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10-03-31 |
公告日期 | 2010-03-31 |
案件名称 | 买卖合同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9-05-25 |
原告方 |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上海华旭微电子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45.3146 万元 |
案件描述 | 2009 年5 月25 日,因买卖合同纠纷本公司将上海华旭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旭”)诉上法庭,要求被告上海华旭支付所欠本公司货款1,453,145.85 元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同意被告上海华旭以物抵债的清偿要求,根据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9)闵民二(商)初字第1300 号】,被告上海华旭于2009 年6 月16 日前归还本公司1,453,145.85 元货款;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但因该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未能取得上述抵债物。
报告期末,公司出于财务稳健性原则已全额计提上述货款的坏帐准备。 |
受理法院 | 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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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10-03-31 |
公告日期 | 2010-03-31 |
案件名称 | 买卖合同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9-06-25 |
原告方 |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454.1414 万元 |
案件描述 | 2009 年6 月25 日,因买卖合同纠纷本公司将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诉上法庭,要求被告华泰半导体支付所欠本公司货款4,541,413.56 元并支付货款利息68,121 元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经公司申请,慈溪市人民法院于2009 年7 月7 日作出(2009)甬慈商初字第2353 号民事裁定书,查封被告华泰半导体所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2005012435 号项下的房地产(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慈国用(2003)字第015042 号、地号为010240528 号)。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根据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9)甬慈商初字第2353 号,被告华泰半导体于2009年10 月10 日前给付本公司货款4,541,413.56 元,利息124,800 元;本公司放弃其余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因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到期后仍无法偿还上述款项,经多方协商,公司与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慈溪市华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人)三方协商达成协议。慈溪市华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代华泰半导体履行还款义务,以其开发的位于慈甬路196、198 号的二间店面作价1,240 万元用于抵偿所欠本公司款项,作价房款与代偿款项之间的差额由本公司向慈溪市华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截止到2010 年元月8 日,公司已取得了此协议项下的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受理法院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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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10-03-31 |
公告日期 | 2010-03-31 |
案件名称 | 买卖合同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9-12-07 |
原告方 |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扬州晶新微电子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976853.0000 元 |
案件描述 | 2009 年12 月7 日,因买卖合同纠纷本公司将扬州晶新微电子有限公司诉上法庭,要求被告扬州晶新支付所欠本公司货款976,853.00 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2010 年1 月19 日,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010)杨广新商初字第0003 号】,被告扬州晶辉所欠本公司货款976,853.00 元于2010 年1 月底前还款25 万元、2 月底前还款20 万元、3 月底前还款25 万元、4 月底前支付余款;被告还清第一笔款项后,原告同意解除对被告房产的查封冻结;如有一期不足额还款,则本公司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截止到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收到扬州晶新微电子有限公司货款45 万元整。 |
受理法院 |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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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10-03-31 |
公告日期 | 2010-03-31 |
案件名称 | 买卖合同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9-12-07 |
原告方 |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扬州晶辉电子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13.9144 万元 |
案件描述 | 2009 年12 月7 日,因买卖合同纠纷本公司将扬州晶辉电子有限公司诉上法庭,要求被告扬州晶辉支付所欠本公司货款1,139,143.52 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
判决内容 | 2010 年1 月28 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2010)杨邗商初字第0001 号】,判令被告扬州晶辉于判决书生效10 日内给付本公司货款1,139,143.52 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
判决日期 | 2010-01-28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截止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该款项。公司出于财务稳健性原则已于报告期末以80%的比例计提了坏帐准备。 |
受理法院 |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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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10-03-31 |
公告日期 | 2010-03-31 |
案件名称 | 买卖合同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9-12-07 |
原告方 |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扬州晶来电子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32.2381 万元 |
案件描述 | 2009 年12 月7 日,因买卖合同纠纷本公司将扬州晶来电子有限公司诉上法庭,要求被告扬州晶来支付所欠本公司货款2,322,380.91 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
判决内容 | 2010 年3 月18 日,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2010)杨广初商字第0019 号】,判令被告扬州晶来于判决书生效10 日内给付本公司货款2,322,380.91 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
判决日期 | 2010-03-18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截止到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该款项。 |
受理法院 |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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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10-03-31 |
公告日期 | 2010-03-31 |
案件名称 | 买卖合同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9-12-07 |
原告方 |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扬州中芯晶来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29.59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2009 年12 月7 日,因买卖合同纠纷本公司将扬州中芯晶来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诉上法庭,要求被告扬州中芯支付所欠本公司货款1,295,899.70 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2010 年1 月19 日,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010)杨广新商初字第0004 号】,被告扬州中芯所欠本公司货款1,295,899.70 元自2010 年1月起于每月月底前各还款11 万元至11 月底前,余款于12 月底前付清;如有一期不足额还款,则本公司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截止到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收到扬州中芯晶来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货款22 万元整。 |
受理法院 |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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