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1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3.82%,按日计息,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委托人”)拟与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受托人”)签订《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书及代理协议》;公司拟与财务公司和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汾热电”或“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业务借款合同》。
公司将通过财务公司为临汾热电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壹拾壹亿肆仟玖佰万元整,用于归还到期委托贷款。公司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3.82%,确定本项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7%。
2、财务公司属本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同煤集团以货币出资8亿元,占注册资本的80%,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0%。
3、委托贷款的归还及保证措施:临汾热电两台机组已全部正常运行产生经营现金流。临汾热电以其电费收费权为本次委托贷款进行质押;临汾热电与其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尽快办理#2机组项目贷款,用于置换本次委托贷款。
4、公司向临汾热电提供贷款原本不构成关联交易,因该项贷款需通过关联方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完成,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同煤集团控制的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临汾热电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营火力发电、热力生产、电力技术咨询与服务。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给予其委托贷款人民币壹拾壹亿肆仟玖佰万元整,用于归还到期委托贷款,目的为保证该公司的正常运转,帮助其缓解资金困难。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通过财务公司为临汾热电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各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降低企业整体融资成本。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149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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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1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6.67%,按日计息,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委托人”)拟与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受托人”)签订《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书及代理协议》;公司拟与财务公司和山西漳电蒲洲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洲热电”或“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业务借款合同》。
公司将通过财务公司为蒲洲热电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叁亿元整,补充该公司项目建设周转资金。公司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6.67%,确定本项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7%。
2、财务公司属本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同煤集团以货币出资8亿元,占注册资本的80%,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0%。
3、委托贷款的归还及保证措施:蒲洲热电与其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尽快办理项目贷款,用于置换本次委托贷款;蒲洲热电以其未来电费收费权为本次委托贷款进行质押。
4、公司向蒲洲热电提供贷款原本不构成关联交易,因该项贷款需通过关联方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完成,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同煤集团控制的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蒲洲热电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在该公司2×300MW热电项目项目贷款尚未到位前,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给予其委托贷款人民币叁亿元,以补充该公司项目建设周转资金,目的是为了保证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确保机组按期投产发电进入商业运营。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通过财务公司为蒲洲热电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各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降低企业整体融资成本。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3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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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18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香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现金出资人民币40000万元与大同煤矿集团(香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大同煤矿集团(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 最终以工商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公司占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的 40%。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 大同煤矿集团(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拟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万元。(具体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三)出资方式:自有货币资金出资
(四)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实验贸易区
(五)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六)拟定经营范围: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转让应收租赁款、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业务。 (具体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10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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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议制定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一)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二)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同煤集团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置优势、区域优势及集约规模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三)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四)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971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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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议制定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一)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二)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同煤集团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置优势、区域优势及集约规模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三)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四)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86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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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合同规定燃煤费用按实际供电量、标煤率及结算期内的单价确定,燃油按油表计算的实际耗油量和单价进行结算,固定费用除检修费、环保收费、以及政策性收费外按双方装机容量6:7进行分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一)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二)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同煤集团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置优势、区域优势及集约规模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三)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四)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8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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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双方协议制定,或按照市场同类业务的交易价格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一)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二)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同煤集团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置优势、区域优势及集约规模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三)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四)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36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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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批复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一)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二)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同煤集团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置优势、区域优势及集约规模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三)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四)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77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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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议制定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一)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二)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同煤集团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置优势、区域优势及集约规模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三)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四)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4681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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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议制定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一)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二)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同煤集团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置优势、区域优势及集约规模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三)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四)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62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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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合同规定燃煤费用按实际供电量、标煤率及结算期内的单价确定,燃油按油表计算的实际耗油量和单价进行结算,固定费用除检修费、环保收费、以及政策性收费外按双方装机容量6:7进行分摊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一)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二)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同煤集团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置优势、区域优势及集约规模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三)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四)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381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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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双方协议制定,或按照市场同类业务的交易价格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一)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二)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同煤集团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置优势、区域优势及集约规模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三)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四)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8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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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批复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一)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二)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同煤集团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置优势、区域优势及集约规模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三)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四)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7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25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确定本项委托贷款的年利率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委托人”)拟与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受托人”)签订《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书及代理协议》;公司拟与财务公司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西漳电国电王坪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坪发电” 或“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业务借款合同》。
公司将通过财务公司为王坪发电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2亿元,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确定本项委托贷款的年利率。
2、财务公司属本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同煤集团以货币出资8亿元,占注册资本的80%,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0%。
3、委托贷款的归还及保证措施:王坪发电公司以其电费收费权为本次委托贷款进行质押。
4、公司向王坪发电提供贷款原本不构成关联交易,因该项贷款需通过关联方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完成,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同煤集团控制的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各方拟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以及《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业务内容
公司通过财务公司向王坪发电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2亿元,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
2、委托代理协议及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贷款金额:人民币2亿元。
贷款利息与计息方式:公司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按日计息,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
贷款期限:本项委托贷款的期限为12个月,如借款人在经委托人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
贷款用途:此项委托贷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贷款偿还:借款人的还款计划与还款方式为到期归还,通过银行支付。
贷款担保:借款人以其电费收费权为本次委托贷款进行质押。
委托贷款费用:对此项委托贷款,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受托人向委托人收取的手续费为委托贷款的千分之一点五。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王坪发电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营电力生产与销售。为保证该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足,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给予其委托贷款人民币2亿元。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通过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各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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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充分发挥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优势,进一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提高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公司拟与轩岗煤电按照74%与26%的比例在同华一期北侧投资建设两台2×660MW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发电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同华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发电项目位于公司下属同华电厂北侧,煤源以梨园河煤矿为主,辅以同煤集团公司在该区域整合的同生、同基等其他煤矿。
为保证该项目下一步核准和开工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合作方轩岗煤电共同投资建设同华二期项目,并成立项目公司(具体名称与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该项目初设概算534,907.00万元,拟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公司拟以货币资金74000万元出资,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74%;轩岗煤电拟以货币资金26000万元出资,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26%。具体出资情况在合作协议中明确。
本预案已经201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轩岗煤电在同华一期北侧投资建设两台2×660MW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发电项目,符合公司“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战略发展方向,将增加公司控制装机容量,有利于公司扩展在火电业务特别是坑口电站领域内业务,且该项目经济可行,未来将给公司带来稳定的利润贡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53490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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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按日计息,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委托人”)拟与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受托人”)签订《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书及代理协议》;公司拟与财务公司和山西漳电蒲洲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洲热电”或“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业务借款合同》。
公司将通过财务公司为蒲洲热电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叁亿元整,补充该公司项目建设周转资金。公司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确定本项委托贷款的年利率。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蒲洲热电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在该公司2×300MW热电项目项目贷款尚未到位前,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给予其委托贷款人民币叁亿元,以补充该公司项目建设周转资金,目的是为了保证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确保机组按期投产发电进入商业运营。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通过财务公司为蒲洲热电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各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降低企业整体融资成本。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3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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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按日计息,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委托人”)拟与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受托人”)签订《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书及代理协议》;公司拟与财务公司和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汾热电”或“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业务借款合同》。公司将通过财务公司为临汾热电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贰亿元整,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确定本项委托贷款的年利率。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临汾热电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营火力发电、热力生产、电力技术咨询与服务。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给予其委托贷款人民币贰亿元,以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目的为保证该公司的正常运转,帮助其缓解资金困难。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通过财务公司为临汾热电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各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降低企业整体融资成本。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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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13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结算服务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财务公司承诺给予公司结算费用优惠。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承诺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办理存贷款业务。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财务公司属本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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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13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贷款利息与计息方式:公司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按日计息,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委托人”)拟与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受托人”)签订《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书及代理协议》;公司拟与财务公司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煤国电王坪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坪发电”或“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业务借款合同》。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为王坪发电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伍仟万元,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确定本项委托贷款的年利率。公司向王坪发电提供贷款原本不构成关联交易,因该项贷款需通过关联方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完成,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同煤集团控制的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王坪发电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营电力生产与销售。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给予其委托贷款人民币伍仟万元以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目的为保证该公司的正常运转,帮助其缓解资金困难。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通过财务公司为王坪热电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各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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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13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贷款利息与计息方式: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按日计息,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委托人”)拟与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受托人”)签订《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书及代理协议》;公司拟与财务公司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汾热电”或“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业务借款合同》。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为临汾热电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壹拾柒亿陆仟万元,以归还到期借款及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确定本项委托贷款的年利率。公司向临汾热电提供贷款原本不构成关联交易,因该项贷款需通过关联方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完成,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临汾热电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营火力发电、热力生产、电力技术咨询与服务。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给予其委托贷款人民币壹拾柒亿陆仟万元以归还到期贷款及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目的为保证该公司的正常运转,帮助其缓解资金困难。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通过财务公司为临汾热电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各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降低企业整体融资成本。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76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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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22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电力能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关联交易以经山西省国资委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公允原则确定收购价格。
公司本次收购工程公司50.76%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4,652.73万元。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对证监会规范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拟以山西省国资委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收购同煤集团全资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电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煤能源”)持有的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50.76%股权。
公司本次收购工程公司50.76%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4,652.73万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工程公司为公司提供设备的检修服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工程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减少和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工程公司的企业运行效率。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4652.7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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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22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电力能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关联交易以经山西省国资委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公允原则确定收购价格。
公司本次收购燃料公司54%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6,535.46万元。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对证监会规范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拟以山西省国资委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收购同煤集团全资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电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煤能源”)持有的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54%股权。
本次关联交易以经山西省国资委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公允原则确定收购价格。
公司本次收购燃料公司54%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6,535.46万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燃料公司为公司提供动力煤采购服务。本次收购完成后,燃料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有利于减少和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燃料公司的企业运行效率。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6535.4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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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22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拟以不低于17,114万元的价格在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对标的股权进行挂牌,最终确定的交易价格不低于经山西省国资委备案的标的股权的净资产评估值。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后,控股股东已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集团”)变更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不具备为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财务公司”)成员单位的主体资格,需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转让所持中电投财务公司2.8%股权。公司拟通过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挂牌转让所持中电投财务公司2.8%股权。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将为中电投集团或中电投集团中符合规定的成员单位。鉴于中电投集团目前持有公司13.08%的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将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拟以不低于17,114万元的价格在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对标的股权进行挂牌,最终确定的交易价格不低于经山西省国资委备案的标的股权的净资产评估值。
二、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经完成,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已不具备为中电投财务公司成员单位的主体资格,公司持有的中电投财务公司股权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所筹集资金可以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711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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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0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双方协议制定,或按照市场同类业务的交易价格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二)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同煤集团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臵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同时利用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区域优势、集约规模优势,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三)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四)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6938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0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双方协议制定,或按照市场同类业务的交易价格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二)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同煤集团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臵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同时利用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区域优势、集约规模优势,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三)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四)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16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0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双方协议制定,或按照市场同类业务的交易价格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二)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同煤集团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臵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同时利用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区域优势、集约规模优势,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三)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四)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39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0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双方协议制定,或按照市场同类业务的交易价格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二)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同煤集团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臵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同时利用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区域优势、集约规模优势,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三)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四)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0656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0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双方协议制定,或按照市场同类业务的交易价格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二)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同煤集团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臵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同时利用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区域优势、集约规模优势,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三)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四)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54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0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双方协议制定,或按照市场同类业务的交易价格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二)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同煤集团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臵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同时利用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区域优势、集约规模优势,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三)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四)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924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0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双方协议制定,或按照市场同类业务的交易价格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二)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同煤集团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臵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同时利用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区域优势、集约规模优势,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三)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四)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7622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0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双方协议制定,或按照市场同类业务的交易价格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二)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同煤集团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臵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同时利用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区域优势、集约规模优势,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三)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四)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72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0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双方协议制定,或按照市场同类业务的交易价格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二)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同煤集团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臵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同时利用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区域优势、集约规模优势,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三)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四)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383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0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双方协议制定,或按照市场同类业务的交易价格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二)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同煤集团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臵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同时利用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区域优势、集约规模优势,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三)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四)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0577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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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0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双方协议制定,或按照市场同类业务的交易价格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二)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同煤集团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臵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同时利用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区域优势、集约规模优势,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三)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四)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53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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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0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双方协议制定,或按照市场同类业务的交易价格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二)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同煤集团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臵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同时利用大同煤矿集团同煤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区域优势、集约规模优势,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三)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四)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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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8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中电投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双方协议制定,或按照市场同类业务的交易价格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山西中电燃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区域优势、集约规模优势,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
2、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3、在债务融资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金融资源集中优势,达到集团内资金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减低经营风险。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
由于与各关联方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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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9-11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考同行业相同业务的支付金额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7〕2号)文件的要求,公司于2007年5月底前关停了所属漳泽发电分公司1号、2号火力发电机组,容量总计20万千瓦。为弥补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决定将上述关停容量指标以单价人民币1300元/千瓦,总价人民币26000万元转让给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公司。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本次交易主要是为了盘活低效资产,弥补公司流动资金。 2、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公司于2007年5月底前关停了所属漳泽发电分公司1号、2号火力发电机组,容量总计20万千瓦,符合国家的节能减排的政策。 (2)本次交易是公司依据国家政策,按照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进行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双方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及签订的相关协议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交易将形成公司当年收益26000万元,同时较好地缓解了公司营运资金紧张的局面,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升经营业绩。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6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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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7-27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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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议制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同煤集团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置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同时利用山西中电燃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区域优势、集约规模优势,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 2.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 由于与各关联方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151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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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山西中电燃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议制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同煤集团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置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同时利用山西中电燃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区域优势、集约规模优势,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 2.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 由于与各关联方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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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议制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同煤集团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置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同时利用山西中电燃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区域优势、集约规模优势,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 2.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 由于与各关联方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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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议制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同煤集团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置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同时利用山西中电燃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区域优势、集约规模优势,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 2.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 由于与各关联方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9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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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中电投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议制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同煤集团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置优势,以减少电煤运输费用,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同时利用山西中电燃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区域优势、集约规模优势,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 2.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 由于与各关联方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10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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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28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漳泽电力向同煤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临汾宏大发行股份收购同煤集团持有的塔山发电60%股权、同华发电95%股权、王坪发电60%股权、大唐热电88.98%股权,收购临汾宏大持有的豁口煤业100%股权、锦程煤业90%股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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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28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漳泽电力向同煤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临汾宏大发行股份收购同煤集团持有的塔山发电60%股权、同华发电95%股权、王坪发电60%股权、大唐热电88.98%股权,收购临汾宏大持有的豁口煤业100%股权、锦程煤业90%股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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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1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的定价原则为:有国家价格,按照国家价格标准执行;无国家价格,则按市场公允价格来确定;如无以上两种标准,则双方协议定价。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系中电投集团按正常商业条款代为公司开具票据,不向公司收取费用。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需要自愿向中电投集团提出申请,委托中电投集团代为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公司以此作为对外支付工具。票据承兑期限届满时,公司将相应款项支付至中电投集团,由中电投集团承兑付款。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的发生额185,607 万元,目前余额114,008 万元,预计公司向中电投集团申请开具票据最高余额不超过35 亿元人民币,此额度可循环使用。
中电投集团按正常商业条款代公司开具票据,不向公司收取费用。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电投集团开展的票据业务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建设无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中电投集团为公司开具票据,可帮助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截止2009年12月31日,在委托中电投集团代为公司开具18.56亿元票据的情况下,较同期贷款利率可降低融资成本3,500余万元,对公司今后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有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代理 |
交易金额 | 3500百万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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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1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原则为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承诺向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和贴现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和贴现利率;提供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较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就同类业务所收取的费用低10%以上,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1、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办理存贷款业务。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财务公司属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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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1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双方协议制定,或按照市场同类业务的交易价格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山西中电燃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区域优势、集约规模优势,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
2、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3、在债务融资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金融资源集中优势,达到集团内资金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减低经营风险。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
由于与各关联方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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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1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山西中电燃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双方协议制定,或按照市场同类业务的交易价格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山西中电燃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区域优势、集约规模优势,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
2、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3、在债务融资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金融资源集中优势,达到集团内资金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减低经营风险。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
由于与各关联方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8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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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1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双方协议制定,或按照市场同类业务的交易价格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山西中电燃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区域优势、集约规模优势,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
2、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3、在债务融资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金融资源集中优势,达到集团内资金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减低经营风险。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
由于与各关联方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9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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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1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双方协议制定,或按照市场同类业务的交易价格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山西中电燃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区域优势、集约规模优势,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
2、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3、在债务融资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金融资源集中优势,达到集团内资金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减低经营风险。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
由于与各关联方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8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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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双方协议制定,或按照市场同类业务的交易价格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山西中电燃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区域优势、集约规模优势,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
2、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由于与各关联方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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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山西中电燃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双方协议制定,或按照市场同类业务的交易价格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山西中电燃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区域优势、集约规模优势,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
2、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由于与各关联方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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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双方协议制定,或按照市场同类业务的交易价格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山西中电燃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区域优势、集约规模优势,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
2、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由于与各关联方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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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中电投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双方协议制定,或按照市场同类业务的交易价格协商定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华泽铝电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山西中电燃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区域优势、集约规模优势,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在用水时发生关联交易,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供河津发电分公司发电用水的控股子公司,能保证公司发电用水的需求。基于此,公司需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采购生产必须的主、辅材料,确保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
2、在接受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由于与各关联方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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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8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就金融业务进行全面合作,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业务平台,办理公司系统的存款、贷款、票据等结算业务。预计公司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结算账户上的最高存款额 20亿人民币。
2、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本事宜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3、经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有表决权的董事9名,另3名关联董事实行回避表决。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进行融资业务合作的预案》,3名关联董事分别是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计划与发展部副主任李光华先生、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副主任王振京先生、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韩志伟先生。
独立董事事前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通过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各类优质金融服务和支持。通过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业务平台,办理公司系统的存款、贷款、票据等结算业务。
2、对公司的影响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客户稳定,资金充裕,业绩看好,与该公司合作可为公司提供各类优质金融服务和支持,进一步改善公司的信贷融资环境。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000百万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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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06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在原有成员单位持股比例的基础上,按照1:1的价格同比增资扩股。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
公司参股的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为了更好的拓展业务,拟将注册资本金从目前的80,000万元增至200,000万元。该公司有较好的投资回报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同时也可为公司提供长期、稳定、有力的资金支持。公司拟追加投资8,400万元,保持公司原股权比例7%。
2、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3、经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有表决权的董事10名,另2名关联董事实行回避表决。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2名关联董事分别是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计划与发展部副主任李光华先生、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副主任王振京先生。
独立董事事前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有着良好的业绩,根据以往业绩及其未来发展判断,对其投资既能形成一块优良资产,又能取得很好的投资回报,并有利于改善公司投资结构,降低投资风险。
2、对公司的影响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拟从 80,000 万元增至 200,000万元。增资扩股后,净资产收益率可达 15%以上,未来可提升公司资产获利能力。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增资后,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资产实力和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可进一步改善公司的信贷融资环境。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84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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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8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7740.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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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8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山西中电燃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52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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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8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77.5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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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8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中电投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866.0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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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8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7898.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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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8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6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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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8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山西中电燃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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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8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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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8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中电投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8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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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29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5610.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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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29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山西中电燃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5016.1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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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29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山西中电燃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3381.6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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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29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77.5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29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中电投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550.4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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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山西省电力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9065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晋控电力 |
乙公司 | 河津电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向关联方采购货物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97505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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