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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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02
甲公司新大陆
乙公司孙亚力
定价依据以市盈率法作为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自动识别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自动识别公司65%股权,孙亚力等十个自然人合计持有自动识别公司35%股权。
2014年9月1日,公司与自动识别公司的股东签订了《关于福建新大陆自动识别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根据转让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孙亚力等十个自然人合计持有自动识别公司35%股权,转让价格为13836.9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自动识别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孙亚力先生系公司董事、总经理,其持有自动识别公司5.67%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条码识读是公司未来发展最重要战略方向之一。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首先,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以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其次,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整合公司资源,进一步提升自动识别公司的管理水平和运营能力;第三,本次股权收购解决了与关联人潜在的同业竞争,增强了公司独立性。
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损益造成任何不良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3836.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0
甲公司新大陆
乙公司胡钢
定价依据上述交易为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之间偶发性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系在楼盘的市场销售价格基础上按公司员工团购价购买,本公告所列交易金额为实际成交价格。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况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胡钢先生、董事王晶女士、监事林整榕先生向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新大陆地产有限公司购买新大陆壹号项目房产。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8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房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钢先生、王晶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鉴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及高管未利用其关联关系,在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1362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0
甲公司新大陆
乙公司王晶
定价依据上述交易为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之间偶发性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系在楼盘的市场销售价格基础上按公司员工团购价购买,本公告所列交易金额为实际成交价格。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况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胡钢先生、董事王晶女士、监事林整榕先生向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新大陆地产有限公司购买新大陆壹号项目房产。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8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房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钢先生、王晶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鉴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及高管未利用其关联关系,在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2939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0
甲公司新大陆
乙公司林整榕
定价依据上述交易为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之间偶发性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系在楼盘的市场销售价格基础上按公司员工团购价购买,本公告所列交易金额为实际成交价格。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况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胡钢先生、董事王晶女士、监事林整榕先生向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新大陆地产有限公司购买新大陆壹号项目房产。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8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房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钢先生、王晶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鉴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及高管未利用其关联关系,在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68209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2
甲公司新大陆
乙公司林学杰
定价依据新大陆壹号项目所属地块系福州市马尾区政府在吸引公司入驻其科技园区时,鉴于园区离市中心较远,特为本公司科技园工业用地配套提供的商业地块(其中部分地块土地出让价格较为优惠,根据政府要求用于解决公司骨干员工居住用房)。上述交易为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之间偶发性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系在楼盘的市场销售价格基础上按公司员工团购价购买,本公告所列交易金额为实际成交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况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林学杰先生、董事程代强先生、监事王贤福先生、财务总监徐志凌先生、董事会秘书侯浩峰先生向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新大陆地产有限公司购买新大陆壹号项目房产。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2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房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学杰先生、程代强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交易事项。鉴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年初至披露日,除本交易事项外,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交易按照市场规则,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23245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2
甲公司新大陆
乙公司程代强
定价依据新大陆壹号项目所属地块系福州市马尾区政府在吸引公司入驻其科技园区时,鉴于园区离市中心较远,特为本公司科技园工业用地配套提供的商业地块(其中部分地块土地出让价格较为优惠,根据政府要求用于解决公司骨干员工居住用房)。上述交易为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之间偶发性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系在楼盘的市场销售价格基础上按公司员工团购价购买,本公告所列交易金额为实际成交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况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林学杰先生、董事程代强先生、监事王贤福先生、财务总监徐志凌先生、董事会秘书侯浩峰先生向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新大陆地产有限公司购买新大陆壹号项目房产。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2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房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学杰先生、程代强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交易事项。鉴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年初至披露日,除本交易事项外,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交易按照市场规则,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7738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2
甲公司新大陆
乙公司王贤福
定价依据新大陆壹号项目所属地块系福州市马尾区政府在吸引公司入驻其科技园区时,鉴于园区离市中心较远,特为本公司科技园工业用地配套提供的商业地块(其中部分地块土地出让价格较为优惠,根据政府要求用于解决公司骨干员工居住用房)。上述交易为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之间偶发性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系在楼盘的市场销售价格基础上按公司员工团购价购买,本公告所列交易金额为实际成交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况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林学杰先生、董事程代强先生、监事王贤福先生、财务总监徐志凌先生、董事会秘书侯浩峰先生向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新大陆地产有限公司购买新大陆壹号项目房产。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2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房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学杰先生、程代强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交易事项。鉴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年初至披露日,除本交易事项外,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交易按照市场规则,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98158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2
甲公司新大陆
乙公司徐志凌
定价依据新大陆壹号项目所属地块系福州市马尾区政府在吸引公司入驻其科技园区时,鉴于园区离市中心较远,特为本公司科技园工业用地配套提供的商业地块(其中部分地块土地出让价格较为优惠,根据政府要求用于解决公司骨干员工居住用房)。上述交易为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之间偶发性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系在楼盘的市场销售价格基础上按公司员工团购价购买,本公告所列交易金额为实际成交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况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林学杰先生、董事程代强先生、监事王贤福先生、财务总监徐志凌先生、董事会秘书侯浩峰先生向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新大陆地产有限公司购买新大陆壹号项目房产。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2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房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学杰先生、程代强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交易事项。鉴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年初至披露日,除本交易事项外,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交易按照市场规则,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7452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2
甲公司新大陆
乙公司侯浩峰
定价依据新大陆壹号项目所属地块系福州市马尾区政府在吸引公司入驻其科技园区时,鉴于园区离市中心较远,特为本公司科技园工业用地配套提供的商业地块(其中部分地块土地出让价格较为优惠,根据政府要求用于解决公司骨干员工居住用房)。上述交易为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之间偶发性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系在楼盘的市场销售价格基础上按公司员工团购价购买,本公告所列交易金额为实际成交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况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林学杰先生、董事程代强先生、监事王贤福先生、财务总监徐志凌先生、董事会秘书侯浩峰先生向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新大陆地产有限公司购买新大陆壹号项目房产。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2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房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学杰先生、程代强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交易事项。鉴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年初至披露日,除本交易事项外,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交易按照市场规则,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82631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6-08
甲公司新大陆
乙公司林建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电子支付相关业务拓展,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林建先生等3人共同出资设立“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400 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80%。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事宜将有利于顺应电子支付市场的迅速发展,抓住市场机遇,进一步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拓展。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事宜不具有重大风险。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2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10
甲公司新大陆
乙公司福建新大陆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向关联方出售产品,具体产品名称、规格、价格等由具体销售合同确定,销售产品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 通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陆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故构成关联交易。
预计2009年公司与通信公司发生的销售产品的交易总额约13,000万元。
公司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交易的决策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1
甲公司新大陆
乙公司福建新大陆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1
甲公司新大陆
乙公司福建新大陆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4-10
甲公司新大陆
乙公司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03年4月7日与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集团)签订了《委托代理及购销协议》:就本公司2003年度进口的、用于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服务配套销售的计算机设备,委托科技集团代理进口或由科技集团负责进口并销售给本公司。协议计划代理代购设备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按代理手续费0.3%计算,本项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万元。本项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公允代理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购买的计算机设备所属的对外客户由本公司选择,对外谈判也以本公司为主,科技集团将根据本公司的最后谈判确认的价格条件、技术及质量指标、交货期和索赔条款等对外签订合同。进口审批手续由科技集团办理,本公司给予必要的配合。货到报关口岸后,由科技集团办理报关手续,本公司协助验关并负责提货。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进口货物类别: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服务配套销售的计算机设备。
  2、协议总额度:人民币9000万元。
  3、协议有效期:自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
  4、定价政策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遵守平等协商、等价有偿的原则及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科技集团受本公司的委托,按进口货物金额收取0.5%的代理手续费或按货物的进口成本,加价0.5%销售给本公司。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经济效益的优化,有利于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并最大限度地减少本公司进口环节的委托代理风险;同时,本次关联交易旨在服务用户,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增强公司的影响力和国际竞争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协议的签署,进一步规范了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主业的发展。
交易类别代理
交易金额2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新大陆
乙公司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暂向本公司借款2,800万元,期限3个月,借款月利率按5.3625‰计算,利息到期一并支付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8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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