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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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5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1、交易概述 经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苏苏宁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商业投资公司”)为关联方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合称“苏宁电器集团”),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其公司(以下合称“苏宁置业集团”)提供商业广场招商代理服务,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限内预计累计发生额分别不超过2,000万元、1,000万元。2、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贯彻落实“租、建、购、并”多样化的开发策略,公司积极探索实践自建店开发模式,除自行开发外,还积极和包括苏宁电器集团、苏宁置业集团等在内的其他企业合作,提前锁定优质物业资源。公司目前向苏宁电器集团、苏宁置业集团及其子公司租赁物业共8个,双方合作良好。考虑到公司在商业零售运营方面拥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且随着开放平台的运营,苏宁拥有较大的商户资源,为充分发挥专业协同效应,在现有租赁业务合作基础上,苏宁电器集团、苏宁置业集团计划将商业广场的招商代理业务委托给公司运营。实施该项关联交易后,苏宁电器集团、苏宁置业集团将专注于商业物业的开发建设,而苏宁线下资源将进一步丰富,平台吸引力增强,有助于招商能力提升,从而形成良性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双方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的,交易价格双方依据市场可参考价格协商确定,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5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1、交易概述 经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苏苏宁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商业投资公司”)为关联方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合称“苏宁电器集团”),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其公司(以下合称“苏宁置业集团”)提供商业广场招商代理服务,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限内预计累计发生额分别不超过2,000万元、1,000万元。2、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贯彻落实“租、建、购、并”多样化的开发策略,公司积极探索实践自建店开发模式,除自行开发外,还积极和包括苏宁电器集团、苏宁置业集团等在内的其他企业合作,提前锁定优质物业资源。公司目前向苏宁电器集团、苏宁置业集团及其子公司租赁物业共8个,双方合作良好。考虑到公司在商业零售运营方面拥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且随着开放平台的运营,苏宁拥有较大的商户资源,为充分发挥专业协同效应,在现有租赁业务合作基础上,苏宁电器集团、苏宁置业集团计划将商业广场的招商代理业务委托给公司运营。实施该项关联交易后,苏宁电器集团、苏宁置业集团将专注于商业物业的开发建设,而苏宁线下资源将进一步丰富,平台吸引力增强,有助于招商能力提升,从而形成良性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双方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的,交易价格双方依据市场可参考价格协商确定,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5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1、交易概述 经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苏苏宁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商业投资公司”)为关联方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合称“苏宁电器集团”),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其公司(以下合称“苏宁置业集团”)提供商业广场招商代理服务,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限内预计累计发生额分别不超过2,000万元、1,000万元。2、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贯彻落实“租、建、购、并”多样化的开发策略,公司积极探索实践自建店开发模式,除自行开发外,还积极和包括苏宁电器集团、苏宁置业集团等在内的其他企业合作,提前锁定优质物业资源。公司目前向苏宁电器集团、苏宁置业集团及其子公司租赁物业共8个,双方合作良好。考虑到公司在商业零售运营方面拥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且随着开放平台的运营,苏宁拥有较大的商户资源,为充分发挥专业协同效应,在现有租赁业务合作基础上,苏宁电器集团、苏宁置业集团计划将商业广场的招商代理业务委托给公司运营。实施该项关联交易后,苏宁电器集团、苏宁置业集团将专注于商业物业的开发建设,而苏宁线下资源将进一步丰富,平台吸引力增强,有助于招商能力提升,从而形成良性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双方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的,交易价格双方依据市场可参考价格协商确定,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5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1、交易概述 经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苏苏宁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商业投资公司”)为关联方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合称“苏宁电器集团”),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其公司(以下合称“苏宁置业集团”)提供商业广场招商代理服务,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限内预计累计发生额分别不超过2,000万元、1,000万元。2、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贯彻落实“租、建、购、并”多样化的开发策略,公司积极探索实践自建店开发模式,除自行开发外,还积极和包括苏宁电器集团、苏宁置业集团等在内的其他企业合作,提前锁定优质物业资源。公司目前向苏宁电器集团、苏宁置业集团及其子公司租赁物业共8个,双方合作良好。考虑到公司在商业零售运营方面拥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且随着开放平台的运营,苏宁拥有较大的商户资源,为充分发挥专业协同效应,在现有租赁业务合作基础上,苏宁电器集团、苏宁置业集团计划将商业广场的招商代理业务委托给公司运营。实施该项关联交易后,苏宁电器集团、苏宁置业集团将专注于商业物业的开发建设,而苏宁线下资源将进一步丰富,平台吸引力增强,有助于招商能力提升,从而形成良性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双方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的,交易价格双方依据市场可参考价格协商确定,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5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淮安苏宁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1、经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子公司淮安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淮安苏宁置业
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淮安市淮安东路158 号苏宁生活广场
1-5 层建筑面积共计12,391.90 平方米物业用于公司店面经营,租期十年,租赁年度内公司共计需支付租金及物业费9,944.40 万元;
2、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租赁关联方自建商业广场物业用于连锁店面经营,是公司与苏宁置业以
合作方式加快自建店布局的再次实践。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获取长期稳定的优质物业资源,保障了店面运营的持续性,并且以相对优惠的市场价格锁定物业成本,有利于店面经营效益的提升。与此同时,在店面运营中,公司在店面布局陈设、商品出样、服务体验等方面持续推进优化,践行线上线下融合策略,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本地市场的品牌效应和市场影响力。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9944.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5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石家庄苏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1、同意公司子公司石家庄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石家庄苏宁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石家庄市中山西路77 号苏宁生活
广场1-5 层建筑面积共计13,197.20 平方米物业用于公司店面经营,租期十年
2、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租赁关联方自建商业广场物业用于连锁店面经营,是公司与苏宁置业以
合作方式加快自建店布局的再次实践。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获取长期稳定的优质物业资源,保障了店面运营的持续性,并且以相对优惠的市场价格锁定物业成本,有利于店面经营效益的提升。与此同时,在店面运营中,公司在店面布局陈设、商品出样、服务体验等方面持续推进优化,践行线上线下融合策略,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本地市场的品牌效应和市场影响力。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6528.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5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宿迁苏宁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 关联交易概述
经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子公司宿迁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宿迁苏宁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宿迁市幸福路88号宿迁苏宁广场1-4层建筑面积共计10,020平方米物业用于公司EXPO超级店经营,租期十五年,租赁年度内公司共计支付租金10,733.68万元,公司子公司计划于本次董事会后与宿迁苏宁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本次租赁宿迁苏宁广场部分物业用于EXPO超级店经营,是公司与苏宁置业以合作方式加快自建店布局的又一实践。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取得长期稳定的优质物业资源,保障了店面运营的持续性,并且以相对优惠的市场价格锁定物业成本,有利于店面经营效益的提升。与此同时,在EXPO超级店运营中,公司不断在店面布局陈设、商品出样、服务体验等方面持续推进优化,践行线上线下融合策略,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本地市场的品牌效应和市场影响力。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0733.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25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福州苏宁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租赁费用按照固定租金方式计算,即自首个租赁年度起前三年每平米租金单价为2元/天,自第四个租赁年度起每平米租金单价为2.5元/天,且以后每两年递增5%。考虑到进场装修至正式开业运营需要一定的时间,经双方友好协商,福州苏宁置业同意在上述租金标准上给于公司首年六个月租金的优惠,租赁年度内,公司支付租金费用合计22,969.53万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经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子公司福建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福州苏宁置业有限公司台江分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福州市工业路233号福州苏宁广场1-5层建筑面积共计16,132平方米物业用于公司EXPO超级店经营,租期十五年,租赁年度内公司共计支付租金22,969.53万元。公司子公司计划于本次董事会后与福州苏宁置业有限公司台江分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本次租赁福州苏宁广场部分物业用于EXPO超级店经营,一方面,公司以合作方式加快推进自建店项目,以较优惠价格提前锁定物业成本,有利于提升公司店面经营效益;另一方面,福州苏宁广场超级店作为践行公司线上线下融合的载体,基于全品类经营、全渠道融合、全客群服务的定位,为顾客提供商品展示、智能服务、休闲娱乐的一体化服务,提升购物体验,巩固公司在本地市场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影响力。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2969.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9-28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无锡苏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情况
经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子公司无锡市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苏宁”)向关联方无锡苏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苏宁商业管理公司”)租赁其位于无锡市人民中路111号无锡苏宁广场1-5层部分物业用于公司EXPO超级店经营,本次租赁物业建筑面积共计19,217.40平方米。公司于本次董事会后与无锡苏宁商业管理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无锡苏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截至目前持有本公司14.73%股份,同时本公司董事张近东先生、孙为民先生分别持有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39.75%、20.08%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子公司与无锡苏宁商业管理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张近东先生、孙为民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表决权,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不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不需要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本次租赁无锡苏宁广场部分物业,用于EXPO超级店的开设,一方面,是公司以合作开发方式推进自建店建设的又一实践,有利于公司加快核心城市EXPO超级店的布局,并以较优惠的市场价格提前锁定优质物业资源,有效的控制租赁成本;另一方面,通过超级店的开设,进一步深化其作为线上线下两个平台实现产品和服务融合的载体功能,其经营商品种类既涵盖家电、3C,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的整体家装家电解决方案,还增加百货日用品、虚拟服务等产品销售,实现专业化、全业态、全品类经营,同时开展易购自提点、虚拟产品增值下载、金融服务、售后服务等业务,进一步提升客户一站式购物体验。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后,持续深化公司在当地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对于公司在当地市场份额提升具有明显促进作用。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5831.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30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苏宁保险销售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5%,苏宁电器集团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5%。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经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关联方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电器集团”)共同出资发起设立“苏宁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拟用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苏宁保险销售公司”)。苏宁保险销售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5%,苏宁电器集团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5%。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14.21%的股份。同时,公司董事张近东先生、孙为民先生分别持有苏宁电器集团39.75%、20.08%的股份,均不为其实际控制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与苏宁电器集团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导方针的明确,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空间巨大,苏宁结合市场发展情况,充分分析公司业务、渠道、客群与保险业务的关联性,利用公司资源优势,拟成立全国性专业代理保险销售公司,从事代理保险相关业务,其意义在于:1、专业化运作推动“产品云”战略的实现;
2、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战略实施。3、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1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04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江苏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江苏银河物业已向公司提供2012年度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明细说明,审核后公司认为相关费用支出较为合理,符合行业惯例。在此基础上,双方就2013-2014年的费用标准进行了协商,考虑到物业管理团队及相关投入均具有一定延续性,经协商一致,双方确定继续按照2012年价格水平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2年公司委托江苏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河物业”)负责徐庄总部园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期间江苏银河物业较好的提供了包括安全管理、环境管理、设备管理在内的物业服务,有效的保障了园区正常运作,为公司员工、合作伙伴提供了安全、舒适的环境。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经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继续委托江苏银河物业负责徐庄总部园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安全、环境、设备的管理及其他专项服务以及代收代交水电能源费用、便民服务等增值服务。物业服务期限为两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2年,江苏银河物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较好的为徐庄总部园区提供了包括安全管理、环境管理、设备管理等在内的物业服务,显示出了其优秀、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充分保障了总部园区物业的正常运作。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继续委托江苏银河物业进行总部园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与江苏银河物业的关联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797.6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28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情况
经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白下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白下苏宁”)向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置业集团”)租赁其位于南京市淮海路 68 号苏宁电器广场1-6 层部分物业(以下简称“租赁物业”),用于新街口 EXPO 超级旗舰店的经营管理。新店开业后将置换公司位于该地址的原新街口店,新店在店面环境、商品展示和陈列以及动线导引等方面进行全面升级,为消费者提供全新的购物体验。本次租赁物业建筑面积合计为18,611 平米,南京白下苏宁与苏宁置业集团计划于董事会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2、关联关系
物业出租方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近东先生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南京白下苏宁与苏宁置业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3、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张近东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表决权,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原租赁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电器集团”)位于南京市淮海路 68号苏宁电器大厦 1-7 层物业用于新街口 EXPO 旗舰店的经营,租赁期限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计划对新街口 EXPO 旗舰店进行全新升级,由于该物业无法满足店面升级的需要,故公司调整租赁物业,向苏宁电器集团提出了提前终止租赁协议的申请,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终止原租赁合同关系,南京白下苏宁无需就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事宜支付违约金等费用。
全新升级后的新街口 EXPO 超级旗舰店,作为公司践行线上线下融合的新型零售商业模式的范本,在店面布局、商品规划、客户体验、智能服务等方面实施创新,将进一步推进线下实体店面实施“超电器化”战略,实现产品和服务的虚实融合。此次关联交易实施后,新街口旗舰店在单店经营体量、销售规模、商品种类等各方面将进一步巩固其行业领先地位,有力增强了公司在南京地区的市场份额。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39671.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06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况
经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香港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苏宁”)与关联方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电器集团”)共同出资发起设立“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拟用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苏宁小贷公司”)。苏宁小贷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 30,000万元,其中香港苏宁出资人民币2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75%,苏宁电器集团出资人民币7,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5%。
关联交易目的及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7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31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代建费用由双方依据相关的成本投入以及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经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委托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置业”)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下属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施的包括各地物流基地、自建店项目在内的各类土建项目提供工程代建服务。工程代建模式是目前工程项目建设较常采用的操作模式之一,采用该种模式,能够有效利用专业化工,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从而降低成本。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代建费用三年累计不超过15,000 万元,具体金额以各单项工程计算的具体金额为准。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租、建、购、并”多样化的开发策略,公司结合自身管控、资金等能力逐步推进以“统一标准定制开发、满足顾客服务体验”为核心的自建连锁店开发。同时为有效解决物流平台建设的相对滞后对公司二、三级市场以及线上业务发展的制约,有效提升公司区域范围内的资源整合、采购及配套服务能力。公司计划在2015年前建成60个物流基地以及全国枢纽地区10个全自动化存储和分拣仓库。
随着公司自建项目逐步增加,企业内部管理幅度加大。为更好的利用专业化分工,推进自建店以及物流基地标准化批量复制,公司委托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工程项目代建工作。实施该项交易后,公司将专注于自建店和物流基地在选址、开发、筹建环节中一系列标准、流程的梳理、建立和不断完善,而将工程建设中相关统筹、组织、协调等工作委托给专业的机构执行,更加有利于公司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提高企业运营效率;苏宁置业作为一家专门从事地产开发的大型地产集团,熟悉商业项目建设,且能够较好地把握工程项目建设要求,有利于促进工程项目按时保质完工,有效防范和化解项目建设风险。
综上苏宁置业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各自建项目提供代建服务业务,能够更好的实现专业化分工、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服务费用三年不超过15000万元,平均每年约为5000万元,年平均费用额约占公司2011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4%,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很小。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30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经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白下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白下苏宁”)向苏宁电器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电器集团”)租赁其位于南京市淮海路68号苏宁电器大厦1-7层物业(以下简称“租赁物业”),用于新街口EXPO旗舰店的持续经营。租赁物业建筑面积合计为11,525.21平米。鉴于新街口EXPO旗舰店由公司南京白下苏宁运营,故南京白下苏宁与苏宁电器集团计划于董事会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原租赁苏宁电器集团位于南京市淮海路68号苏宁电器大厦1-6层部分物业用于新街口店的商场经营及办公配套,租赁期限已于2011年12月31日届满(租赁详情可见公司各定期报告)。
新街口店位于具有“中华第一商圈”美誉的南京新街口商圈核心位置,作为公司第一家经营综合家电的店面,对公司连锁经营模式的探索创新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外,该店经过多年的运营培育,在南京地区享有极高的消费认可度,其在公司全国店面中销售一直排名前列。鉴于租赁期限届满,公司与苏宁电器集团就物业续租事宜进行了接洽,经双方协商后
同意公司续租原1-6层物业并扩租部分物业,增租7层物业。此次租赁实施后,充分保障了新街口旗舰店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巩固公司在南京地区的市场份额。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0100.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30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江苏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市场水平,结合公司现有物业设备的复杂程度、数量以及对技术人员的配置要求等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委托江苏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河物业”)负责徐庄总部园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安全、环境、设备的管理及其他专项服务以及代收代交水电能源费用、便民服务等增值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江苏银河物业具备较强的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其目前已经在负责南京地区一高档写字楼的物业管理,能够为公司总部园区提供优质、专业的物业服务,确保总部园区物业的正常运作。公司与江苏银河物业的关联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425.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12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当前市价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经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乐购仕(南京)商贸有限公司(筹)(以下简称“南京乐购仕”)向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电器集团”)租赁位于南京市山西路的银河大厦裙楼部分1-5层物业(以下简称“租赁物业”),用于开展乐购仕生活广场(LAOX LIFE)的经营业务。
租赁物业面积共计19,291平米,计划租赁期为十年零两个月,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其中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为首个租赁年度,其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租赁年度。租金费用按照首个租赁年度3.5元/平方米*日,自第三年起每两个租赁年度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鉴于物业从交付至装修开业需要一定时间,双方约定首个租赁年度和第二年租金均为2,464万元/年,第三年至第四年为2,538万元/年,第五年至第六年为2,614万元/年,第七年至第八年为2,692万元/年,第九年至第十年为2,773万元/年,租赁期间租金总额为26,162万元。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双品牌运作战略进入实质推进阶段,将率先在公司运营管理高度成熟的南京地区开设首家乐购仕生活广场(LAOX LIFE)。通过南京首家乐购仕生活广场的开设,进一步探索LAOX LIFE在产品引进、店面布局、产品陈列、运营模式、终端服务等方面的标准,以利于其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
南京山西路银河大厦作为首家乐购仕生活广场营业场所,位于南京市核心商圈——湖南路商圈,具有极佳的物业区位优势和成熟的商业氛围,能够为Laox品牌进入国内市场并顺利开展运营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南京乐购仕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616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12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乐购仕(南京)商贸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当前市价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经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乐购仕(南京)商贸有限公司(筹)(以下简称“南京乐购仕”)向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电器集团”)租赁位于南京市山西路的银河大厦裙楼部分1-5层物业(以下简称“租赁物业”),用于开展乐购仕生活广场(LAOX LIFE)的经营业务。
租赁物业面积共计19,291平米,计划租赁期为十年零两个月,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其中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为首个租赁年度,其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租赁年度。租金费用按照首个租赁年度3.5元/平方米*日,自第三年起每两个租赁年度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鉴于物业从交付至装修开业需要一定时间,双方约定首个租赁年度和第二年租金均为2,464万元/年,第三年至第四年为2,538万元/年,第五年至第六年为2,614万元/年,第七年至第八年为2,692万元/年,第九年至第十年为2,773万元/年,租赁期间租金总额为26,162万元。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双品牌运作战略进入实质推进阶段,将率先在公司运营管理高度成熟的南京地区开设首家乐购仕生活广场(LAOX LIFE)。通过南京首家乐购仕生活广场的开设,进一步探索LAOX LIFE在产品引进、店面布局、产品陈列、运营模式、终端服务等方面的标准,以利于其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
南京山西路银河大厦作为首家乐购仕生活广场营业场所,位于南京市核心商圈——湖南路商圈,具有极佳的物业区位优势和成熟的商业氛围,能够为Laox品牌进入国内市场并顺利开展运营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南京乐购仕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616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6-20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张近东
定价依据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15.00 元/ 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13.94 元),乙方最终认购价格与其他特定投资者相同,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一致。如果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认购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经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张近东先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于2009年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近东先生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近东先生拟以现金25,000
万元-35,000万元,按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为了更好的把握当前的发展机遇和贯彻公司的发展战略,本公司提出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申请,募集资金用于连锁店面发展、物流中心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完善连锁店面布局和物流平台建设、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近东先生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表明了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发展战略的支持,有利于公司长期战略决策的贯彻实施。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2-28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江苏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经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许可公司第二大发起人股东江苏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持有20%以上(含20%)股份的公司使用公司已注册的部分“苏宁”以及“苏宁”的汉语拼音“SUNING ”系列商标。若在后期的经营活动中,江苏苏宁及其子公司需要使用许可使用商标的延申商标,公司可代为申请注册,并许可其使用。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 、由于历史渊源关系,江苏苏宁名称中有“苏宁”字号,并一直使用“苏宁”字号从事日常经营活动。为明确江苏苏宁及其子公司使用“苏宁”字号及注册商标的范围,公司已于前期许可江苏苏宁及其子公司使用公司已注册的部分“蘇寧”系列注册商标以及部分“苏宁”及“NS”组合的系列注册商标。(详情可见公司2008-012 号公告)。现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并进一步规范江苏苏宁及其子公司使用“苏宁”以及苏宁拼音“SUNING ”的行为,特对江苏苏宁及其子公司使用公司拥有的“苏宁”、“SUNING ”系列
商标的范围进行明确。
2 、江苏苏宁承诺其及其子公司不会将许可使用商标用于家用电器及消费类电子的销售和服务业务,并且将通过自身的发展与苏宁电器共同促进“苏宁”品牌形象的推广以及“苏宁”品牌价值的提升。
综上所述,公司许可江苏苏宁及其子公司使用公司已拥有的部分“宁”、“SUNING ”系列商标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独立性、主营业务不构成任何实质性影响。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2-29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情况
经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许可公司第二大发起人股东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使用公司已注册的部分“蘇寧”系列注册商标以及部分“苏宁”及“NS ”组合的系列注册商标。若在后期的经营活动中,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需要使用许可使用商标的延申商标,公司可代为申请注册,并许可其使用。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计划于股东大会批准后与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2、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2007年12月31日其持有本公司
15.17%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董事张近东先生、孙为民先生分别持有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28%、18%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
3、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到的关联董事张近东先生、孙为民先生在董事会表决时,予以回避并放弃了表决权,由非关联的董事表决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许可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使用公司已在国家商标局注册的注册证号为 805878、811936、809962、811911、809802、807928、
803958 的“蘇寧”系列注册商标和注册证号为 1105088、1105006、1104301、1116823、1125480、
1113684、1108020、1108594、1105605、1105968、1126026、1121946、1137960、1131980、
1133874、1131958、1161730 的“苏宁”及“NS ”组合的系列注册商标。
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为:“蘇寧”系列注册商标第36 类;第 37 类中的“建筑、工厂建筑、仓库建设和修理、管道建设和修理、室内装潢”;第38 类;第 39 类中的“出租车运输、旅客运送、观光旅游”;第40 类;第 41 类中的“娱乐,文娱节目,文娱活动,俱乐部服务,公共游乐场,提供娱乐设施”;第42 类中的“餐馆,咖啡馆,快餐馆,旅馆,提供展览会设施”。“苏宁”及“NS ”組合的系列注册商标第 1 类;第 2 类;第 4 类;第 5 类;第 6 类;第 8 类;第 10 类;第 13 类;第 17 类;第 19 类;第23 类;第 37 类中的“建筑、工厂建筑、仓库建设和修理、管道建设和修理、室内装潢”;第38 类;第 39 类中的“出租车运输、旅客运送、观光旅游”;第40 类;第 41 类中的“娱乐,文娱节目,文娱活动,俱乐部服务,公共游乐场,提供娱乐设施”;第42 类中的“餐馆,咖啡馆,快餐馆,旅馆,提供展览会设施”。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计划于股东大会批准后与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拟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双方: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与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乙方)
2、交易目的:商标使用许可
3、许可使用商标:注册证号为805878、811936、809962、811911、809802、807928、
803958 的“蘇寧”系列注册商标和注册证号为 1105088、1105006、1104301、1116823、1125480、
1113684、1108020、1108594、1105605、1105968、1126026、1121946、1137960、1131980、
1133874、1131958、1161730 的“苏宁”及“NS ”组合的系列注册商标。
4、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蘇寧”系列注册商标第36 类;第 37 类中的“建筑、工厂建筑、仓库建设和修理、管道建设和修理、室内装潢”;第38 类;第 39 类中的“出租车运输、旅客运送、观光旅游”;第40 类;第 41 类中的“娱乐,文娱节目,文娱活动,俱乐部服务,公共游乐场,提供娱乐设施”;第42 类中的“餐馆,咖啡馆,快餐馆,旅馆,提供展览会设施”。“苏宁”及“NS ”組合的系列注册商标第1 类;第2 类;第4 类;第 5 类;第 6 类;第 8 类;第 10 类;第 13 类;第 17 类;第 19 类;第23 类;第 37 类中的“建筑、工厂建筑、仓库建设和修理、管道建设和修理、室内装潢”;第38 类;第 39 类中的“出租车运输、旅客运送、观光旅游”;第40 类;第 41 类中的“娱乐,文娱节目,文娱活动,俱乐部服务,公共游乐场,提供娱乐设施”;第42 类中的“餐馆,咖啡馆,快餐馆,旅馆,提供展览会设施”。
5、许可使用期限:乙方可在甲方拥有“苏宁”系列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期限内无期限使用。
6、许可使用费用: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商标使用费人民币壹佰万元整,自本签署之日起按年支付。
6、其他约定:
(1)若乙方在其后期经营活动中,需要使用许可商标的延申商标,甲方可代为申请注册,并许可其使用。办理延申商标注册及延申商标维护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按实际发生数予以支付。
(2 )后期若由于甲方经营需要,需使用部分或全部前述已许可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已支付的商标使用费予以相应退回。
(二)许可使用费的定价依据
由于历史渊源关系,双方协商确定商标许可使用费。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由于历史渊源关系,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名称中有“苏宁”字号,并一直使用“苏宁”字号从事日常经营活动。此次商标使用许可明确了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使用“苏宁”字号及注册商标的范围,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对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
此次许可使用的商标均为公司在 1995 年至 1997 年期间获得的原VI 标识商标,不包括公司目前已经启用新的VI 标识,且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无关。
综上,公司许可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使用公司已注册的部分“蘇寧”系列注册商标以及部分“苏宁”及“NS ”组合的系列注册商标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独立性、主营业务没有影响。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12-05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江苏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当前市价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情况
经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第二大发起人股东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江苏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银河”)租赁位于南京市中山南路49号商茂世纪大厦负一层、一层部分区域,开设南京商茂连锁店。
2007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江苏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租赁楼层调整暨增租部分楼层议案》,同意不再向苏宁银河租赁商茂世纪大厦负一层1,527.19平方米建筑面积区域;扩租地上一层,租赁面积由原630.27平方米增加至2,598.73平方米;增租商茂世纪大厦地上二层至五层,其中二层建筑面积3,248.37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3,852.50平方米、四层建筑面积3,903.08平方米、五层建筑面积4,001.09平方米。租赁楼层调整以及增租部分楼层后,公司向苏宁银河租赁商茂世纪大厦一至五层区域,建筑面积共计17,603.77平方米从事经营活动。公司计划于会后与苏宁银河签署《备忘录》终止原《房屋租赁合同》,并签署新的《租赁合同》。
同时,鉴于苏宁银河将其租赁江苏商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茂物业”)的相关物业部分转租给公司,为便于物业管理、结算,公司计划与苏宁银河及商茂物业签署《补充协议》,由公司直接将物业管理费用按54.80万元/年支付给商茂物业。
2、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江苏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其为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持有苏宁银河的90%股份,同时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5.46%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董事张近东先生、孙为民先生分别持有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28%、18%的股权。
此外,江苏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刘玉萍女士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近东先生的配偶,且刘玉萍女士持有江苏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10%的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江苏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
3、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到的关联董事张近东先生、孙为民先生在董事会表决时,予以回避并放弃了表决权,由非关联的董事表决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审核意见。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商茂世纪大厦位于南京市中山南路49号,本次调整后公司向苏宁银河购物广场租赁区域为一层建筑面积2,598.73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3,248.37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3,852.50平方米、四层建筑面积3,903.08平方米、五层建筑面积4,001.09平方米,共计17,603.77平方米。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计划于会后与苏宁银河签署《备忘录》及《租赁合同》,租赁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双方将遵照重新签署的《租赁合同》条款执行。《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公司自2007年12月23日起租赁位于南京市中山南路49号的商茂世纪大厦一层至五层,具体为一层建筑面积2,598.73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3,248.37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3,852.50平方米、四层建筑面积3,903.08平方米、五层建筑面积4,001.09平方米,共计17,603.77平方米。租赁期限为六年,自2007年12月23日起至2013年12月22日止,租赁费用首年2000万元/年,平均单价3.11元/天*平米;自第2年起每3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即第一年为2,000万元/年,第二年至第四年2,100万元/年,第五年至第六年2,205万元/年。鉴于公司进场装修至开业需要一定的时间,苏宁银河同意在上述租金的标准上给予公司首年一定的租金优惠,即自2007年12月23日起至2008年12月22日的租赁费用为 万元,相当于减少了45天的租赁费用。

定价政策:参照当前市价确定。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江苏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系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要开展百货的经营。公司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向其租赁位于南京市中山南路49号的商茂世纪大厦负一层及一层部分区域,开设南京商茂连锁店,尝试3C产品经营。
经过前期的摸索运营,公司认为此区位位于正洪街步行街并位于南京新街口地铁站上方,人流旺盛,消费氛围浓厚,经营潜力很大且消费习惯适宜于3C产品销售,为此,公司计划将此店打造成为全国性的3C+旗舰店模板,并进一步探索、完善3C+模式,为顾客提供更齐全的商品以及更舒适的购物体验。
此外,新街口商圈作为南京市最核心的商圈,辐射范围包括南京及周边城市,家电销售市场容量巨大。经过此次租赁调整暨扩租,公司开设的商茂连锁店将进一步扩大和巩固公司在南京地区的市场份额与领导地位,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并有助于3C类产品的销售增长与发展探索。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9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江苏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当前市价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情况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河国际购物广场租赁部分楼层的议案》后与江苏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本公司向其租赁位于南京市中山南路49号商茂世纪大厦的负一层及一层部分区域,具体为负一层1527.19平方米建筑面积区域和一楼630.27平方米使用面积区域,共计2157.46平方米。前三年每年租金单价分别按照地下一层85元/平方米/月、地上一层300元/平方米/月计算,从第四个租赁年度开始,每三年在前一个租赁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租赁期限为2007年4月1日至2016年12月22日止,其中装修期自2007年4月1日起至2007年4月30日止,装修期公司除承担水电费外,不承担其他任何租赁税费。首年公司实际支付八个月租金,共计255.1万元。
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江苏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其为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持有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的90%股份,同时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5.46%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董事张近东先生、孙为民先生分别持有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28%、18%的股权。
此外,江苏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刘玉萍女士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近东先生的配偶,且刘玉萍女士持有江苏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10%的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江苏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
3、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到的关联董事张近东先生、孙为民先生在董事会表决时,予以回避并放弃了表决权,由非关联的董事表决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商茂世纪大厦位于南京市中山南路49号,本次公司向苏宁银河购物广场租赁区域为负一层1527.19平方米建筑面积区域和一楼630.27平方米使用面积区域。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于2007年4月18日与江苏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在本公司会议室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因本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本公司自2007年4月1日起租赁位于南京市中山南路49号的商茂世纪大厦负一层及一层部分区域,具体为具体为负一层1527.19平方米建筑面积区域和一楼630.27平方米使用面积区域,共计2157.46平方米。首年租金单价分别按照地下一层85元/平方米/月、地上一层300元/平方米/月计算,从第四个租赁年度开始,每三年在前一个租赁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租赁期限为2007年4月1日至2016年12月22日止,其中装修期自2007年4月1日起至2007年4月30日止,装修期公司除承担水电费外,不承担其他任何租赁税费。首年公司实际支付八个月租金,共计255.1万元。
2、定价政策:参照当前市价确定。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江苏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系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要开展百货的经营。公司此次向其租赁物业的目的是开设专门的消费类电子的零售店面,计划以"digital suning"的子品牌进行运营,在此模式经验成熟的基础上,再向全国一些重点城市进行连锁发展。此次租赁物业位于南京市新街口核心商圈最繁华地段,人流量大,购物氛围浓,符合消费者购买消费类电子的购物习惯。此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在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的推广能力,完善销售网络结构。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55.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10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江苏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在对方商场实际使用的购物券面值足额结算。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2-28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
定价依据按在对方商场实际使用的购物券面值足额结算
交易简介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南京地区连锁店联合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共同举办“满就送购物券”的促销活动,顾客在双方购物所获赠的购物券均可充当同等金额的现金,可在公司南京地区各连锁店及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消费时通用。公司和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将分别预付对方50万元作为该促销活动的备用金,双方按在对方商场实际使用的购物券面值足额结算。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 其他 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 不超过1500万元 100% 405.68万元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按在对方商场实际使用的购物券面值足额结算。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江苏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系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要开展高档百货的经营,公司计划与其联合举行的日常促销活动将有助于公司电器产品的销售,进一步带动公司经营,满足更广阔的消费市场,尤其是促进婚庆、家装的联动消费。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29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在对方商场实际使用的购物券面值足额结算。
交易简介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预计本公司2005年与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苏宁”)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公司在南京地区连锁店联合江苏苏宁下属分公司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共同举办“满就送购物券”的促销活动,顾客在双方购物所获赠的购物券均可充当同等金额的现金,可在公司南京地区各连锁店及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消费时通用。公司和江苏苏宁将分别预付对方50万元作为该促销活动的备用金,双方按在对方商场实际使用的购物券面值足额结算。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
其他 江苏苏宁 不超过1500万 100% 0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按在对方商场实际使用的购物券面值足额结算。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系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主要开展高档百货的经营,公司计划与其联合举行的日常促销活动将更加有助于公司电器产品的销售,进一步带动公司经营,满足更广阔的消费市场,尤其是促进婚庆、家装的联动消费。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29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镇江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当地市场商品进货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01087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29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马鞍山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当地市场商品进货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43273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29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芜湖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当地市场商品进货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64931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29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安徽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当地市场商品进货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51625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29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安庆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当地市场商品进货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28106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29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南京苏宁中央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当地市场商品进货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48398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29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镇江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当地市场商品进货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9109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29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安徽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当地市场商品进货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94108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29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马鞍山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当地市场商品进货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63154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8-11
甲公司苏宁易购
乙公司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目前正在履行的《房屋租赁合同》与当前市价确定
交易简介2004年8月2日与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在本公司会议室签署了《房屋租赁补充协议》,公司用自有资金对目前租赁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的办公用房进行增加及部分调整。具体方案为:
1、本公司自2004年9月1日起不再租赁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的苏宁电器大
厦第八层,改租第七层,租赁面积及租金不变;
2、本公司增租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的苏宁电器大厦第13、14、15、17层
,共计建筑面积4,447.52平方米,租赁期自2004年9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第一年年租金总额320万元,以后每年递增2%。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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