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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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8-13
甲公司吉林化工
乙公司吉化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吉林化学工业服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5年8月12日分别与吉化集团公司(“吉化集团”)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吉林石化”)在吉林市签署了《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的补充协议》、《资产托管运营协议》(“《托管协议》”)。吉化集团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油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吉林石化是中国石油在吉林市的分公司,中国石油拥有本公司67.29%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述交易是对2005年1月20日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服务协议》和《产品与服务互供总协议》(“原协议”)所规定的自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日常经营中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上限金额的调整。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与吉化集团《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的标的在2005年、2006年和2007年,本公司从吉化集团购买原料和接受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分别增加人民币66,460万元、人民币107,330万元、人民币172,090万元;本公司向吉化集团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分别增加人民币73,770万元、人民币236,130万元、人民币712,250万元。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与吉化集团《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
1、新增关联交易的内容
本公司与吉化集团增加的持续性相互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内容如下:
2005年度 2006年度 2007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修订后 修订后 修订后
原上限 增加额 上限 原上限 增加额 上限 原上限 增加额 上限
交易类别
产品销售 1,503,300 737,700 2,241,000 1,643,000 2,361,300 4,004,600 1,803,300 7,122,500 8,925,800
检维修服 11,600 10,360 21,960 11,600 34,100 45,700 11,600 38,660 50,260

固定资产 26,890 10,150 37,040 26,890 24,970 51,860 26,890 50,890 77,780
建设
购买原料 7,480 453,000 460,480 8,220 641,400 649,620 9,050 972,100 981,150
及零件
福利及后勤 101,550 186,990 288,540 101,550 367,860 469,410 101,550 653,270 754,820
服务
土地及房屋 7,680 4,100 11,780 7,680 4,980 12,660 7,680 5,980 13,660
之租赁租金
总金额 1,658,500 1,402,300 3,060,800 1,799,240 3,434,600 5,233,840 1,960,070 8,843,400 10,803,47
0
2、对关联交易上限的明确
新增关联交易的总额作为原协议规定的互供产品及服务的年度总额上限的调整。调整后,2005年、2006年和2007年,本公司从吉化集团购买原料和接受服务的年度交易额预计分别不超过人民币81,980万元、人民币122,924万元、人民币187,767万元;本公司向吉化集团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年度交易额预计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24,100万元、人民币400,460万元、人民币892,580万元。在此基础上,2005年、2006年和2007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6,080万元、人民币523,384万元、人民币1,080,347万元。

3、新增关联交易协议的生效
新增关联交易协议自2005年9月29日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至2007年12月31日止。此协议作为原协议的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的交易结算方式、终止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及其他未尽事宜,执行原协议的规定。
4、关联交易增加的原因
(1)下表列载本公司与吉化集团于2004年度及2005年上半年持续关联交易的数额。
2004年度 2005年上半年
交易类别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产品销售 1,417,140 803,708
检维修服务 19,665 1,552
固定资产建设 76,342 6,406
购买原料及零件 148,587 55,903
福利及后勤服务 262,961 42,450
土地及房屋經營性之租金 7,680 3,200
(2)关联交易金额调整的主要原因
(a)产品销售
因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于2005年上半年上涨约47%,带动中国市场石化产品的市场价格持续大幅上涨,本公司向吉化集团销售的石化产品价格大幅上涨。与2004年同期相比,本公司向吉化集团出售的石化产品的价格已于2005年上半年平均上涨约25%。该等上涨幅度超出的董事合理预期范围。董事预计该等石化产品价格于截至2007年12月30日的三年内逐年上涨约30%、40%及50%。
此外,本公司因市场的变化,本公司原向第三方销售的产品,将转向吉化集团销售。
(b)检维修服务
由于吉化集团的检维修服务能力提高,为了成本效益,本公司将从吉化集团接受之前从第三方取得的生产设施检维修服务,包括本公司于2005年下半年将进行的三年一度的大检修。
(c)固定资产建设
本公司在2005年下半年的三年一度的大检修中将增加从吉化集团取得的固定建设服务量。此外,本公司于2006年及2007年将额外向吉化集团取得固定资产建设服务,以进行一系列小型改建、扩建项目。
(d)购买原料及零件
因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于2005年上半年上涨约47%,带动中国市场石化产品的市场价格持续大幅上涨,本公司从吉化集团购买的原料价格大幅上涨。与2004年同期相比,本公司向吉化集团购买的原料的价格已于2005年上半年平均上涨约40%。该等上涨幅度超出董事合理预期范围。董事预计该等购买的原料价格于截至2007年12月30日的三年内逐年上涨约30%、40%及50%。
(e)福利及后勤服务
随着吉化集团扩大生产,从位置的便利性及成本效益性出发,本公司将大幅度增加从吉化集团的厂区取得的福利及后勤服务。
(f)土地及资产租赁
随着吉化集团扩大生产,从位置的便利性及成本效性出发,本公司将增加从吉化集团租赁的资产。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吉化集团、吉林石化新增加的关联交易主要根据互供产品和服务价格的上涨和双方新建扩建项目的进行所带来的关联交易数量的增加所作的调整,是维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进行的关联交易。
该等交易按对本公司而言属公平合理的正常商业条款进行,符合股东和本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本公司与吉化集团、吉林石化已建立的关系,董事会认为继续与吉化集团和吉林石化进行持续关联交易符合本集团的利益,并会带来营运上的利便,能够降低公司生产成本,提高公司效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8-13
甲公司吉林化工
乙公司吉化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吉林化学工业服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5年8月12日分别与吉化集团公司(“吉化集团”)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吉林石化”)在吉林市签署了《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的补充协议》、《资产托管运营协议》(“《托管协议》”)。吉化集团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油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吉林石化是中国石油在吉林市的分公司,中国石油拥有本公司67.29%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述交易是对2005年1月20日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服务协议》和《产品与服务互供总协议》(“原协议”)所规定的自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日常经营中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上限金额的调整。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与吉林石化《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的补充协议》的标的在2005年、2006年和2007年,本公司向吉林石化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分别增加人民币109,045万元、人民币514,827万元、人民币772,021万元;本公司从吉林石化购买原料和接受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分别增加人民币503,068万元、人民币823,099万元、人民币1,305,768万元。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与吉林石化《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的补充协议》
1、新增关联交易的内容
因吉林石化乙烯及其配套装置陆续投产及预计2006年至2007年其他扩建项目的投产,双方需增加持续性相互提供产品及服务,具体内容(“新增关联交易”)如下:
2005年度 2006年度 2007年度
交易类别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上限 增加 修订后 原上限 增加额 修订后 原上限 增加额 修订后
额 上限 上限 上限
购买原油 23,680,000 0 23,680,000 31,370,000 0 31,370,000 33,980,000 0 33,980,000
购买原料 26,400,00 4,536,860 7,176,680 2,920,000 7,542,720 10,462,720 3,210,000 12,030,840 15,240,840
销售汽油、柴油 13,320,000 0 13,320,000 17,330,000 0 17,330,000 18,780,000 0 18,780,000
销售石化产品 12,480,000 515,570 12,997,570 14,130,000 4,347,600 18,477,600 15,310,000 6,521,410 21,831,410
安全生产保证 58,000 15,430 73,430 59,000 18,520 77,520 60,000 22,220 82,220
基金
租赁机器设备 18,000 61,560 79,560 20,000 167,180 106,190 23,000 129,280 152,280
等资产
铁路运输及污 19,000 36,720 55,720 21,000 51,410 72,410 23,000 77,110 19,000
水处理
公用工程服务 797,140 797,140 1,110,300 1,110,300 1,698,220 1,698,220
资产管理服务 910 910 5,600 5,600 6,440 6,440
其他支持性服 154,940 154,940 216,920 216,920 325,370 325,370

总额 522,150,000 6,121,130 58,336,130 65,850,000 13,379,260 79,229,260 59,777,890 32,386,000 92,163,890
2、对关联交易上限的明确
新增关联交易的总额作为原协议规定的互供产品及服务的年度总额上限的调整。2005年、2006年和2007年,本公司向吉林石化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年度交易额预计分别为人民币2,690,945万元、人民币3,662,927万元、人民币4,183,321万元;本公司向吉林石化购买原料和接受服务的年度交易额预计分别为人民币3,142,668万元、人民币4,259,999万元、人民币5,033,068万元。在此基础上,2005年、2006年和2007年所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应超过人民币5,833,613万元、人民币7,922,926万元、人民币9,216,389万元。
3、新增关联交易协议的生效
新增关联交易协议自2005年9月29日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至2007年12月31日止。此协议作为原协议的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的交易结算方式、终止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及其他未尽事宜,执行原协议的规定。
4、关联交易增加的原因
(1)下表列载本公司与中国石油2004年度及2005年上半年的持续关连交易的数额:
2004年度 2005年上半年
交易类别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购买原油 11,798,022 7,381,607
购买原料 7,447,892 3,087,316
销售汽油、柴油 10,712,175 6,370,666
销售石化产品 11,548,928 5,781,711
安全生产保证基金 32,958 16,576
租赁机器设备等资产 27,733 15,650
铁路运输及污水处理 642,392 17,090
(2)关联交易增加的原因
(a)购买原料
因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于2005年上半年上涨约47%,带动中国市场石化产品的市场价格持续大幅上涨,本公司从吉林石化购买的原料价格大幅上涨。与2004年同期相比,本公司向吉林石化购买的原料的价格已于2005年上半年平均上涨约40%。该等上涨幅度超出的董事合理预期范围。董事预计该等购买的原料价格于截至2007年12月30日的三年内逐年上涨约30%、40%及50%。
为符合最新环保标准,本公司所生产的裂化柴油必须经过吉林石化的加氢处理设施精制,之后由本公司将经加氢精制的柴油购回,作进一步调和后出售给吉林石化。随着本公司原油加工量的增加,本公司生产的须经吉林石化加氢处理设施加氢精制的裂化柴油数量相应增加,导致本公司从吉林石化以生产原料购回的加氢柴油的数量亦增加,超出董事的合理预计范围。
(b)销售石化产品
因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于2005年上半年上涨约47%,带动中国市场石化产品的市场价格持续大幅上涨,本公司向吉林石化销售的石化产品价格大幅上涨。与2004年同期相比,本公司向吉林石化销售的石化产品的价格已于2005年上半年平均上涨约25%。该等上涨幅度超出的董事合理预期范围。董事预计该等石化产品价格于截至2007年12月30日的三年内逐年上涨约30%、40%及50%。
(c)安全生产保证基金
本公司应按固定资产及存货的平均成本的0.4%向中国石油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计划支付保证基金。该基金付款的限额主要是因为随着原油、原料及石化产品价格的大幅上涨,本公司的存货成本的上涨超出本公司的合理预计。
(d)租赁机器设备等资产
随着吉林石化装置的扩建超出预计范围,并且从经营效益及效率出发,本公司将额外向吉林石化租赁机器设备等资产,导致应向吉林石化支付的服务费增加。
(e)铁路输及污水处理
随着吉林石化的各项扩建项目正式投产,本公司将向吉林石化提供更多的铁路连输及污水处理,导致向吉林石化收取的服务费增加超出董事的合理预计。
(f)公用工程服务
由于本公司的很大部分厂房与吉林石化的互相交错,本公司与吉林石化就该等厂房互相提供公用工程服务会更具成本效益。本公司与吉林石化将从2005年下半年起,随着各自技术改造项目的投产,开始互相提供公用工程服务。董事预计,随着本公司及吉林石化各自的多项扩建项目的竣工,同时由于能源动力的价格上涨,导致公用工程服务的价格上涨,该等服务的数额将于2006年及2007年大幅上涨。
(g)资产托管运营服务
本公司向将从2005年年底起,根据资产托管运营服务协议向吉林石化提供乙烯生产装置的托管运营服务,并收取管理费。该等管理费及其年度限额的制订基准见本公告第3.4段。
(h)其他辅助性服务
由于吉林石化在此方面的能力不足,本公司将向吉林石化提供检维修服务。本公司将为吉林石化从2005年10月开始的三年一度的生产设施大检修等项目提供该等服务。提供该等服务将以实际成本计价。
随着吉林石化的经营规模的扩大,本公司将应其要求向其提供厂区绿化、清扫、再就业培训服务及其他福利及后勤服务。该等服务将以市场价定价。董事预计该等服务的数额将于2006年及2007年逐年平均上升50%,以满足吉林石化在经营规模扩大及就业人员增加过程中的需要。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吉化集团、吉林石化新增加的关联交易主要根据互供产品和服务价格的上涨和双方新建扩建项目的进行所带来的关联交易数量的增加所作的调整,是维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进行的关联交易。
该等交易按对本公司而言属公平合理的正常商业条款进行,符合股东和本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本公司与吉化集团、吉林石化已建立的关系,董事会认为继续与吉化集团和吉林石化进行持续关联交易符合本集团的利益,并会带来营运上的利便,能够降低公司生产成本,提高公司效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8-13
甲公司吉林化工
乙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吉林化学工业服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5年8月12日分别与吉化集团公司(“吉化集团”)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吉林石化”)在吉林市签署了《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的补充协议》、《资产托管运营协议》(“《托管协议》”)。吉化集团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油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吉林石化是中国石油在吉林市的分公司,中国石油拥有本公司67.29%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述交易是对2005年1月20日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服务协议》和《产品与服务互供总协议》(“原协议”)所规定的自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日常经营中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上限金额的调整。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托管协议》的标的托管协议规定的托管总资产为人民币11亿元,托管费用为自吉林石化新增装置正式投产之日起的首个年度不超过人民币546万元,第二年度和第三年度不超过人民币628万元和人民币722万元。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三)《托管协议》
1、托管资产
吉林石化委托本公司管理、运营其拥有的乙烯装置改扩建后新增部分的全部生产性资产,托管资产总额约为11亿元。
2、托管期限
委托期限暂定为3年,自吉林石化新增装置正式投产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托管期限届满后,本公司经吉林石化同意可按照本协议条款继续管理、运营托管资产,直至本公司行使优先选购权或托管资产转让至独立第三方止。
3、优先选购权
托管期届满后,若吉林石化向独立第三方出售托管资产,在同等条件下,本公司有优先选购权。若吉林石化向独立第三方出售托管资产,应确保该独立第三方承诺受协议规定的约束,继续履行吉林石化于协议项下承担的全部义务。
4、托管资产的管理
(1)本公司按照统一生产运营组织、分别核算的原则,对托管资产进行维护及生产经营管理。具体管理内容是:托管资产的生产计划、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安全环保管理等工作;托管资产的日常维护、消缺及大中修理工程的组织管理和质量监督。
(2)双方对托管资产各自实行分账管理,与托管资产相关的一切收入、成本、费用及税费均独立核算,各自独立编制财务报表。
5、托管资产的产品产量分配及费用分摊
(1)根据双方在60万吨/年乙烯装置设计能力中所占的比例,60万吨/年乙烯装置的全产品产量,自吉林石化新增装置正式投产之日起,每月按本公司占63.33%,吉林石化占36.67%的比例进行分配。
(2)在60万吨/年乙烯装置的产品使用上,本公司分得的乙烯等产品优先供其下游装置使用,多余部分出售给吉林石化或独立第三方;吉林石化所分得的乙烯等产品优先供给其下游聚乙烯等装置使用,多余部分可出售给本公司或独立第三方。
(3)在60万吨/年乙烯装置所需原料采购上,本公司炼油装置生产的乙烯原料优先供本公司原有乙烯装置使用,不足部分可从独立第三方采购;吉林石化新增生产能力所需原料,向独立第三方采购,本公司余量可出售给吉林石化。
(4)60万吨/年乙烯装置消耗的辅助材料、公用工程、燃料的数量,严格按照本条(1)确定的全产品产量的分摊比例确定;折旧、安保基金等与固定资产相关的费用,按固定资产所属,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分别核算。
(5)在60万吨/年乙烯装置的检维修费用分摊上,根据吉林石化新增部分和本公司原有乙烯装置的实际运行状态,由本公司确定检维修项目并组织实施,所发生费用按固定资产所属,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分别核算。
6、托管费用及其给付
(1)本公司应就托管资产向吉林石化收取托管费用。
(2)托管费用主要包括安全环保管理、设备管理、生产运行、计划、日常管理等涉及的人工成本。
(3)托管费用以本公司原有装置前三年平均乙烯产量的人工成本作为定价依据,在托管运营的首个年度,按照吉林石化分得的乙烯产量每吨人民币21元计算,以后每年按每吨乙烯托管费用递增15%计算。
(4)资产托管费用由吉林石化于每月5日前支付给本公司。
7、托管协议生效的条件
上述关托管协议经2005年9月29日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四)交易结算方式
本公司与吉化集团、吉林石化的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进行,交易结算方式为在原协议及本协议的前提下,根据具体产品、服务合同实际执行时,随时用现金结算。
吉化集团目前经营正常,且本公司采用款到发货的销售政策,不存在现金支付方面的风险。吉林石化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的分公司,其作为香港、美国的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其具有强大的支付能力。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吉化集团、吉林石化新增加的关联交易主要根据互供产品和服务价格的上涨和双方新建扩建项目的进行所带来的关联交易数量的增加所作的调整,是维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进行的关联交易。
该等交易按对本公司而言属公平合理的正常商业条款进行,符合股东和本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本公司与吉化集团、吉林石化已建立的关系,董事会认为继续与吉化集团和吉林石化进行持续关联交易符合本集团的利益,并会带来营运上的利便,能够降低公司生产成本,提高公司效益。
《托管协议》的签订一方面避免了与大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同时又使本公司能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生产成本,增强竞争力,提高经营效益,为全体股东谋求更大的利益。
交易类别管理方面的合同
交易金额11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12-03
甲公司吉林化工
乙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交易内容: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与直接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之间进行购买原油和其他原材料、销售汽油、柴油和石化产品及互相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从中国石油购买原油;石脑油、纯苯、脂肪醇等原材料;向中国石油销售汽油、柴油和石化产品及提供铁路运输、污水处理服务、参加安全生产保证基金和租赁机器设备等资产。
上述交易的地点将在具体销售和购买行为地进行。就上述交易,本公司与中国石油签署正式的协议。上述关联交易的当事人为本公司和中国石油。中国石油持有本公司67.29%的国有法人股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中国石油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本公司从中国石油购买原油、原料;向中国石油销售汽油、柴油、石化产品及提供铁路运输和污水处理服务;租赁中国石油机器设备等资产及参加中国石油安全生产保证基金计划,具体标的情况如下: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序 预计年度最高限额
产品和服
服务项目 定价基准 (人民币 万元)
务类别 号
2005 2006 2007
1 原油 政府定价 2,368,000 3,137,000 3,398,000
产品
2 石脑油等原 市场价 264,000 292,000 321,000
材料
3 安全生产保 政府定价 5,800 5,900 6,000
服务 证基金计划
4 机器设备等 协议价 1,800 2,000 2,300
资产出租
2、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预计年度最高限额
产品和服
序号 服务项目 定价基准 (人民币 万元)
务类别
2005 2006 2007
1 汽油、柴油 政府定价 1,332,000 1,733,000 1,878,000
产品
2 石化产品 市场价 1,248,000 1,413,000 1,531,000
服务 3 铁路运输、政府定价、 1,900 2,100 2,300

与中国石油之间产品和服务总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和中国石油于2004年11月30日签署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产品和服务协议的范围
中国石油向本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原油、石脑油、纯苯、脂肪醇等原材料;安全生产保证基金计划、机器设备等资产出租;以及本公司不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或类似产品和服务。
本公司向中国石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汽油、柴油、石化产品;铁路运输及污水处理等服务;以及甲方不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或类似产品和服务。
2、定价原则
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对各自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项目,保证质量优良,并且符合对方的要求;价格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制订,公平合理,如有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或参与同类交易,不得劣于该独立第三方就此类产品或服务提供的条件。
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详列依照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具体定价基准。如基于情况改变或其它原因,以致具体定价原则对特定产品或服务不适用,有关产品或服务必须按下述总定价原则提供:
(1)政府定价(该等价格目前适用于原油、汽油、柴油等产品及铁路运输、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等服务);
(2)如无政府定价,则应根据有关市场价格,以如下次序决定:
(i)当地及附近地区(即吉林省内或附近地区)在本公司的正常和日常业务过程中提供同类产品和服务的非本公司关联人士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价格;或
(ii)在中国在本公司的正常和日常业务过程中提供同类产品和服务的非本公司关联人士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目前该定价原则仅适用于石化产品和石脑油、纯苯和脂肪醇等原料及其他生产原料);
(3)如(1)或(2)的情况均不适用,则应采用根据实际成本确定的成本价,或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参考实际成本确定的协议价。
3、运作方式
双方须于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前向对方提交下一年度须向对方获取的产品和服务计划。双方需确保各自所属分公司、子公司及其他各自可控制的单位,依照产品或服务供求年度计划签订相关合同,具体产品和服务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一年,需签订长于或短于1年期限的合同,由双方协商确定。
4、关联交易的最高全年总额
2005年预计最高全年总额为5,221,500万元;2006年预计最高全年总额为6,585,000万元;2007年预计最高全年总额为7,138,600万元。
5、交易结算方式
交易双方按照本协议及各具体产品和服务合同规定支付有关费用。
6、关联交易生效条件
本关联交易协议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7、期限和终止
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于2005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三年。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具体定价
(1)原油的定价
中国石油根据中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改委”)的指导价格制定原油的销售价格。发改委每月参考新加坡市场不同等级原油的离岸价格(“离岸价格”)和关税来制定其国内市场原油的指导价格。其原则就是运往任一炼厂的中国生产的陆上原油的价格应与运往同一炼厂的进口的同等级的进口原油价格一致。考虑到运费、油质以及市场的供需情况,中国石油可以根据发改委指导价格,按规定上下浮动10%来制定本公司的原油购买价格。
(2)汽油、柴油的定价
发改委根据新加坡离岸价格、鹿特丹和纽约价格,包括进口成本、保险、运费以及其他成本制定国内市场汽油、柴油的指导价格。当新加坡、鹿特丹和纽约市场汽油、柴油月平均价格波动超过一定幅度,发改委相应地调整国内市场的成品油价格。中国石油根据公布的指导价格在8%幅度内制定零售价格。
3、其他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石脑油、纯苯、脂肪醇等其他原料和本公司销售的乙烯、丙烯等产品,本公司是在正常业务范围内,以当时的市场价格买卖或支付费用;铁路运输和参加安全生产保证基金计划是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进行的;污水处理服务交易按成本价进行;租赁机器设备等资产按协议价进行交易。
2、持续关联交易的基础
2005年至2007年关联交易最高全年总额基于以下条件:
(1)本公司将按照监管有关持续关联交易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所载的条款及条件,继续与有关关联人士进行持续关联交易;
(2)估计数值基于截至2003年12月31日止两个财政年度的持续关联交易的数值以及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持续关联交易的估计数值;
(3)中国及获本公司产品输入的国家的政府政策或政治、法制、财政或经济状况不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的生产计划或生产过程未因恶劣气候或不可预见的严重事故或不可抗力而发生重大延迟或变化。
3、持续关联交易最高全年限额确定的依据
(1)购买原油
2005年到2007年的最高全年总额主要依据为: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先前订立的交易、每桶原油的价格在2004年到2007年期间会按复合增长年率约9%上涨、本公司原油加工量从2004年的大约630万吨,增长到2005年的约700万吨、2006年、2007年的原油加工量在2005年原油加工量的基础上增加约20%。
因此,最高全年总额已考虑了近期国际原油价格与供应的波动以及本公司希望为每年的限额建立一个安全的界限,以防每桶原油价格持续上涨或在世界原油供应出现任何不稳定情况。
董事认为,未来三年随着中国的持续发展,对石油产品的需求亦会持续增长,本公司因此对常减压装置进行改造提高原油加工能力,因而增加原油加工量。
(2)购买原料
2005年到2007年的最高全年总额参考下列各项确定: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先前订立的交易、2004年到2007年期间生产原料价格(遵循原油价格的上涨)按年复式增长率约9%调高,以及购买量(遵循原油价格的上涨)按年复式增长率约0.5%上升。
(3)销售汽油、柴油
2005年到2007年的最高全年总额参考下列各项确定: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先前订立的交易、2004年到2007年期间汽油和柴油价格(遵循原油价格的上涨)按复合增长年率约9%上涨,以及本公司向中国石油卖出柴油量增长约9%,该增长是由于上述(1)项陈述的原油加工量有所增加所致。
(4) 销售石化产品
2005年至2007年的最高全年总额参考下列各项确定: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先前订立的交易、2004年至2007年期间石化产品的价格(遵循原油价格的上涨)按复合增长年率10%上涨、以及因上述(1)项陈述的原油加工量的增加而导致出售给中国石油的石化产品的数量整体调升。
(5)安全生产保证基金
建议于2005年至2007年期间每年支付给中国石油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最高总额,已按固定资产和存货的平均成本的0.4%向安全生产保证基金计划作出供款确定,而在2004年至2005年期间基金款项估计增长75%,主要是因为本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金额有所增加。
(6)租赁机器设备等资产
与2004年的经营性租赁租金的估计金额相比,建议于2005年至2007年期间每年向中国石油支付的租赁租金的最高总额预计会分别增加约12%、13%和18%,主要是本公司预计根据上文第(1)段所述的生产需要租赁中国石油的机器设备等资产增加。
(7)铁路运输及污水处理
本集团分别按政府定价、成本价为中国石油提供铁路运输服务和污水处理服务,与2004年有关服务的估计费用相比,建议于2005年至2007年期间中国石油每年就该等服务所支付的服务费的最高总额,预计会分别增加约10%、10%和10%,主要是鉴于目前的市场情况和中国的政府政策,预计铁路运输费用将有所增加。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石油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中国政府负责向国内原油使用者分配全部国产原油,本公司所需的原油由中国石油代表中国政府向本公司提供。本公司之所以从油田购买其大部分的原油,主要是本公司与油田在地理上非常接近,而且油田所产原油品质较好,适合于本公司的生产要求。中国石油的上述油田为中国东北部的主要油田,是东北地区主要的原油供应商。这种近距离的原油供应商是本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利条件之一,本公司的炼厂现已建成了与油田相连接的输油管线,其中本公司每年从油田购买而消耗的原油量中约有80%由输油管线运输。基于上述安排,油田能够有效供应本公司生产所需原油,到目前为止,本公司尚未遇到供应严重中断的情况。
于本公告刊发日期止,只有中国石油和其子公司及联营公司获准可在中国东北地区购买和分销汽油和柴油。因此,本公司仅可将其汽油和柴油出售予中国石油和其子公司及联营公司。
从中国石油和其子公司及联营公司购买生产原料以及销售石化产品给中国石油和其子公司及联营公司均在本公司的日常和正常的业务过程中进行。
鉴于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和其子公司及联营公司建立了长期关系,董事会相信继续与它们进行业务往来是符合本公司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9499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12-03
甲公司吉林化工
乙公司吉化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交易内容: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与关联公司吉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吉化集团”)之间进行购买原油和其他原材料、销售汽油、柴油和石化产品及互相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
向吉化集团销售石化产品、提供铁路运输、污水处理服务;从吉化集团购买原料及接受福利及后勤等服务。
上述交易的地点将在具体销售和购买行为地进行。就上述交易,本公司与吉化集团签署正式的协议。上述关联交易的当事人为本公司及吉化集团。吉化集团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油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证券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吉化集团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产品销售、购买原料及零件、检维修服务、固定资产建设服务、福利及后勤服务、土地租赁服务。其中本公司向吉化集团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在2005年至2007年每年的最高限额分别不超过150,330万元、164,330万元、180,330万元;本公司向吉化集团购买原料及零件,接受检维修、固定资产建设、福利及后勤、土地租赁服务在2005年至2007年每年的最高限额分别不超过15,520元、15,594万元、15,677万元。

本公司与吉化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产品和服务协议的范围
(1)由本公司向吉化集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根据综合服务协议,应由本公司向吉化集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与丙烯、液氨、氨水、烧碱、液化气等石化产品有关的产品和服务,以及包括计量检测、污水处理、鉄路运输等服务。
(2)由吉化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由吉化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
石化产品的销售;
检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的检维修服务;
工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厂房和设备建设;
生产所需的物资供应;
福利及后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通讯、信息、运输、档案管理、供热、医疗服务;消防、保安;物业管理、员工培训和宾馆服务;和
土地及房屋的租赁服务。
2、总原则、价格和条款
综合服务协议总体规定:(1)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应让接受方满意;和(2)有关产品和服务应按一般商业条款提供,其价格也必须公平合理及符合股东和本公司的整体利益。
综合服务协议详列依照综合服务协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具体定价原则。如基于情况改变或其他原因,以致具体定价原则对特定产品或服务不适用,有关产品或服务必须按下述总定价原则提供:
(1)政府定价(该等价格目前适用于铁路运输、检维修、固定资产建设、公路运输和土地及房屋租赁服务等项目的服务);
(2)如无政府定价,则应根据有关市场价格,并考虑以下因素:
(i)并非本公司关联人士的独立第三方在吉林市附近地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商业价格;
(ii)如没有任何并非本公司关联人士的独立第三方提供类似服务,则可参考提供相关服务的一方的实际成本加上任何合理的利润率来厘定;和
(iii) 本集团或吉化集团以前就相关服务或产品所收取的款项(目前,该定价原则适用于石化产品、销售原料及零件等项目的产品,以及计量检测、公用工程、通讯、宾馆和新闻等项目的服务);
(3)如(1)或(2)的情况均不适用,则应根据实际成本,但前提是综合服务协议每一周年的单价不得高于上年相关服务或产品的价格另加5%或吉林市的消费者价格指数的增幅(以较高者为准)(该等实际成本目前适用于污水处理、信息、消防、保安、档案管理及公共事务管理等项目的服务)。
3、对于产品和服务年需求量的协调
每一财政年度结束前,双方须编制并向对方呈交一份年度计划,详细说明下一个财政年度根据综合服务协议须提交的产品和服务估计需求量。
鉴于综合服务协议仅就吉化集团与本公司之间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提供具约束力的原则、指导和一般性条款与条件,根据目前的安排,如有必要,提供或需要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吉化集团的相关分支公司、子公司和联营公司(如属适用)和提供或需要相关产品和服务的本集团相关成员公司(如属适用)之间可随时签订提供特定产品或服务的独立协议。
每份具体产品和服务执行合同将载明相关方所需的具体产品和服务,以及与上述产品或服务相关的任何技术及其它指标。具体服务执行合同所包含的条款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须符合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中所载有关同类产品和服务的约束性原则、指导方针以及条件和条款。
由于具体产品和服务执行合同只是对综合服务协议中所规定的产品和服务的提供作进一步的详细规定,故根据上市规则,具体产品和服务执行合同被视为综合服务协议的有关部分,并不构成本公司的新关联交易类别。
4、关联交易的最高全年总额
2005年预计最高全年总额为165,850万元;2006年预计最高全年总额为179,924万元;2007年预计最高全年总额为196,007万元。
5、交易结算方式
综合服务协议规定,在该协议项下预计提供的任何特定类别的货品或服务的付款,可依照该协议的一般原则和有关该等货品或服务的正常业务惯例一次过或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
6、关联交易生效条件
本关联交易协议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7、期限和终止
在取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综合服务协议由2005年1月1日起计有效期为三年。与综合服务协议项下预计提供的特定服务或货品相关的特定协议的一方,可随时终止综合服务协议项下的任何一类或多类的产品或服务的提供,但须至少提前6个月发出有关产品或服务的书面终止通知。
如吉化集团提议终止提供某类服务或产品,而本公司无法找到该类服务或产品的其他提供者(本公司须不时将有关情况知会吉化集团),则吉化集团在未获得本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必须继续按照综合服务协议所规定的条款提供相关服务和产品。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向吉化集团销售的产品、购买的原料及零件、提供的计量检测、公用工程服务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当时的市场价格进行;本公司接受的检维修、固定资产建设服务按国家价确定,福利及后勤服务按国家价、市场价或成本价进行;支付的土地租赁租金按国家价确定。
除了在2005年至2007年期间本公司向吉化集团出售产品以及本公司从吉化集团购买原材料及零件的最高全年总额有所增加外,本公司每年就吉化集团向其提供的其它服务而支付的费用最高总额,估计与本公司在2004年所产生的估计费用一样,维持不变。
于2005年至2007年期间本公司向吉化集团出售产品增加,主要是吉化集团的机器设备如丙烯腈装置进行改造导致产能提高,其对生产原料需求增加。本公司从吉化集团采购的原材料及零件的全年最高金额增加主要基于原料价格上涨。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与吉化集团的关联交易
原订综合服务协议已于1995年5月本公司的H股和美国存托股份上市时签署。与吉化集团的持续关联交易已经且将在本集团的日常和正常业务过程中进行。该等交易将继续按对本公司而言属公平合理的,符合股东和本公司的整体利益的,并由各方在公平磋商后决定的条款进行。鉴于本公司与吉化集团已建立的关系,董事会认为继续与吉化集团进行持续关联交易符合本集团的利益,并会带来营运上的利便。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679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11-16
甲公司吉林化工
乙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将用销售收入等资金归还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交易简介以正常商业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委托贷款的利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有偿使用控股股东的委托贷款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11-16
甲公司吉林化工
乙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自2002年1月1日起发生
交易简介交易包括:1、购买原油;2、购买生产原料(包括石脑油、甲醇和其他生产原料);3、销售石油产品(汽油和柴油)以及4、销售石化产品。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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