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1-01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中山证券的本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10月27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请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独立财务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广州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上海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马铁军、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海、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浩淼自控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中山惠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广州懋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广州华工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百川”)1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工百川100%股权。(以上事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
公司拟聘请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为独立财务顾问,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提供专业服务,独立财务顾问费拟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总额的2.3%,最高不超过2105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总经理黄平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中山证券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中山证券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因此,本次公司聘请中山证券担任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独立财务顾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七、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山证券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依法在深圳注册设立的主承销商与保荐机构,具有为企业提供财务顾问、管理咨询、改制服务及证券承销与保荐等相关服务的专业资格。中山证券曾为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提供专业服务,确保了该项目的顺利完成。为了稳步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筹划与实施,公司拟聘请中山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提供专业服务。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公允,预计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10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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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06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8月4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向广东粤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公司”)拟以自有生产设备和附属设施向广东粤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粤科”)以售后回租方式申请融资租赁,公司拟为金辉公司本次融资租赁提供不超过2248.75万元担保。 公司副董事长、总裁黄丙娣女士担任金辉公司的董事,公司与金辉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已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担保协议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 截止2014年8月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318万元。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2248.7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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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06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27.9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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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06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44.9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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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06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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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5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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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5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7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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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5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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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5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47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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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5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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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5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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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5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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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5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9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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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5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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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5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代理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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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5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6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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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5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482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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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5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1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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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5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代理,租赁 |
交易金额 | 210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3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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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3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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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3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3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3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7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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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3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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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3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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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3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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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3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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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3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56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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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1-18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发行股份的每股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人民币3.94元/股。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经初步预估,合捷公司55%股权的预估值约为1.88亿元。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的方案 本公司拟向广新集团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交易完成后,合捷公司将成为佛塑科技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拟购买资产预计的交易价格约为1.88亿元,据此计算,公司需向发行对象合计发行约4,770万股。最终交易价格及发行股份数量以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由公司与广新集团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的最终确定尚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预案公告后至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如有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对上述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佛塑科技的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公司治理不会受到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8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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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09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尽快开拓新产品市场,公司与广新投资、研发团队决定先投资成立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名义申请办理晶硅太阳能电池用PVDF膜产品认证工作。待规模生产条件成熟时,项目公司各股东将以原有项目资产注入等方式对项目公司进行增资,生产经营晶硅太阳能电池用PVDF膜产品。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了尽快开拓晶硅太阳能电池用PVDF膜产品市场,公司决定先投资成立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名义申请办理晶硅太阳能电池用PVDF膜产品认证工作。项目公司成立后将抓紧晶硅太阳能电池用PVDF膜的中试工作,待规模生产条件成熟时,生产经营晶硅太阳能电池用PVDF膜产品。该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待规模生产后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竞争力。本次成立项目公司不会对公司2012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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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09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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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09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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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09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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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09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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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09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8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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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09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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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09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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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09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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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09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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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09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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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7-29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7 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作“晶硅太阳能电池用PVDF 膜及背板研发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与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投资)合作,共同投资“晶硅太阳能电池用PVDF 膜及背板研发项目”,该研发项目总投资额1800万元。
广新投资是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合作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1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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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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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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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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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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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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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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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7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8-08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8-08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8-06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利率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09年8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的议案》。公司拟向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投资”)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2个月,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利率执行。
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正常运作,没有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的利益,不会给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不确定风险。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7-04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09年7 月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公司的参股企业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的议案》。公司拟向参股企业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林公司”)借款人民币 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正常运作,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给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不确定风险。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3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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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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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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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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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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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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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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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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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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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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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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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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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3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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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31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富硕宏信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借款利息按公司实际借款使用期限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09年3 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公司第二大股东佛山富硕宏信投资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的议案》。公司拟向公司第二大股东佛山富硕宏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硕宏信”)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的议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营运,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给本公司的
持续经营带来重大不确定风险。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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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10-24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08年10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公司与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所签订<租赁协议 的议案》、《关于重新审议公司与杜邦帝人薄膜中国有限公司所签订<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之支援和服务合同的议案》。根据上述协议,公司出租部分物业给参股企业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邦鸿基公司”)使用;公司向杜邦鸿基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提供有偿支援服务。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04年12月31日,公司与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邦鸿基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公司将座落于佛山市轻工三路八号和佛山市东鄱南路六号的公司物业出租给杜邦鸿基公司使用。出租物业包括厂房、仓库、办公大楼等,总面积约4.5万平方米,杜邦鸿基公司自2005年1月起,按总额人民币50.6万元/月的租金标准,于每月月底前向本公司支付当月租金。杜邦鸿基公司必须最迟于2007年12月31日前向本公司购买上述《租赁协议》所列全部物业及其土地使用权。否则,协议规定的租赁标准应追溯调整为人民币57万元/月。为此,杜邦鸿基公司应从2005年1月起,按6.4万元/月(即57万元/月与50.6万元/月之间的差额)的标准向本公司计付租金补偿金至2007年12月止,并于2008年3月31日前付清。自2008年1月1日起到2009年12月31日, 租赁物业的租金标准按65.3万元/月执行。
协议有效期:自2005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五年。
该《租赁协议》的实际发生金额及相关内容公司已在2005年、2006年、2007年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相关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中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本节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因此,现对该项《租赁协议》重新审议,协议内容及有效期如前所述均未发生变化。
2、1995年12月28日,杜邦帝人中国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邦帝人")与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工贸集团")签订了《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之支援和服务合同》;2005年12月2日,杜邦帝人与工贸集团签订了《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之支援和服务合同之第二次补充合同》。工贸集团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邦鸿基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提供有偿支援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杜邦鸿基公司和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成立和经营所需的一切申报手续;协助组织项目实施所需的设施投入运转及获得办公场所和通讯设施;申请和获得国内的优惠政策和投资优惠条件;协助取得生产所需供水、电、运输、通讯和其他服务;协助申请银行借款;协助办理获得进口原料、机械设备和物资进口和报关手续;协助在国内获得公用设施和购买原料;协助在国内市场以外汇销售公司产品,提供客户和产品市场研究等。
2006年12月14日,公司与杜邦帝人签订了《关于成立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之补充合同》,公司将负责履行和承接工贸集团在杜邦鸿基公司合资经营合同中应履行的所有责任、义务和权利,因此公司相应地负责履行和承接工贸集团在上述的《支援和服务合同》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交易金额:杜邦鸿基公司、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当年年度销售净额少于或等于一亿美元,按照销售净额的 0.7%支付给公司;销售净额超过一亿美元,按照销售净额的0.5%支付给公司。
协议有效期:2007年1月1日起至双方终止合同为止。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于2007年3月26日经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批复生效。
该《支援和服务合同》的实际发生金额及相关内容公司已在2007年年度报告、2008 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中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本节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因此,现对该项《支援和服务合同》重新审议,协议内容及有效期如前所述均未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两项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有利于公司营运,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给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不确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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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许可协议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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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7-05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08年7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公司的参股企业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的议案》。公司拟向参股企业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林公司”)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东林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企业,本公司董事吴耀根先生担任东林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因此本公司与东林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耀根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参股企业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林公司”)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借款合同待本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签订。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营运,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给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不确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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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3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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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18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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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18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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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18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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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18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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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18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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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18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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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18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18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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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18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18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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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8-18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概述
公司拟为参股企业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达公司”)向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1000万元为期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交易目的及简要说明
本次亿达公司拟向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为期一年的综合授信,本公司为亿达公司的该笔授信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届满之日起两年。亿达公司为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亿达公司的外方股东亚化科技按借款金额乘以其持股比例(即623万元)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亿达公司借款资金主要用于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其正常经营运作。
担保协议将在交通银行同意亿达公司的贷款申请后签订。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亿达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各种胶粘制品,本次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保证该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亿达公司具有良好的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经营情况预期良好,资信状况良好,有较强偿还债务能力。亿达公司及亿达公司外方股东相应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以进一步减少本项担保的风险。该担保事项没有违反《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给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对外担保状况的影响
截止2007年8月16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7228万元,占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47%,其中逾期担保金额人民币2479万元。本次公司对亿达公司提供担保发生后,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为82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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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1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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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8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07 年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与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1710万元;(2)与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350万元;(3)与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200万元;(4)与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50万元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实现互相的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8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07 年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与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1710万元;(2)与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350万元;(3)与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200万元;(4)与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50万元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实现互相的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8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07 年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与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1710万元;(2)与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350万元;(3)与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200万元;(4)与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50万元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实现互相的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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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8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预计2007 年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与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1710万元;(2)与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350万元;(3)与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200万元;(4)与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50万元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实现互相的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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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8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预计2007 年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与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1710万元;(2)与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350万元;(3)与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200万元;(4)与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50万元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实现互相的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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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8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预计2007 年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与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1710万元;(2)与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350万元;(3)与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200万元;(4)与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50万元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实现互相的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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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8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预计2007 年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与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1710万元;(2)与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350万元;(3)与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200万元;(4)与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50万元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实现互相的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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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8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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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8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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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8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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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8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6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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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28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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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14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价、行业价、合理推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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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14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价、行业价、合理推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8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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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14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价、行业价、合理推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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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14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价、行业价、合理推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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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14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华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价、行业价、合理推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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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14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价、行业价、合理推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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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14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价、行业价、合理推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4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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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14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价、行业价、合理推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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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14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价、行业价、合理推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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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14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华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价、行业价、合理推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14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价、行业价、合理推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8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14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价、行业价、合理推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14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价、行业价、合理推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14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价、行业价、合理推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14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华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价、行业价、合理推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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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交易及其他交易费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依次按下列三种原则定价: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华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交易及其他交易费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依次按下列三种原则定价: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进出口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交易及其他交易费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依次按下列三种原则定价: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交易及其他交易费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依次按下列三种原则定价: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87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交易及其他交易费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依次按下列三种原则定价: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交易及其他交易费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依次按下列三种原则定价: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华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交易及其他交易费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依次按下列三种原则定价: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3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交易及其他交易费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依次按下列三种原则定价: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交易及其他交易费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依次按下列三种原则定价: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9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交易及其他交易费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依次按下列三种原则定价: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607.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华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交易及其他交易费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依次按下列三种原则定价: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9.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交易及其他交易费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依次按下列三种原则定价: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3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进出口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交易及其他交易费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依次按下列三种原则定价: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4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交易及其他交易费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依次按下列三种原则定价: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3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2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交易及其他交易费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依次按下列三种原则定价: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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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8-1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3、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公司向杜邦鸿基公司采购聚酯薄膜产品和销售聚酯切片产品。
关联交易金额:公司与杜邦鸿基公司的关联交易每年累计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今年9至12月预计不超过6,000万元。
协议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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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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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8-1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3、合理的推定价格。 |
交易简介 | 公司向宁波杜邦公司采购聚酯薄膜产品和销售聚酯切片产品。
关联交易金额:公司与宁波杜邦公司的关联交易每年累计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今年9至12月预计不超过4,000万元。
协议有效期:三年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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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2-27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公司为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人民币12000万元授信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交易目的及简要说明
本次担保的主债权为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发生第一笔借款之日起一年内中国银行佛山分行与杜邦鸿基公司之间产生的全部债务,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从第一笔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借款合同中最后一次还款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公司已为杜邦鸿基公司提供担保的人民币借款金额共计9000万元,包括经2001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为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195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和2001年11月26日公司二○○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发生的总额不超过905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上两项担保项下发生的借款金额分别为1950万元、7050万元。本次杜邦鸿基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人民币12000万元授信融资额度实际上为以上两笔银行借款的延续。
本次为杜邦鸿基公司担保的贷款用于该公司流动资金的借新还旧,保证该公司的正常经营运作。
董事会意见及审议情况
杜邦鸿基公司合资合同及章程规定:“如公司自己不能获得贷款,每一‘合营一方’应尽最大努力向公司提供贷款,或按其在注册资本中的股权比例为从第三方所得贷款的一个部份担保。”公司董事会认为此项担保符合上述规定。而且按照双方不成文的约定,杜邦鸿基公司的外方股东主要担保外汇借款(外资银行),公司主要为其提供人民币借款担保。至2002年12月31日止,美国杜邦公司已为杜邦鸿基公司提供外币担保金额折人民币约11800万元,杜邦鸿基公司的两方股东为此承担的义务基本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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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1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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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进出口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均按市场公平价格结算 |
交易简介 | 东方分公司向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进出口分公司销售薄膜产品,本期共计12,598,733.43元,并向其购入原料计59,862,999.70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5987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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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均按市场公平价格结算 |
交易简介 | “鸿基分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销售聚酯切片制品,本期共计30,763,525.58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7635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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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中龙塑胶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均按市场公平价格结算。 |
交易简介 | 销售PVC制品,本期共计4,319,912.13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31991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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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进出口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均按市场公平价格结算 |
交易简介 | “双龙分公司”向“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进出口分公司” 销售薄膜产品,本期共计5,925,939.62元,并向其购入原料计26,035,388.00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92594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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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鸿基分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公司出租部分楼层,面积共 12,792.50平方米,月租金总额为137,697.80元,租赁期限为2001年1月至2001年12月。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37698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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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鸿基分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公司出租部分土地及楼宇,其中土地面积12,436平方米;楼宇面积13,999.94平方米。 两项总计每月租金为412,430元,租赁期限为签定之日起即1996年1月至2045年1月。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1243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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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中龙塑胶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振兴分公司向佛山中龙塑胶有限公司出租厂房4,474.27平方米,月租金为38,157.39元,租赁期限为2001年1月至2001年12月。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38157.4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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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华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振兴分公司向佛山华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出租厂房 1 ,096.50平方米,月租金为16,447.50元,租赁期限为2001年1月至2001年12月。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6447.5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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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佛塑科技 |
乙公司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鸿基分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公司出租部分土地及建筑物,其中土地面积为6,500平方米,建筑物面积为2007.50平方米,月租金总额为74,929. 64元,租赁期限为2001年1月至2003年12月。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74929.6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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