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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
| 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10-04-23 | |
|---|---|
| 公告日期 | 2010-04-23 |
| 案件名称 | 股权纠纷 |
| 起诉日期 | |
| 原告方 | Lamport Ltd |
| 被告方 | 湖南山河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诉讼类型 | 仲裁 |
| 涉案金额 | 250.0000 万元 |
| 案件描述 | 2007 年9 月11 日,Lamport 公司与本公司签订《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拟以218.8 万欧元向本公司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51%的股权,其中包含目标公司2007 财政年度全部预计净利润的51%。 在签订《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后,由于目标公司截止2007 年12 月的销售情况与Lamport 公司的承诺存在较大差异,为此,本公司向Lamport 公司提出暂缓股份转让事宜,并且未向Lamport 公司支付转让价款。Lamport 公司以本公司未履行协议为由提起仲裁,要求终止《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并支付违约赔偿金250万欧元。 |
| 判决内容 | 2010 年4 月7 日,瑞士卢加诺Ticino 商会仲裁庭对此案作出裁定,结果如下: 1、Lamport 公司与山河智能于2007 年9 月11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已于2008 年3 月25 日由Lamport 公司合法终止。 2、山河智能赔付Lamport 公司250 万欧元违约金,并自2008 年3 月25 日终止《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日起开始计息,直至款项付清。年利率如下: 年度年利率 2008 年3% 2009 年3% 2010 年1% 3、山河智能不得反诉。 4、山河智能承担Lamport 公司50%的仲裁费用,包括行政开支、仲裁庭开支以及案件受理费等,共154,500 元瑞士法郎。 5、山河智能向Lamport 公司支付219,285 元瑞士法郎和110,000 欧元的法律及其他费用,并自裁决书下达之日起开始计息,直至款项付清。2010 年利率按1%计算。 6、此裁定为终裁,山河智能与Lamport 公司有任何异议和要求均不得上诉。 |
| 判决日期 | |
| 是否上诉 | 否 |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 二审判决内容 | |
| 二审判决日期 | |
| 执行情况 | 2009 年10 月该纠纷事项已进入仲裁程序,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裁决书。 |
| 受理法院 | 瑞士卢加诺Ticino 商会仲裁庭 |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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