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45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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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7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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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7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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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6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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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14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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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双燕商标彩印厂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13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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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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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6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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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7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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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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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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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8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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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7.1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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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7.1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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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185.4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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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22.1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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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7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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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051.8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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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967.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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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双燕商标彩印厂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907.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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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709.4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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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65.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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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61.5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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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9.5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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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8.3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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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62.7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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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7.1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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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销售、采购、租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7.1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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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许可协议 |
交易金额 | 693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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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9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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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7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33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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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2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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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双燕商标彩印厂 |
定价依据 | 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7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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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7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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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49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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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2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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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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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代理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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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代理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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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许可协议 |
交易金额 | 626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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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8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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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7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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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74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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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75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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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双燕商标彩印厂 |
定价依据 | 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36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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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11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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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91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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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59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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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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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1-2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近日,公司接到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集团”)通知,公司与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燃气”)共同出资设立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的请示已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筹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3〕35号),批准筹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北控集团将在收到此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财务公司尚需获得中国银监会关于财务公司开业的批
准。
公司与北控集团、北京燃气共同出资设立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事
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北京市与北控集团、北京燃气签订了《出资协议书》,其中本公司出资1.6亿元人民币,占其注册资本的20%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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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1-2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近日,公司接到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集团”)通知,公司与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燃气”)共同出资设立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
准为准) 的请示已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筹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3〕35号),批准筹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北控集团将在收到此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财务公司尚需获得中国银监会关于财务公司开业的批准。
公司与北控集团、北京燃气共同出资设立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事
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北京市与北控集团、北京燃气签订了《出资协议书》,其中本公司出资1.6亿元人民币,占其注册资本的20%。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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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9-1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同比例增资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与北京企业对广东燕京同比例增资,其中本公司以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中的7,041.1575万元出资;北京企业以自有资金2,347.0525万元出资。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后,广东燕京将本次增资款项全部用于实施600罐/分钟易拉罐工程技术改造项目。本次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引进的是德国克朗斯生产的新一代易拉罐纯生啤酒技术的包装线,将进一步提高广东啤酒市场高质量纯生啤酒的供应能力,有利于优化燕京啤酒在广东省的产品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满足消费者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广东燕京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共同增资将有利于提高本公司在广东市场的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7041.1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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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9-1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以评估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为彻底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出资22,739.91万元收购燕京有限、北京企业所持有的曲阜三孔共计100%的股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收购曲阜三孔100%的股权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同时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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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9-1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以评估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为彻底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出资22,739.91万元收购燕京有限、北京企业所持有的曲阜三孔共计100%的股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收购曲阜三孔100%的股权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同时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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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9-1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燕京集团、长亿饮料通过协商,以评估结果作为本次协议转让双燕商标100%股权的交易金额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出资15,606万元收购燕京集团和长亿饮料持有的双燕商标共计100%的股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收购双燕商标100%的股权有利于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同时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延长公司产业链,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0894.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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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9-1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燕京集团、长亿饮料通过协商,以评估结果作为本次协议转让双燕商标100%股权的交易金额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出资15,606万元收购燕京集团和长亿饮料持有的双燕商标共计100%的股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收购双燕商标100%的股权有利于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同时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延长公司产业链,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4711.4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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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8-10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投资1.6亿元人民币与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北控集团财务作为金融服务机构,可以通过吸纳存款、发放贷款、受托经营等金融产品成为成员单位之间互相融通的平台。北控集团财务透过调节成员单位的资金余缺,将资金进行投放或再融资,有利资金在低风险和合法的前提下于成员企业间流通,减少集团整体对外借贷的依赖,从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效益,加强资金风险抵抗能力。 本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北控集团财务,将有利于本公司更好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并且财务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准入门槛较高,具有较为稳定的行业收益,参与设立北控集团财务有利于本公司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 北控集团财务须中国银监会批准才能正式成立,其《出资协议书》须(其中包括)中国银监会发出准许筹建的批复后方可生效,因此北控集团财务具体成立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合资设立北控集团财务公司的资金为本公司的自有资金,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5%,对公司现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在和关联方进行交易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是公允的,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32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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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8-10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投资1.6亿元人民币与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北控集团财务作为金融服务机构,可以通过吸纳存款、发放贷款、受托经营等金融产品成为成员单位之间互相融通的平台。北控集团财务透过调节成员单位的资金余缺,将资金进行投放或再融资,有利资金在低风险和合法的前提下于成员企业间流通,减少集团整体对外借贷的依赖,从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效益,加强资金风险抵抗能力。 本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北控集团财务,将有利于本公司更好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并且财务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准入门槛较高,具有较为稳定的行业收益,参与设立北控集团财务有利于本公司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 北控集团财务须中国银监会批准才能正式成立,其《出资协议书》须(其中包括)中国银监会发出准许筹建的批复后方可生效,因此北控集团财务具体成立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合资设立北控集团财务公司的资金为本公司的自有资金,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5%,对公司现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在和关联方进行交易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是公允的,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31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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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3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燕京啤酒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必要与关联方长期进行此类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燕京啤酒及其他股东的情形。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5806.3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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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3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燕京啤酒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必要与关联方长期进行此类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燕京啤酒及其他股东的情形。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659.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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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3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3、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燕京啤酒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必要与关联方长期进行此类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燕京啤酒及其他股东的情形。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1739.4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3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4、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燕京啤酒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必要与关联方长期进行此类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燕京啤酒及其他股东的情形。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064.9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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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3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5、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燕京啤酒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必要与关联方长期进行此类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燕京啤酒及其他股东的情形。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3047.5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3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6、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燕京啤酒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必要与关联方长期进行此类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燕京啤酒及其他股东的情形。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9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3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双燕商标彩印厂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7、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燕京啤酒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必要与关联方长期进行此类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燕京啤酒及其他股东的情形。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813.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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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3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8、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燕京啤酒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必要与关联方长期进行此类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燕京啤酒及其他股东的情形。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69.0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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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3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9、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燕京啤酒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必要与关联方长期进行此类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燕京啤酒及其他股东的情形。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675.5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3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0、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燕京啤酒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必要与关联方长期进行此类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燕京啤酒及其他股东的情形。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916.1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3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燕京啤酒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必要与关联方长期进行此类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燕京啤酒及其他股东的情形。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68.5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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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3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燕京啤酒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必要与关联方长期进行此类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燕京啤酒及其他股东的情形。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5、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充分有效。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6159.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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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3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燕京啤酒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必要与关联方长期进行此类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燕京啤酒及其他股东的情形。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691.8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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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3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3、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燕京啤酒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必要与关联方长期进行此类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燕京啤酒及其他股东的情形。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1739.4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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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3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4、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燕京啤酒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必要与关联方长期进行此类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燕京啤酒及其他股东的情形。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83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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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3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5、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燕京啤酒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必要与关联方长期进行此类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燕京啤酒及其他股东的情形。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289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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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3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6、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燕京啤酒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必要与关联方长期进行此类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燕京啤酒及其他股东的情形。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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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3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双燕商标彩印厂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7、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燕京啤酒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必要与关联方长期进行此类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燕京啤酒及其他股东的情形。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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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3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8、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燕京啤酒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必要与关联方长期进行此类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燕京啤酒及其他股东的情形。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6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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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3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9、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燕京啤酒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必要与关联方长期进行此类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燕京啤酒及其他股东的情形。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93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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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3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0、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燕京啤酒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必要与关联方长期进行此类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燕京啤酒及其他股东的情形。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15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3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燕京啤酒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必要与关联方长期进行此类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燕京啤酒及其他股东的情形。 2、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制定专门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发生、变更决策程序和实施以及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9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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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06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广东燕京”18.03%股权的初始投资额,经双方协商确定为7500万元人民币。 |
交易简介 |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所持有的控股子
公司-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燕京”)18.03%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企业”)。
本公司与“北京企业”已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
下:
股份受让方 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乙方)
股份出让方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协议签署日期 2010年11月4日
协议签署地点 北京市
交易标的 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18.03%的股权
转让价格 7500 万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 现金
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支付时间 受让方须自营业执照变更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将7500万元人民币汇
到指定的银行帐户内
协议的生效条件及时间 自审批机关批准并核发变更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7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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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7-10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标的股权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
值,评估方法为收益法。 |
交易简介 |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燕京啤酒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原料”)决定受让关联方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燕京集团”)所持的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幕墙”)1200万股股份。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3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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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376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54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17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65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34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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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60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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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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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双燕商标彩印厂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51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3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60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82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44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58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17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35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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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25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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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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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双燕商标彩印厂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2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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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6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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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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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8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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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8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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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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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5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215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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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5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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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5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7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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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5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81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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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5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55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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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5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845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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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5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92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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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5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4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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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5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双燕商标彩印厂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73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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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5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7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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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5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8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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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5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2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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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5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5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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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5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3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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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5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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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5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47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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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5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55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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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5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731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5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43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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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5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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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5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双燕商标彩印厂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67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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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5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6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5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2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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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05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3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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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46.0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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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728.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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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2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37.5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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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11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6439.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11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38.3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11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531.1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11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319.2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11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040.3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11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双燕商标彩印厂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11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双燕商标彩印厂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208.4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11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466.6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11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燕京集团”按年费总额的20%返还本公司,金额1,562,066.61元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使用燕京商标,按年销售收入的1%支付"燕京集团"商标使用费 |
交易类别 | 许可协议 |
交易金额 | 781033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使用“燕京集团”工业用地438409.9 平方米, 按每年每平方米约人民币4元支付"燕京集团"土地使用费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872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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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有偿使用“燕京集团”有关住房、医疗、食堂、办公设施、能源、动力、保安设施或服务,支付“燕京集团”综合服务费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77268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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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江西燕京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销售麦芽、酒花、黏合剂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94828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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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销售麦芽、大米、酒花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35268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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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湖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销售麦芽、酒花、洗涤剂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04565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衡阳)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销售麦芽、大米、酒花、洗涤剂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73606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采购贴标胶101.4吨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563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双燕商标彩印厂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采购商标,印刷标识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21815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包头雪鹿)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销售麦芽、洗涤剂、黏合剂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65672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山东无名)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销售大麦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15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燕京啤酒(襄樊)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销售麦芽、酒花、洗涤剂、黏合剂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51762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采购瓶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95405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燕京啤酒 |
乙公司 | 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委托加工听装啤酒26002.846吨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8858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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