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8-25 |
甲公司 | 平潭发展 |
乙公司 | 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借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六个月贷款基准利率5.6%计算 |
交易简介 | 为解决公司经营的需要,本公司接受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田林业”) 1,000万元人民币的短期财务资助,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个月,借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六个月贷款基准利率5.6%计算,低于公司现有银行借款的平均利率。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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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2-11 |
甲公司 | 平潭发展 |
乙公司 | 福建晋江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30%。 |
交易简介 | 对外投资概述本公司于2008年8月12日在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08年第十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福建中福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建瓯福人林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福建中福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中福典当”),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买;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业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本公司以货币出资2100万元,占注册资本70%;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30%。该项投资在董事会授权审批范围内,但尚需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该项投资资金来源于本公司和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的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本公司成立中福典当将新增典当金融业务,可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如下:(1)本公司投资设立中福典当的申请若获批,将新增典当金融业务,可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2)两位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9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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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6-03 |
甲公司 | 平潭发展 |
乙公司 | 福建省华闽进出口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进出口经营权,公司控股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之第二大股东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闽公司”)是一家综合性的外贸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拥有进出口经营权,对该类机器设备进口业务具备丰富的运作经验,故拟与华闽公司签署委托协议,委托华闽公司代为进口上述机器设备,华闽公司同意按行业收费标准以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收取委托费用。该项委托有助于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加快投资进度,尽快引进国外先进生产线。该项委托构成关联交易。 |
交易类别 | 代理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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