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拟与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银行)的其他股东共同以每股人民币1元的认购价格,现金认购东海银行新增股份。远大物产现金出资人民币49,156,585元,认购东海银行49,156,585股股权,增资完成后远大物产将持有东海银行98,313,170股股权,仍占其注册资本的9.657%不变。
2、与远大物产同时认购东海银行新增股份的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医药)、武汉武药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武药)均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远大)的关联方,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远大物产与华东医药、武汉武药系关联方共同投资,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4年5月29日召开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秦兆平先生、彭亮先生、白新华女士、戴广宇先生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在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独立董事亦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提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东海银行此次增资事项需要银监会的批准,目前正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远大物产此次认购东海银行增资的股权,能获得东海银行快速发展所带来的股权投资收益,有助于公司在贸易金融相结合、大宗商品贸易产业链延伸方面的进一步发展,对公司及股东利益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