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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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6-09
标题*ST大化B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683号
批复原因司于2020年6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683号)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5-21
标题*ST大化B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489号
批复原因2020年5月13日,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489号。
批复内容根据监管工作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人员就监管工作函中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4-29
标题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更正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问题。
批复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季报事后审核反馈意见,以及公司的事后核查,公司对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正并予以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11-21
标题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文件批号大连监管局[2013]5号
批复原因经查,大连监管局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股份公司独立性严重缺失 1、销售被大化集团控制 2、采购被大化集团控制 3、生产实质受集团控制 4、财务受大化集团控制 5、人员受大化集团管理 二、关联交易不规范 1、关联交易价格不规范 2、关联交易批准程序不规范 3、没有形成完善的协商机制 三、搬迁改造补偿不合理,决策不规范 1、股份公司获得搬迁改造补偿金额与政府批复标准不一致 2、搬迁改造补偿相关决策程序不规范 3、补偿金额计算不合理 四、其他问题 1、资产产权不完整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数不合规 3、股份公司印章使用登记没有履行内部审批手续 4、股份公司以往年度的财务账册、人事档案、销售采购合同等均由大化集团人员统一保管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逐条对照,制订了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预计完成时间,形成了《关于大连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该整改报告已经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六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已将整改进行了公告。
处理人大连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10-24
标题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大连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文件批号大连监管局[2013]5号
批复原因经查,大连监管局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股份公司独立性严重缺失 1、销售被大化集团控制 2、采购被大化集团控制 3、生产实质受集团控制 4、财务受大化集团控制 5、人员受大化集团管理 二、关联交易不规范 1、关联交易价格不规范 2、关联交易批准程序不规范 3、没有形成完善的协商机制 三、搬迁改造补偿不合理,决策不规范 1、股份公司获得搬迁改造补偿金额与政府批复标准不一致 2、搬迁改造补偿相关决策程序不规范 3、补偿金额计算不合理 四、其他问题 1、资产产权不完整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数不合规 3、股份公司印章使用登记没有履行内部审批手续 4、股份公司以往年度的财务账册、人事档案、销售采购合同等均由大化集团人员统一保管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责令公司改正,要求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且达到如下要求:公司治理规范;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财务管理规范。 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并通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会应对以上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同时披露董事会关于整改工作的决议和监事会意见。大连监管局将对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公司对大连监管局的决定高度重视,将在规定时间内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说明,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向大连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处理人大连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12-19
标题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石家庄特派办巡检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大证监函[2003]89号
批复原因与控股股东"五分开"不彻底;公司运作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完善;财务核算不规范;
批复内容 中国证监会石家庄特派员办事处于2003年10月20日―25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巡回检查,并由中国证监会大连特派办于2003年11月24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以大证监函〔2003〕89号文件,对公司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称通知)。公司收到《通知》后高度重视,针对《通知》所列出的问题,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逐一落实整改要求。公司制定的整改方案已经于2003年12月18日召开的二届四次董事会及二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处理人石家庄特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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