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景退

- 000502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5
甲公司绿景控股
乙公司赵常辉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的定价是根据该商品房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的。
交易简介1、2009年3月23日,本公司职工监事赵常辉女士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花都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都绿景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赵常辉女士以市场价格购买金碧御水山庄E1栋公寓商品房一套,总金额371,115元。赵常辉女士为本公司现任职工监事,花都绿景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本次交易主体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71115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5
甲公司绿景控股
乙公司广州市花都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的定价是根据该商品房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的
交易简介1、2009年3月23日,本公司职工监事赵常辉女士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花都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都绿景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赵常辉女士以市场价格购买金碧御水山庄E1栋公寓商品房一套,总金额371,115元。赵常辉女士为本公司现任职工监事,花都绿景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本次交易主体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71115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1-16
甲公司绿景控股
乙公司广州市城建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是根据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的。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况
2008年1月15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恒大地产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公司)与广州市城建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天誉)签订了《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坐落在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8号天誉大厦34层(部分)、35层、36层的房地产建筑(或使用)面积3346.12平方米供该公司办公使用。城建天誉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广州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本次交易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广州公司租赁的房屋是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8号天誉大厦34
层(部分)、35层、36层的房地产建筑。租赁总面积为3346.12平方米,
合同期限3年,期限从2008年2月1日至2011年1月31日。租金总额为
25,470,648元,按月支付。
该项交易的定价是根据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的。
2、关联交易合同签署情况。
该合同内容已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签订。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合同的订立满足了公司的办公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547.0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6-12
甲公司绿景控股
乙公司广州市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广州市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本公司持有的广州市花都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出资7200万元(占花都绿景注册资本90%)质押给恒大房地产,为花都绿景所欠恒大房地产债务60,188,647.83元提供担保。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持有的花都绿景出资7200万元,占花都绿景注册资本的90%,该股权经过2003年5月18日本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由恒大房地产依照其与本公司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置入本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03年1月22日、2003年4月18日、2003年5月20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本公司公告)。
  花都绿景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万元;法定代表人:李钢;住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公园前路27号丽苑大厦A18;花都绿景主营业务为花都区芙蓉镇金碧御水山庄房地产开发经营(持资质证经营)。高尔夫球练习场、网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室经营。
  花都绿景目前的股本结构:本公司持有7200万股,占总股本的90%;广州市凯隆实业有限公司持有800万股,占总股本的10%。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持有的花都绿景出资7200万元,占花都绿景注册资本的90%的股权质押给恒大房地产,以对花都绿景所欠恒大房地产的债务60,188,647.83元(经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提供担保,股权质押的期限为股权质押登记后至主债务履行期间。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中涉及股权质押担保的主债务系花都绿景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恒大房地产为其垫付的工程款等款项形成的债务(截止2003年5月18日花都绿景无应收恒大房地产款项)。此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花都绿景开发运营资金的充足。
  本次关联交易为股权质押,股权权属并未发生变化,未形成本公司资产的权属变动以及现金支出,股权质押合同中未对股权经营管理作任何安排,故此恒大房地产不享有任何的关于花都绿景的经营权利。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7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4-11
甲公司绿景控股
乙公司海南润达实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以所持有的海润酒店等值资产作为抵押,借用润达公司流动资金人民币640万元整,借用期限从2002年4月4日至2003年4月3日,资金借用费为本金的8%。
交易简介签订《资金借用协议》:借用润达公司流动资金人民币640万元。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64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