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6-11 |
甲公司 | 京新药业 |
乙公司 | 浙江京新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4年7月15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票简称“京新药业”,使“京新”品牌知名度在中国驰名商标的基础上通过证券市场得到进一步扩展,被市场广为认识及接受。公司拟与京新控股签署《商号许可使用协议》,无偿授予“京新”商号使用权于京新控股控股子公司使用。
通过其冠名“京新”彰显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快速发展,有利于公司在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同时京新控股承诺,使用“京新”商号仅用于京新控股本公司及京新控股控股子公司使用,其经营的业务范围不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有竞争关系,不损害许可商号或以可能损害公司商誉的方式使用“京新”商号,仍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吕钢先生一道,严格遵守《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中的内容,避免同业竞争,以及原则上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拥有“京新”商标及商号的完全所有权,商标注册号为“1176343”,故有权合法授予京新控股其商号使用权,且不违反《商标法》其他禁止性规定。 |
交易类别 | 许可协议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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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4 |
甲公司 | 京新药业 |
乙公司 | 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全部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截止目前公司正在执行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总额为0,这次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是为未来可能发生的贷款担保做准备。由于全部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所以不存在子公司无法还贷的问题,也不会影响公司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1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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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04 |
甲公司 | 京新药业 |
乙公司 | 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京新进出口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全部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截止目前公司正在执行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总额为0,这次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是为未来可能发生的贷款担保做准备。由于全部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所以不存在子公司无法还贷的问题,也不会影响公司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3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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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18 |
甲公司 | 京新药业 |
乙公司 | 浙江京新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认购价格为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保荐人)根据市场询价情况最终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3年12月17日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与京新控股签署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京新控股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认购合同》)。约定:发行人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人民币1元;认购人拟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总数的10% (含10%)且不高于本次发行股票总数的20% (含20%)。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须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京新控股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保持稳健的财务结构,增强经营能力。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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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0 |
甲公司 | 京新药业 |
乙公司 | 浙江元金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拥有“京新”商标及商号的完全所有权,商标注册号为“1176343”,故有权合法授予元金投资其商号使用权,且不违反《商标法》其他禁止性规定。 |
交易简介 | 2004年7月15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票简称“京新药业”,使“京新”品牌知名度在中国驰名商标的基础上通过证券市场得到进一步扩展,被市场广为认识及接受。公司拟与元金投资签署《授权许可协议》,无偿授予“京新”商号使用权于元金投资,浙江元金投资有限公司将更名为“浙江京新控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定为准)。
元金投资更名后,通过其冠名“京新”彰显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快速发展,有利于公司在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同时元金投资承诺,使用“京新”商号仅用于变更公司名称,其经营的业务范围不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有竞争关系,不损害许可商号或以可能损害公司商誉的方式使用“京新”商号,仍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吕钢先生一道,严格遵守《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中的内容,避免同业竞争,以及原则上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拥有“京新”商标及商号的完全所有权,商标注册号为“1176343”,故有权合法授予元金投资其商号使用权,且不违反《商标法》其他禁止性规定。 |
交易类别 | 许可协议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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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0 |
甲公司 | 京新药业 |
乙公司 | 浙江朗博药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
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价格公允,对公司降低成本,开拓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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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0 |
甲公司 | 京新药业 |
乙公司 | 浙江朗博药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
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价格公允,对公司降低成本,开拓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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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14 |
甲公司 | 京新药业 |
乙公司 | 浙江朗博药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
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价格公允,对公司降低成本,开拓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644.2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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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14 |
甲公司 | 京新药业 |
乙公司 | 浙江朗博药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
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价格公允,对公司降低成本,开拓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7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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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14 |
甲公司 | 京新药业 |
乙公司 | 浙江朗博药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
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价格公允,对公司降低成本,开拓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382.7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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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14 |
甲公司 | 京新药业 |
乙公司 | 浙江朗博药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
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价格公允,对公司降低成本,开拓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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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08 |
甲公司 | 京新药业 |
乙公司 | 浙江朗博药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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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08 |
甲公司 | 京新药业 |
乙公司 | 浙江朗博药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百万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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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08 |
甲公司 | 京新药业 |
乙公司 | 浙江朗博药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901.5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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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08 |
甲公司 | 京新药业 |
乙公司 | 浙江朗博药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53.0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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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11-29 |
甲公司 | 京新药业 |
乙公司 | 浙江日盛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担保情况的概述:
经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浙江日盛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日盛控股”)友好协商,日盛控股同意与公司签署担保协议,愿意为公司在向银行贷款时单方面提供担保,在协议有效期内为公司1年以内(含1年)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其中包含已为公司提供的担保12750万元),协议有效期1年。
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
在担保有效期内,日盛控股为公司提供总金额为1.6亿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担保,经双方同意,上述提供的担保总额可循环使用,即提供担保后即自总金额中扣除相应的额度,贷款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双方同意,于协议签署前为公司已经提供的担保(截止2007年11月23日,已提供的担保为12750万元)包含在上述担保额度中。
2、借款类别:
提供担保的银行借款仅限于公司作为借款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商业银行为贷款人的银行借款,仅限于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短期借款。
3、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含1年),自协议签署日算起,期限届满本协议自动解除,如需继续保持担保关系,需重新签订担保协议书。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16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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