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1-01-14 |
标题 | 安徽凤凰:关于股东合肥信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精选层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2号 |
批复原因 | 涉嫌违规事实:合肥信联于2020年12月23日,减持安徽凤凰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12%,涉及金额65.50万元。合肥信联未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
批复内容 | 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合肥信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安徽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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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0-04-14 |
标题 | 安徽凤凰:关于公司董事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董事、总经理陈登宇及其配偶王小娟(原公司董事)于2019年11月5日至2020年3月25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
批复内容 | 陈登宇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因本次短线交易而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郑重承诺: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今后将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重视并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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