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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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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10-04-24
公告日期2010-04-24
案件名称股东权纠纷
起诉日期2008-11
原告方西安点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西安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方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类型民事诉讼
涉案金额10190.3000 万元
案件描述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近日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陕西高院”)的传票,案由是股东权纠纷,具体为2008 年11 月,西安点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西安点石”)和西安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西安天元”)因股东权纠纷向陕西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西安点石和西安天元为原告,本公司为被告,陕西高院已予以立案,目前为举证阶段。根据西安点石和西安天元的民事诉状,(1)其诉讼请求为:请求确认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简称“城市学院”)70%的产权人为西安博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西安博捷”);本公司将城市学院70%的全部产权和管理权以及经营权等返还给西安博捷;公布审核城市学院的全部账务;本公司给西安博捷返还从城市学院经营管理活动中取得的全部收益 (上述诉讼请求共计10190.30 万元);本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2)其立案标的计算为:城市学院注册资金为1 亿元,原告主张的70%股权为7000 万元,2007 年年度报告中载收益为2740.30 万元,2006 年年度报告收益为450 万元,以上共计10190.30 万元。(3)其认为西安博捷于2004 年给城市学院投资了520 万元,认为城市学院举办的主体是西安博捷而不是本公司。
判决内容2009 年1 月14 日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陕高院”)(2008)陕民二初字第22 号《民事裁定书》,陕西高院作出裁定如下: 1、驳回西安点石和西安天元的起诉; 2、案件受理费551,315 元,退还西安点石和西安天元; 3、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陕西高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判决日期 
是否上诉
二审上诉方被告方
二审判决内容 
二审判决日期 
执行情况在法定上诉期内本公司未接到法院关于西安点石和西安天元上诉的通知。
受理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审受理法院 
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9-08-29
公告日期2009-08-29
案件名称股权纠纷
起诉日期 
原告方西安点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西安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方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 
诉讼类型民事诉讼
涉案金额10190.3000 万元
案件描述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 近日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陕西高院”)的应诉通知书(2009)陕民二初字1 号,案由是股权纠纷,具体为西安点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西安点石”)和西安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西安天元”)因股权纠纷向陕西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西安点石和西安天元为原告,本公司为被告,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简称“城市学院”)和西安交通大学为第三人,陕西高院已予以立案,目前为举证阶段。根据西安点石和西安天元的民事诉状,其诉讼请求为:(1)请求确认西安博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西安博捷”)是城市学院的举办人之一;(2)请求本公司将持有城市学院70%的法人财产权、管理权以及经营权等返还给西安博捷;(3)请求本公司从城市学院经营管理活动中取得的全部收益(上述诉讼请求数额共计10190.3 万元)返还给西安博捷;(4)请求本公司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判决内容 
判决日期 
是否上诉
二审上诉方被告方
二审判决内容 
二审判决日期 
执行情况目前该案件处于审理阶段。
受理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审受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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