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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投资(600650)诉讼仲裁_新浪财经_新浪网
上证指数: 0000.00 0.00 00.0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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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300: 0000.00 0.00 00.00亿元
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2-04-18 |
公告日期 | 2002-04-18 |
案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上海新锦江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上海闵行区房产经营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
案件描述 | 本公司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诉被告上海闵行区房产经营公司一案. |
判决内容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四日作出了(1998)沪一中民初字第 237
号一审判决,判令被告返还本公司购房款人民币13,031,279元,支付该项利息并承
担诉讼费用。 |
判决日期 | 1998-12-04 |
是否上诉 | 是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九日作出了(1999)沪高民终字第7号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二审判决日期 | 1999-03-19 |
执行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经过不懈努力,通过法院调解及锦江(集团)有限公司的帮助,公司收到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到的700 万元并将剩余的603.13 万元按帐面值转让给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
受理法院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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