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5-16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拟以专项国拨资金转增股本项目所涉及的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1043号评估报告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06年至2011年期间,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公司”)收到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转拨的5笔国家专项财政资金,共计5,034万元。按照财政部《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号)及哈电集团的要求,上述国家专项财政资金需要落实国有权益。
2、哈电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哈电集团构成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英健先生回避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了更好的落实国资相关规定以及哈电集团的经营需要而发生,对公司和佳电公司的控制关系没有影响,交易前后,公司仍直接、间接合计持有佳电公司100%股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503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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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哈尔滨庆缘电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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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哈尔滨庆缘电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68.1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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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哈尔滨庆缘电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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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佳木斯市佳四电机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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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佳木斯市佳四电机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53.5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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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佳木斯市佳四电机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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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佳木斯电机厂建筑工程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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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佳木斯电机厂建筑工程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198.6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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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佳木斯电机厂建筑工程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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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佳木斯电机厂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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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佳木斯电机厂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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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佳木斯电机厂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3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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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佳木斯市佳四电机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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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佳木斯市佳四电机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76.9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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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佳木斯市佳四电机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唐山市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唐山市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6.1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唐山市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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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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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1.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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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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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双鸭山市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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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双鸭山市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4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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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双鸭山市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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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建龙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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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建龙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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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建龙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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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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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2.1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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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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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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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2.1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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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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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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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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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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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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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7.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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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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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38.8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2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结合201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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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1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1月1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5.44 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14,6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9,6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通过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苏州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投入天津佳电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地建设两个项目。
2014年1月17日,公司与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协议》,哈电集团拟以5,100万元现金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且接受公司根据竞价结果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且不参与竞价。
2、哈电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哈电集团构成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助于促进公司产品结构优化,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5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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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0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交易中,债权转增股本以及股权转让的最终价格将根据经相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06年至2011年期间,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公司”)收到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转拨的国家专项财政资金5,034万元,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此国拨资金需要落实国有权益。佳电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收到该等国家专项财政资金时未立即转增股本,而是按照哈电集团的要求暂时确认为长期应付款。近日,公司收到哈电集团的通知,要求公司将国拨资金落实国有权益。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了更好的落实国资相关规定以及哈电集团的经营需要而发生,对上市公司和佳电公司的控制关系没有影响,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仍直接、间接合计持有佳电公司100%股权。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503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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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0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交易中,债权转增股本以及股权转让的最终价格将根据经相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受让价格不超过6,000万元。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哈电集团拟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向佳电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拟受让哈电集团由此所持的佳电公司股权,受让价格不超过6,000万元。债权转增股本以及股权转让的最终价格将根据经相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待最终评估结果确定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予以审议。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了更好的落实国资相关规定以及哈电集团的经营需要而发生,对上市公司和佳电公司的控制关系没有影响,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仍直接、间接合计持有佳电公司100%股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6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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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7-09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哈尔滨电气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交易采用资产评估价格作为定价依据。根据黑龙江众华资产评估公司的初步评估,截止本次资产评估基准日2013年5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2,584.69万元,佳电公司转让的4%股权评估价格为1,303.4万元。但财务公司各股东尚未对股权重组签署最终协议,因此收购代价可能会出现轻微变化。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公司”)拟出售其所持有的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4%的股权。上述股权出售完成后,佳电公司不再持有财务公司的股权。
2、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为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哈尔滨电气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哈尔滨电气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为国有企业,须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才能生效。
5、佳电公司尚未签署最终股权协议,收购代价可能根据最终评估值出现轻微变化,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尚未签署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最终协议,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了解决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限制问题,充分发挥财务公司资金集中管理作用,经财务公司各股东协商,决定对财务公司股权结构做出调整。由于本次交易标的评估价格为1,303.4万元,所以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303.3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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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哈尔滨庆缘电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8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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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佳木斯佳四电机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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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佳木斯佳电建筑工程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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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佳木斯电机厂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6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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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哈尔滨电气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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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佳木斯市佳四电机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8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哈尔滨电气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唐山市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双鸭山市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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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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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哈尔滨庆缘电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5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佳木斯佳四电机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7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佳木斯佳电建筑工程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51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佳木斯电机厂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6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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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哈尔滨电气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7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佳木斯市佳四电机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6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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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哈尔滨电气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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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唐山市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6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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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1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双鸭山市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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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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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9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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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3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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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
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
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 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 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7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09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哈尔滨电站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交易定价按照评估值2051.37万元在黑龙江省产权交易中心以2052万元挂牌。挂牌期满后,由摘牌方哈尔滨电站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共同协商确定交易价为2050万元(含过户所需各种税费等相关费用)。 |
交易简介 | 公司在黑龙江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售位于北京市的房产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详见公司【2010-038】号《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被哈尔滨电站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摘牌。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资产管理水平和资产利用效率,有助于较好地实现所售资产的增值收益,有助于公司改善现金流及当前的生产经营状况。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0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08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阿城继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当地电业部门的电价价格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一)出售方
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9,843.5万元;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5号楼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继电保护及自动化产品(含工程软件)、电源及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网络产品、工业过程自动化成套设备、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日用电器、环保产品、高低压开关元件及设备、立体停车设备、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粮食仓储控制系统产品、化工电镀、模具开发与制造、塑料制品、精密铸造、板材型材加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批准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朱大萌
2、关联关系:
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阿城继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购买方
阿城继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875万元
注册地址:阿城市河东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实业开发投资、电工器材、模具开发、制造、销售;按外经贸部核准的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食品加工(分支机构);房地产开发(分支机构);饮食服务(分支机构)。
法定代表人:朱大萌
2、关联关系:阿城继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是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母公司。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按照当地电业部门的电价价格确定。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阿继集团不能取得电力使用权,因此该项关联交易仍将持续性进行。阿继集团的经营情况不良,偿债能力不足,该项关联交易的持续进行可能继续造成大股东对上本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由于金额不大,因此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将会同阿继集团积极与供电部门协商,力争由供电部门直接对阿继集团供电,以从根本上解决该关联交易问题。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11-17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阿城继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方基本情况
阿继集团:企业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164,13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朱大萌;注册资本:10,875万元;经营范围:实业开发投资、电工器材、模具开发、制造、销售;按外经贸部核准的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食品加工(分支机构);房地产开发(分支机构);饮食服务(分支机构)。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04年6月30日阿继集团占用本公司资金余额为219,012,615.81元,2004年7-9月份借方发生额8,563,465.37元,1)为阿继集团员工、离岗修养人员垫付工资及四项保险(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费用2,721,323.44元;2)与阿继集团发生水、电、风、气等关联交易欠款1,784,378.96元;3)为阿继集团垫付贷款利息674,242.70元;4)为阿继集团所属党群部门、学校、医院等垫付各项费用3,254,202.03万元;5)占用公司回款129,318.24元。贷方发生额2,858,670.84元,主要是清理三角债及阿继集团替阿继电器上缴养老统筹。
本公司为大股东阿继集团2004年7-9月份提供资金的净额为5,704,794.53元,截止2004年9月30日资金占用余额为225,021,291.12元。
为更好地解决控股股东占用资金问题,本着尊重历史事实和有利于公司稳定与发展的原则,在充分测算、分析和论证前提下,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将2004年控股股东阿继集团占用资金余额控制在2004年第一季度的水平。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25021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10-23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阿城继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为进一步理顺和明确公司与控股股东———阿城继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关系,落实阿继集团占用资金的解决措施,减少与阿继集团的资金往来,经与阿继集团管理层充分协商,决定将阿继集团代为本公司行使的保安消防和员工培训职能,作为公司与阿继集团综合服务协议的补充和完善,纳入正常的委托合同管理。双方签定了《保安消防服务合同》和《培训服务合同》,本公司每年按季向阿继集团支付服务费用,2004年的保安服务费为人民币54万元;2004年的消防服务费为人民币36万元;培训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2万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0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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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11-10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阿城继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阿城继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阿继牌”注册商标无偿转让给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类别 | 许可协议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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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阿城继电器光华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销售货物(销售收入)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4973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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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阿继集团哈尔滨泛微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销售货物(销售收入)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33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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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阿继集团哈尔滨泛微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材料采购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1925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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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阿城继电器光华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材料采购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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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阿城继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收购阿继集团在阿城市河东街的部分资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65527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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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哈尔滨电子计算机厂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资产收购:收购哈尔滨计算机厂在哈尔滨南岗区的部分资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61626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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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阿城继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供电价格:0.65元/度,供电金额:1,769,758.79,供汽价格:6.2元/平方米,供汽金额:152,043.25 |
交易简介 | 供电、供汽(采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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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保证合同限额内,于2001年4月取得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 |
交易简介 | 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阿城市支行于2001年4月签订《保证合同》, 为本公司提供借款保证。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1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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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于2001年5月取得金额为14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 |
交易简介 | 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阿城市支行于2001年 5 月签订《保证合同》, 为本公司提供借款保证。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14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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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佳电股份 |
乙公司 | 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于2001年2月取得金额为33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 |
交易简介 | 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与中国交通银行阿城市支行于2001年2月签订《保证合同》, 为本公司提供借款保证。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33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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