤忠先生已回避表决。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725064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8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七喜工控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公司于2014年1月与广州七喜工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工控”)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编号:QXKGFW2014002),合同约定将座落在广州市黄埔区埔南路63号七喜工业园厂区一号厂房一层建筑面积640平方米、一号厂房三层建筑面积为2160平方米,合计2800平方米出租给七喜工控作生产和仓库用途使用。租金7元/平方米/月,租赁时间为2014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易贤忠先生也是七喜工控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租赁构成关联租赁,关联董事易贤忠先生已回避表决。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352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8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七喜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商品销售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价格一致;劳务定价根据下订单时的劳动力市场情况确定,均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执行。水、电费的转售采取成本加成的方式,充分覆盖公司成本并保证有一定的利润。交易总量的确定是根据实际订单采购情况,水、电费根据实际计量,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核算。
交易简介保持供应商的稳定,保证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 3、接受关联企业的加工订单有利于提高公司设备的利用率,增加收入,对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4、向关联企业转售水、电可分担公司动力设备的基本费用,同时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 5、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6、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27.4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8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七喜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商品销售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价格一致;劳务定价根据下订单时的劳动力市场情况确定,均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执行。水、电费的转售采取成本加成的方式,充分覆盖公司成本并保证有一定的利润。交易总量的确定是根据实际订单采购情况,水、电费根据实际计量,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核算。
交易简介保持供应商的稳定,保证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 3、接受关联企业的加工订单有利于提高公司设备的利用率,增加收入,对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4、向关联企业转售水、电可分担公司动力设备的基本费用,同时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 5、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6、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26.8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8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七喜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商品销售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价格一致;劳务定价根据下订单时的劳动力市场情况确定,均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执行。水、电费的转售采取成本加成的方式,充分覆盖公司成本并保证有一定的利润。交易总量的确定是根据实际订单采购情况,水、电费根据实际计量,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核算。
交易简介保持供应商的稳定,保证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 3、接受关联企业的加工订单有利于提高公司设备的利用率,增加收入,对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4、向关联企业转售水、电可分担公司动力设备的基本费用,同时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 5、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6、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45.2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8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七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商品销售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价格一致;劳务定价根据下订单时的劳动力市场情况确定,均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执行。水、电费的转售采取成本加成的方式,充分覆盖公司成本并保证有一定的利润。交易总量的确定是根据实际订单采购情况,水、电费根据实际计量,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核算。
交易简介保持供应商的稳定,保证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 3、接受关联企业的加工订单有利于提高公司设备的利用率,增加收入,对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4、向关联企业转售水、电可分担公司动力设备的基本费用,同时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 5、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6、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8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七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商品销售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价格一致;劳务定价根据下订单时的劳动力市场情况确定,均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执行。水、电费的转售采取成本加成的方式,充分覆盖公司成本并保证有一定的利润。交易总量的确定是根据实际订单采购情况,水、电费根据实际计量,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核算。
交易简介保持供应商的稳定,保证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 3、接受关联企业的加工订单有利于提高公司设备的利用率,增加收入,对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4、向关联企业转售水、电可分担公司动力设备的基本费用,同时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 5、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6、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8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七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商品销售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价格一致;劳务定价根据下订单时的劳动力市场情况确定,均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执行。水、电费的转售采取成本加成的方式,充分覆盖公司成本并保证有一定的利润。交易总量的确定是根据实际订单采购情况,水、电费根据实际计量,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核算。
交易简介保持供应商的稳定,保证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 3、接受关联企业的加工订单有利于提高公司设备的利用率,增加收入,对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4、向关联企业转售水、电可分担公司动力设备的基本费用,同时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 5、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6、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8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七喜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州七喜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广州七喜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精模”)原为七喜控股全资子公司,2013年12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股权转让给七喜资讯,股权转让合同约定,2013年10月31日之后的损益由七喜资讯承担;2013年12月27日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合同生效;2014年1月15日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因七喜精模股权变化,部分供应商和客户出于信用考虑要求过渡期业务通过七喜控股进行,因此,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转让协议之后,这部分交易形成关联交易。2014年1月,七喜控股与七喜精模签订《水、电转售合同》,预计2014年向七喜精模转售水、电费不超过400万元。 2014年1月15日七喜精模由七喜控股过户给七喜资讯,七喜精模与七喜控股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易贤忠与七喜精模的法定代表人易贤华属兄弟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易贤忠先生与七喜精模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易贤忠先生已回避表决。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11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股权转让定价是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对转让标的公司2013年1-10月的审计报告,参照公司在标的公司按股份所占的净资产为基础,结合标的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状况等综合因素,本着有利于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确定最终交易价格。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对标的公司的审计,公司按照权益在标的公司所占净资产合计1343.68万元,经双方共同商定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900万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日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对转让标的公司广州七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电子”),广州七喜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精模”),七喜(香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香港”),广州七喜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光电”)和广州市诚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禾电子”)2013年1-10月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审计基准日为2013年10月31日。公司根据审计结果与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资讯”)重新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有的五个子公司的全部股份转让给七喜资讯,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900万元,同时,双方2013年11月21日签署的协议自动作废。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1、本次转让的标的公司均非公司主营业务,转让这些标的公司后,公司可节约资源集中投入其他业务或新的领域,改善公司现金流,为公司转型创造更好的条件与基础,有利于公司不断加快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整合公司资产,优化资产结构。
2、标的公司陷入盈利难的境地,经营压力和亏损额度加大,转让标的公司股权可避免对上市公司业绩的负面影响持续,对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利润将有一定的正面影响。本次交易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投资收益556万元,将一次性计入公司201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
3、转让标的公司股权有利于减少公司关联交易范围与规模。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9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23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的参股公司百奥泰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奥泰”)
因经营发展需要增资扩股,经各方股东协商,将百奥泰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美
元增加到1200万美元,其中公司对百奥泰增资36万美元,增资后持有百奥泰股
份保持不变,仍为18%。
2、由于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易贤忠先生是百奥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同
时为百奥泰第一大股东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此公司向百奥泰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13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参与百奥泰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易贤忠先生回避表决后,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该议案。
4、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交易的影响
百奥泰自成立以来研发项目进展顺利,团队稳定且取得了较好的研究成果,其中一个1.1类新药正在进行三期临床试验,其他多个项目处于临床申请或者临
床前研发阶段。百奥泰研发的新药都着眼于解决人类重大疾病,公司认为正在研发的新药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发展潜力巨大。百奥泰此次因发展需要而增资扩股,公司按注册资本参与增资有利于保持股权的稳定,避免公司股权被稀释。 公司此次用自有资金参与百奥泰增资,增资金额36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2,198,808元,不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重大影响;百奥泰为公司参股公司,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该笔投资短期内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36万元
货币代码美元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23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与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讯资讯)联合其他三位自然人股东在广州签署了《股东投资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广州七喜医疗设备有
限公司。
2、由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易贤忠先生为七喜医疗第一大股东七喜资讯法人代表,且同时为七喜医疗自然人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13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易贤忠先生回避表决后,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该议案。
4、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所需资金均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未来收益。因本次投资金额及股权比例较小,且为新设公司,本次投资对公司短期财务指标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29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深圳天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和客户执行的产品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交易总量和交易总金额按实际发生额确定。
交易简介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产能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本,深圳天发从2005年起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有效促进了公司产品在深圳地区的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对公司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过程中,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对公司的销售起到了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908184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29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深圳天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和客户执行的产品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交易总量和交易总金额按实际发生额确定。
交易简介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产能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本,深圳天发从2005年起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有效促进了公司产品在深圳地区的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对公司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过程中,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对公司的销售起到了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0632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29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深圳天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和客户执行的产品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交易总量和交易总金额按实际发生额确定。
交易简介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产能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本,深圳天发从2005年起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有效促进了公司产品在深圳地区的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对公司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过程中,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对公司的销售起到了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11103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29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深圳天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和客户执行的产品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交易总量和交易总金额按实际发生额确定。
交易简介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产能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本,深圳天发从2005年起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有效促进了公司产品在深圳地区的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对公司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过程中,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对公司的销售起到了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54495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29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深圳天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和客户执行的产品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交易总量和交易总金额按实际发生额确定。
交易简介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产能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本,深圳天发从2005年起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有效促进了公司产品在深圳地区的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对公司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过程中,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对公司的销售起到了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93712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29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深圳天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和客户执行的产品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交易总量和交易总金额按实际发生额确定。
交易简介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产能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本,深圳天发从2005年起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有效促进了公司产品在深圳地区的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对公司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过程中,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对公司的销售起到了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97764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29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深圳天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和客户执行的产品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交易总量和交易总金额按实际发生额确定。
交易简介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产能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本,深圳天发从2005年起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有效促进了公司产品在深圳地区的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对公司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过程中,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对公司的销售起到了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21513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29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深圳天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和客户执行的产品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交易总量和交易总金额按实际发生额确定。
交易简介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产能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本,深圳天发从2005年起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有效促进了公司产品在深圳地区的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对公司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过程中,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对公司的销售起到了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53856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29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深圳天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和客户执行的产品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交易总量和交易总金额按实际发生额确定。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深圳天发2005年至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汇总额为人民币69,468,768.10元。预计2013年的关联交易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产能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本,深圳天发从2005年起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有效促进了公司产品在深圳地区的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对公司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过程中,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对公司的销售起到了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6-04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2013年,为了补充公司现金流,本公司拟向招商银行开发区支行申请额度人民币壹亿元(¥100,000,000)的综合授信融资,七喜资讯届时将以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南路63号厂房的房产作为抵押物质押给招商银行开发区支行,为本公司向该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提供担保。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10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6-04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建筑面积共576平方米,租金12元/平方米/月,租赁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到2019年4月16日。
交易简介公司于2013年5月与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资讯”)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将座落在广州市黄埔区埔南路63号三号厂房307房,建筑面积共576平方米,租金12元/平方米/月,租赁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到2019年4月16日。七喜资讯法定代表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易贤忠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七喜资讯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二者之间的担保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97664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七喜(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价格一致。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是根据本公司与上述两家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和客户执行的产品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交易总量的确定方法是在参考上述两家关联方上一年度交易额的基础上,根据业务发展预计,实际情况将按发生额确定。
交易简介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广州七喜工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工控”)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人代表易贤忠先生,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秀路明华三街8、10号华兴工业大厦805房,主营业务为变频器的研究开发和生产销售。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易贤美女士,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公司住所地位于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2号西屋国际公寓F座902室,主营业务为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外围设备;维修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等,是本公司在北京地区的产品销售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七喜工控法定代表人易贤忠为持有我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也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七喜工控为我公司的关联法人。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赛文”)法定代表人易贤美女士为我公司第一大股东易贤忠先生的关联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北京赛文为我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七喜工控主营业务为变频器的研发与生产销售,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将租赁我公司厂房作为生产场所,并且从下属子公司采购相关物料。公司采购的物料用于产品生产制造和销售,其产品销售可产生较好的收入与现金流,与公司交易往来同其他客户一样,应收账款回款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销售信用较好,应可正常履约。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自2001年起代理销售本公司电脑及其周边设备产品,销售业绩突出,应收账款回款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销售信用较好。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情况良好。预计在2013年,该公司仍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出现坏账的可能性不大,应可正常履约。
  4、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本公司与七喜工控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汇总额为人民币774.07万元,预计201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约为1000万元;与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汇总额为人民币709.87万元,预计2013年的关联交易额约为人民币500万元。
  二、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总量或其确定方法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价格一致。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是根据本公司与上述两家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和客户执行的产品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交易总量的确定方法是在参考上述两家关联方上一年度交易额的基础上,根据业务发展预计,实际情况将按发生额确定。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产能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本,尤其是北京赛文,2001年起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有效促进了公司产品在北京地区的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对公司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两家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以来,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选择与其交易,对公司的销售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易贤忠先生、关玉贤女士已回避表决;
  2、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和协议主要内容本公司于2013年1月20日在广州与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签订了2013年度的《购销合同》(NO.00320130120),购销产品的型号、配置根据提货时的要求确定,单价按交货时的代理价格确定,付款方式基本采用款到付货的方式,并适当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协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与七喜工控的关联交易主要为生产配件的供应,型号品种难以预计,因此具体执行根据日常需求签订采购协议旅行。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七喜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价格一致。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是根据本公司与上述两家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和客户执行的产品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交易总量的确定方法是在参考上述两家关联方上一年度交易额的基础上,根据业务发展预计,实际情况将按发生额确定。
交易简介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广州七喜工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工控”)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人代表易贤忠先生,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秀路明华三街8、10号华兴工业大厦805房,主营业务为变频器的研究开发和生产销售。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易贤美女士,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公司住所地位于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2号西屋国际公寓F座902室,主营业务为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外围设备;维修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等,是本公司在北京地区的产品销售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七喜工控法定代表人易贤忠为持有我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也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七喜工控为我公司的关联法人。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赛文”)法定代表人易贤美女士为我公司第一大股东易贤忠先生的关联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北京赛文为我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七喜工控主营业务为变频器的研发与生产销售,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将租赁我公司厂房作为生产场所,并且从下属子公司采购相关物料。公司采购的物料用于产品生产制造和销售,其产品销售可产生较好的收入与现金流,与公司交易往来同其他客户一样,应收账款回款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销售信用较好,应可正常履约。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自2001年起代理销售本公司电脑及其周边设备产品,销售业绩突出,应收账款回款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销售信用较好。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情况良好。预计在2013年,该公司仍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出现坏账的可能性不大,应可正常履约。
  4、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本公司与七喜工控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汇总额为人民币774.07万元,预计201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约为1000万元;与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汇总额为人民币709.87万元,预计2013年的关联交易额约为人民币500万元。
  二、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总量或其确定方法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价格一致。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是根据本公司与上述两家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和客户执行的产品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交易总量的确定方法是在参考上述两家关联方上一年度交易额的基础上,根据业务发展预计,实际情况将按发生额确定。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产能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本,尤其是北京赛文,2001年起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有效促进了公司产品在北京地区的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对公司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两家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以来,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选择与其交易,对公司的销售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易贤忠先生、关玉贤女士已回避表决;
  2、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和协议主要内容本公司于2013年1月20日在广州与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签订了2013年度的《购销合同》(NO.00320130120),购销产品的型号、配置根据提货时的要求确定,单价按交货时的代理价格确定,付款方式基本采用款到付货的方式,并适当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协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与七喜工控的关联交易主要为生产配件的供应,型号品种难以预计,因此具体执行根据日常需求签订采购协议旅行。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七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价格一致。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是根据本公司与上述两家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和客户执行的产品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交易总量的确定方法是在参考上述两家关联方上一年度交易额的基础上,根据业务发展预计,实际情况将按发生额确定。
交易简介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广州七喜工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工控”)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人代表易贤忠先生,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秀路明华三街8、10号华兴工业大厦805房,主营业务为变频器的研究开发和生产销售。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易贤美女士,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公司住所地位于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2号西屋国际公寓F座902室,主营业务为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外围设备;维修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等,是本公司在北京地区的产品销售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七喜工控法定代表人易贤忠为持有我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也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七喜工控为我公司的关联法人。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赛文”)法定代表人易贤美女士为我公司第一大股东易贤忠先生的关联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北京赛文为我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七喜工控主营业务为变频器的研发与生产销售,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将租赁我公司厂房作为生产场所,并且从下属子公司采购相关物料。公司采购的物料用于产品生产制造和销售,其产品销售可产生较好的收入与现金流,与公司交易往来同其他客户一样,应收账款回款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销售信用较好,应可正常履约。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自2001年起代理销售本公司电脑及其周边设备产品,销售业绩突出,应收账款回款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销售信用较好。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情况良好。预计在2013年,该公司仍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出现坏账的可能性不大,应可正常履约。
  4、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本公司与七喜工控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汇总额为人民币774.07万元,预计201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约为1000万元;与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汇总额为人民币709.87万元,预计2013年的关联交易额约为人民币500万元。
  二、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总量或其确定方法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价格一致。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是根据本公司与上述两家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和客户执行的产品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交易总量的确定方法是在参考上述两家关联方上一年度交易额的基础上,根据业务发展预计,实际情况将按发生额确定。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产能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本,尤其是北京赛文,2001年起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有效促进了公司产品在北京地区的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对公司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两家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以来,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选择与其交易,对公司的销售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易贤忠先生、关玉贤女士已回避表决;
  2、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和协议主要内容本公司于2013年1月20日在广州与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签订了2013年度的《购销合同》(NO.00320130120),购销产品的型号、配置根据提货时的要求确定,单价按交货时的代理价格确定,付款方式基本采用款到付货的方式,并适当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协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与七喜工控的关联交易主要为生产配件的供应,型号品种难以预计,因此具体执行根据日常需求签订采购协议旅行。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价格一致。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是根据本公司与上述两家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和客户执行的产品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交易总量的确定方法是在参考上述两家关联方上一年度交易额的基础上,根据业务发展预计,实际情况将按发生额确定。
交易简介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广州七喜工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工控”)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人代表易贤忠先生,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秀路明华三街8、10号华兴工业大厦805房,主营业务为变频器的研究开发和生产销售。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易贤美女士,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公司住所地位于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2号西屋国际公寓F座902室,主营业务为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外围设备;维修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等,是本公司在北京地区的产品销售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七喜工控法定代表人易贤忠为持有我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也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七喜工控为我公司的关联法人。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赛文”)法定代表人易贤美女士为我公司第一大股东易贤忠先生的关联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北京赛文为我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七喜工控主营业务为变频器的研发与生产销售,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将租赁我公司厂房作为生产场所,并且从下属子公司采购相关物料。公司采购的物料用于产品生产制造和销售,其产品销售可产生较好的收入与现金流,与公司交易往来同其他客户一样,应收账款回款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销售信用较好,应可正常履约。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自2001年起代理销售本公司电脑及其周边设备产品,销售业绩突出,应收账款回款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销售信用较好。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情况良好。预计在2013年,该公司仍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出现坏账的可能性不大,应可正常履约。
  4、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本公司与七喜工控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汇总额为人民币774.07万元,预计201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约为1000万元;与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汇总额为人民币709.87万元,预计2013年的关联交易额约为人民币500万元。
  二、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总量或其确定方法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价格一致。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是根据本公司与上述两家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和客户执行的产品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交易总量的确定方法是在参考上述两家关联方上一年度交易额的基础上,根据业务发展预计,实际情况将按发生额确定。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产能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本,尤其是北京赛文,2001年起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有效促进了公司产品在北京地区的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对公司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两家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以来,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选择与其交易,对公司的销售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易贤忠先生、关玉贤女士已回避表决;
  2、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和协议主要内容本公司于2013年1月20日在广州与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签订了2013年度的《购销合同》(NO.00320130120),购销产品的型号、配置根据提货时的要求确定,单价按交货时的代理价格确定,付款方式基本采用款到付货的方式,并适当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协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与七喜工控的关联交易主要为生产配件的供应,型号品种难以预计,因此具体执行根据日常需求签订采购协议旅行。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价格一致。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是根据本公司与上述两家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和客户执行的产品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交易总量的确定方法是在参考上述两家关联方上一年度交易额的基础上,根据业务发展预计,实际情况将按发生额确定。
交易简介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广州七喜工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工控”)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人代表易贤忠先生,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秀路明华三街8、10号华兴工业大厦805房,主营业务为变频器的研究开发和生产销售。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易贤美女士,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公司住所地位于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2号西屋国际公寓F座902室,主营业务为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外围设备;维修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等,是本公司在北京地区的产品销售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七喜工控法定代表人易贤忠为持有我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也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七喜工控为我公司的关联法人。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赛文”)法定代表人易贤美女士为我公司第一大股东易贤忠先生的关联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北京赛文为我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七喜工控主营业务为变频器的研发与生产销售,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将租赁我公司厂房作为生产场所,并且从下属子公司采购相关物料。公司采购的物料用于产品生产制造和销售,其产品销售可产生较好的收入与现金流,与公司交易往来同其他客户一样,应收账款回款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销售信用较好,应可正常履约。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自2001年起代理销售本公司电脑及其周边设备产品,销售业绩突出,应收账款回款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销售信用较好。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情况良好。预计在2013年,该公司仍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出现坏账的可能性不大,应可正常履约。
  4、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本公司与七喜工控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汇总额为人民币774.07万元,预计201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约为1000万元;与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汇总额为人民币709.87万元,预计2013年的关联交易额约为人民币500万元。
  二、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总量或其确定方法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价格一致。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是根据本公司与上述两家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和客户执行的产品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交易总量的确定方法是在参考上述两家关联方上一年度交易额的基础上,根据业务发展预计,实际情况将按发生额确定。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产能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本,尤其是北京赛文,2001年起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有效促进了公司产品在北京地区的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对公司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两家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以来,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选择与其交易,对公司的销售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易贤忠先生、关玉贤女士已回避表决;
  2、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和协议主要内容本公司于2013年1月20日在广州与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签订了2013年度的《购销合同》(NO.00320130120),购销产品的型号、配置根据提货时的要求确定,单价按交货时的代理价格确定,付款方式基本采用款到付货的方式,并适当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协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与七喜工控的关联交易主要为生产配件的供应,型号品种难以预计,因此具体执行根据日常需求签订采购协议旅行。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价格一致。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是根据本公司与上述两家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和客户执行的产品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交易总量的确定方法是在参考上述两家关联方上一年度交易额的基础上,根据业务发展预计,实际情况将按发生额确定。
交易简介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广州七喜工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工控”)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人代表易贤忠先生,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秀路明华三街8、10号华兴工业大厦805房,主营业务为变频器的研究开发和生产销售。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易贤美女士,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公司住所地位于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2号西屋国际公寓F座902室,主营业务为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外围设备;维修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等,是本公司在北京地区的产品销售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七喜工控法定代表人易贤忠为持有我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也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七喜工控为我公司的关联法人。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赛文”)法定代表人易贤美女士为我公司第一大股东易贤忠先生的关联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北京赛文为我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七喜工控主营业务为变频器的研发与生产销售,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将租赁我公司厂房作为生产场所,并且从下属子公司采购相关物料。公司采购的物料用于产品生产制造和销售,其产品销售可产生较好的收入与现金流,与公司交易往来同其他客户一样,应收账款回款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销售信用较好,应可正常履约。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自2001年起代理销售本公司电脑及其周边设备产品,销售业绩突出,应收账款回款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销售信用较好。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情况良好。预计在2013年,该公司仍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出现坏账的可能性不大,应可正常履约。
  4、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本公司与七喜工控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汇总额为人民币774.07万元,预计201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约为1000万元;与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汇总额为人民币709.87万元,预计2013年的关联交易额约为人民币500万元。
  二、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总量或其确定方法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价格一致。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是根据本公司与上述两家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和客户执行的产品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交易总量的确定方法是在参考上述两家关联方上一年度交易额的基础上,根据业务发展预计,实际情况将按发生额确定。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产能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本,尤其是北京赛文,2001年起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有效促进了公司产品在北京地区的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对公司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两家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以来,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选择与其交易,对公司的销售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易贤忠先生、关玉贤女士已回避表决;
  2、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和协议主要内容本公司于2013年1月20日在广州与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签订了2013年度的《购销合同》(NO.00320130120),购销产品的型号、配置根据提货时的要求确定,单价按交货时的代理价格确定,付款方式基本采用款到付货的方式,并适当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协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与七喜工控的关联交易主要为生产配件的供应,型号品种难以预计,因此具体执行根据日常需求签订采购协议旅行。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21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湖北水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股权转让以基准日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七喜工控净资产值28,141,005.43元,结合七喜工控截止至2012年6月30日止,实现的账面净利润值-6,758,048.98元为作价依据,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6,000,000元。
交易简介一、交易概述
1、201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广州七喜工控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 600 万元的价格将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控股”或“公司”)持有的广州七喜工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工控”)20%的股权转让给湖北水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水牛”)。
2、该次股权转让构成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 600万元,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审议时,公司关联董事易贤忠、关玉贤回避了该关联事项的表决。
3、公司转让七喜工控 20%股权的事宜已获得七喜工控董事会的批准,其他
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股权转让及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5、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自转让之日起,不再是广州七喜工控科技有限公
司股东。
该协议已于近期在广州市黄埔区签署。

二、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七喜工控当前较不理想的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较大不确定性,为了更
好的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充分协商,达成上述股权转让事宜。本次转让后,对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的利润将有一定的正面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6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5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嘉璐电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广州嘉璐电子有限公司2011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汇总额为人民币51.50万元,预计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约为1350万元;与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汇总额为人民币1033.66万元,预计2012年的关联交易额约为人民币1200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两家关联企业自2001年起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均为本公司在当地的产品代理销售商。他们在当地发展了多年,了解当地市场,并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对提升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量有较好的促进作用。2011
年,上述两家关联企业均取得了较为良好的发展,继续选择与嘉璐电子和北京赛文两家关联企业进行交易,将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和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两家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以来,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选择与其交易,对公司的销售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企业2011年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共计人民币1084.76万元,占本公司同类交易额的0.86%,所占比重较低,不会对本公司同类业务形成控制。
交易类别代理
交易金额137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5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广州嘉璐电子有限公司2011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汇总额为人民币51.50万元,预计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约为1350万元;与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汇总额为人民币1033.66万元,预计2012年的关联交易额约为人民币1200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两家关联企业自2001年起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均为本公司在当地的产品代理销售商。他们在当地发展了多年,了解当地市场,并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对提升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量有较好的促进作用。2011
年,上述两家关联企业均取得了较为良好的发展,继续选择与嘉璐电子和北京赛文两家关联企业进行交易,将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和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两家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以来,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选择与其交易,对公司的销售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企业2011年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共计人民币1084.76万元,占本公司同类交易额的0.86%,所占比重较低,不会对本公司同类业务形成控制。
交易类别代理
交易金额1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5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嘉璐电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广州嘉璐电子有限公司2011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汇总额为人民币51.50万元,预计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约为1350万元;与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汇总额为人民币1033.66万元,预计2012年的关联交易额约为人民币1200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两家关联企业自2001年起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均为本公司在当地的产品代理销售商。他们在当地发展了多年,了解当地市场,并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对提升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量有较好的促进作用。2011
年,上述两家关联企业均取得了较为良好的发展,继续选择与嘉璐电子和北京赛文两家关联企业进行交易,将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和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两家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以来,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选择与其交易,对公司的销售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企业2011年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共计人民币1084.76万元,占本公司同类交易额的0.86%,所占比重较低,不会对本公司同类业务形成控制。
交易类别代理
交易金额51.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5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广州嘉璐电子有限公司2011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汇总额为人民币51.50万元,预计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约为1350万元;与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汇总额为人民币1033.66万元,预计2012年的关联交易额约为人民币1200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两家关联企业自2001年起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均为本公司在当地的产品代理销售商。他们在当地发展了多年,了解当地市场,并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对提升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量有较好的促进作用。2011
年,上述两家关联企业均取得了较为良好的发展,继续选择与嘉璐电子和北京赛文两家关联企业进行交易,将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和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两家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以来,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选择与其交易,对公司的销售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企业2011年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共计人民币1084.76万元,占本公司同类交易额的0.86%,所占比重较低,不会对本公司同类业务形成控制。
交易类别代理
交易金额1033.6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0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易贤忠
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的90%,即4.041元/股的基础上上浮0.714%,以4.07元/股作为发行价格股票交易均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00,00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2年4月9日),发行价格为4.07元/股(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4.041元/股的基础上上浮0.714%),公司控股股东——易贤忠先生拟以现金全部认购。本公司于2012年4月8日与易贤忠先生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易贤忠先生持有本公司42.89%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在于: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增加公司的自有资金,壮大公司的资本实力,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以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本公司控股股东易贤忠先生看好本公司的发展前景,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进一步增持本公司股份,进一步巩固其对本公司的控股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结构、高管人员结构、股东结构的变化以及公司章程变化情况
(1)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制造业务,主要产品包括计算机整机、周边产品、数码通讯产品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运用于公司未来各项业务的发展。
(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将不会受到影响。
(3)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结构将不会发生较大的变化,易贤忠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增加,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公司需要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所记载的股东结构及注册资本等相关条款。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1)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得以增加,公司的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2)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资产规模也将迅速增加。不过,由于公司未来各项业务的发展及经济效益不能立即体现,因此,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从长远看,公司资本实力的壮大,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务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
(3)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将导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增加。随着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预计公司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将随着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增长而不断增加。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407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3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店务通(福建)货架制造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公司竞标价格最终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09年12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委托关联法人店务通(福建)货架制造发展有限公司加工定做家具及配件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七匹狼服装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七匹狼)决定向店务通(福建)货架制造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店务通)定做家具及配件2500万元左右。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厦门七匹狼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经营业绩的快速发展以及终端网点的迅速扩张,七匹狼需要及时采购相应的家具及店务设备。店务通近年来加强了店务家具的生产研发,推出具有针对性的店务家具服务和匹配方案。本次交易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公司竞标价格最终确定。
本次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厦门七匹狼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及厦门七匹狼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业务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6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嘉璐电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执行的产品代理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
交易简介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三家关联企业自2001年起开始 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均为本公司在当地的产品代理销售商。他们在当地发展了多年,了解当地市场,并拥有一定的
市场份额,对提升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量有较好的促进作用。2009年,上述三家关联企业均取得了较为良好的发展,继续选择与上述三家关联企业进行交易,将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和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三家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以来,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选择与其交易,对公司的销售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 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
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
响。上述关联企业2009年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共计人民币1486.38万元,占
本公司同类交易额的0.76%,所占比重较低,不会对本公司同类业务形成控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6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上海联盛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执行的产品代理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
交易简介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三家关联企业自2001年起开始 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均为本公司在当地的产品代理销售商。他们在当地发展了多年,了解当地市场,并拥有一定的
市场份额,对提升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量有较好的促进作用。2009年,上述三家关联企业均取得了较为良好的发展,继续选择与上述三家关联企业进行交易,将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和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三家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以来,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选择与其交易,对公司的销售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 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
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
响。上述关联企业2009年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共计人民币1486.38万元,占
本公司同类交易额的0.76%,所占比重较低,不会对本公司同类业务形成控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6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执行的产品代理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
交易简介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三家关联企业自2001年起开始 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均为本公司在当地的产品代理销售商。他们在当地发展了多年,了解当地市场,并拥有一定的
市场份额,对提升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量有较好的促进作用。2009年,上述三家关联企业均取得了较为良好的发展,继续选择与上述三家关联企业进行交易,将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和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三家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以来,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选择与其交易,对公司的销售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 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
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
响。上述关联企业2009年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共计人民币1486.38万元,占
本公司同类交易额的0.76%,所占比重较低,不会对本公司同类业务形成控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7-30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04年8月上市后,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原有宿舍楼不能满足员工住宿。为解决宿舍楼紧缺问题,公司于2005年3月与关联方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建房合同》,约定由七喜资讯提供约2000平方米土地与公司合作建造宿舍楼,公司负责出资建造并拥有该宿舍楼30年使用权。该宿舍楼共投资1585万元,于2007年10月完工并用作公司女工宿舍,产生了综合效益。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七喜资讯的合作建房,有效解决了员工宿舍楼紧缺问题。该宿舍楼建筑面积9042平方米,共有190个房间,可容纳1520人居住。同地段宿舍楼的租赁价格为20元/平方米/月,按照此价格计算,公司租赁9042平米宿舍楼并使用30年所需支付的租金约为6510万元,远远高于合作建房所投资的1585万元。因此,该关联交易的签订有利于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158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7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嘉璐电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执行的产品代理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
交易简介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三家关联企业自2001年起开始 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均为本公司在当地的产品代理销售商。他们在当地发展了多年,了解当地市场,并拥有一定的
市场份额,对提升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量有较好的促进作用。2009年,上述三家关联企业均取得了较为良好的发展,继续选择与上述三家关联企业进行交易,将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和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三家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以来,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选择与其交易,对公司的销售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 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
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
响。上述关联企业2009年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共计人民币1486.38万元,占
本公司同类交易额的0.76%,所占比重较低,不会对本公司同类业务形成控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904.5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7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嘉璐电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执行的产品代理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
交易简介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三家关联企业自2001年起开始 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均为本公司在当地的产品代理销售商。他们在当地发展了多年,了解当地市场,并拥有一定的
市场份额,对提升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量有较好的促进作用。2009年,上述三家关联企业均取得了较为良好的发展,继续选择与上述三家关联企业进行交易,将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和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三家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以来,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选择与其交易,对公司的销售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 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
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
响。上述关联企业2009年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共计人民币1486.38万元,占
本公司同类交易额的0.76%,所占比重较低,不会对本公司同类业务形成控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12.3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7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上海联盛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执行的产品代理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
交易简介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三家关联企业自2001年起开始 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均为本公司在当地的产品代理销售商。他们在当地发展了多年,了解当地市场,并拥有一定的
市场份额,对提升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量有较好的促进作用。2009年,上述三家关联企业均取得了较为良好的发展,继续选择与上述三家关联企业进行交易,将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和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三家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以来,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选择与其交易,对公司的销售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 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
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
响。上述关联企业2009年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共计人民币1486.38万元,占
本公司同类交易额的0.76%,所占比重较低,不会对本公司同类业务形成控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76.6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7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上海联盛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执行的产品代理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
交易简介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三家关联企业自2001年起开始 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均为本公司在当地的产品代理销售商。他们在当地发展了多年,了解当地市场,并拥有一定的
市场份额,对提升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量有较好的促进作用。2009年,上述三家关联企业均取得了较为良好的发展,继续选择与上述三家关联企业进行交易,将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和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三家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以来,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选择与其交易,对公司的销售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 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
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
响。上述关联企业2009年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共计人民币1486.38万元,占
本公司同类交易额的0.76%,所占比重较低,不会对本公司同类业务形成控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15.9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7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执行的产品代理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
交易简介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三家关联企业自2001年起开始 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均为本公司在当地的产品代理销售商。他们在当地发展了多年,了解当地市场,并拥有一定的
市场份额,对提升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量有较好的促进作用。2009年,上述三家关联企业均取得了较为良好的发展,继续选择与上述三家关联企业进行交易,将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和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三家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以来,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选择与其交易,对公司的销售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 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
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
响。上述关联企业2009年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共计人民币1486.38万元,占
本公司同类交易额的0.76%,所占比重较低,不会对本公司同类业务形成控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1.6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7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执行的产品代理价格而确定,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
交易简介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三家关联企业自2001年起开始 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均为本公司在当地的产品代理销售商。他们在当地发展了多年,了解当地市场,并拥有一定的
市场份额,对提升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量有较好的促进作用。2009年,上述三家关联企业均取得了较为良好的发展,继续选择与上述三家关联企业进行交易,将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和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三家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以来,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选择与其交易,对公司的销售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 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
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
响。上述关联企业2009年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共计人民币1486.38万元,占
本公司同类交易额的0.76%,所占比重较低,不会对本公司同类业务形成控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58.0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3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嘉璐电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3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上海联盛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3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3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嘉璐电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13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3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上海联盛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38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3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28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10-09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为每平米5元/月,付款方式为按季度支付,公司每年应向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支付租金2215920元,租赁期限三年,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0日止。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与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厂房租赁协议,租赁七喜资讯厂房21100平方米,用作生产用厂房及仓库。随着公司生产经营的不断扩大,2007年起公司对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的厂房使用面积扩大了36932平方米。公司现就此次扩大使用的面积与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协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为每平米5元/月,租赁期限三年,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0日止。公司此次签订租赁协议后,每年应向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支付租金3481920元。
2、董事会表决情况:该关联交易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易贤忠先生为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已回避表决。
3、此项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本公司租赁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厂房36932平方米,用作生产用厂房及仓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为每平米5元/月,付款方式为按季度支付,公司每年应向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支付租金2215920元,租赁期限三年,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0日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双方已于2007年9月28日签署了厂房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0日止。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04年12月与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厂房租赁协议,租赁七喜资讯厂房21100平方米,用作生产用厂房及仓库。随着公司生产经营的不断扩大,2007年起公司对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的厂房使用面积扩大了36932平方米。现就扩大使用的面积签订租赁协议,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公司每年向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支付租金2215920元。此项关联交易的签订无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348192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16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七喜数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价格一致。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16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上海联盛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价格一致。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16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价格一致。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6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2-17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七喜数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价格一致。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88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2-17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上海联盛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价格一致。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991.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2-17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价格一致。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787.1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24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时产品的市场代理价格而确定的,将与其他非关联方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6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24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上海联盛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时产品的市场代理价格而确定的,将与其他非关联方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24
甲公司分众传媒
乙公司广州七喜数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时产品的市场代理价格而确定的,将与其他非关联方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75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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