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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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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10-04-15
公告日期2010-04-15
案件名称侵害商业秘密纠纷
起诉日期2004-04-23
原告方汕头市龙湖区东南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方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陈小勇 
诉讼类型民事诉讼
涉案金额256.1900 万元
案件描述2004 年4 月23 日,汕头市龙湖区东南实业有限公司向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及公司员工陈小勇侵害商业秘密,其诉讼请求为:①本公司立即停止用真空喷铝新涂层技术生产喷铝卡纸;②两被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③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56.19 万元;④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因本案支付的律师费、鉴定费、调查费共计11.11 万元(起诉时请求数额是18.94 万元,开庭时原告自行变更);⑤诉讼费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判决内容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 年10 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东南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766.21元、证据保全费1,000 元、调查取证费5,000 元由东南公司负担。
判决日期2004-10
是否上诉
二审上诉方原告方
二审判决内容2009 年12 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东南公司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23766.21 元由东南公司负担,鉴定费用35000 元,由东南公司、万顺公司各负担17500 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审判决日期2009-12
执行情况东南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2004 年11 月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受理法院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受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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