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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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24-06-04
标题科思科技: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科创公函[2024]012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1-22
标题科思科技:关于对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科创公监函[2024]0007号
批复原因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下列违规行为。 一是公司未对2022年度计提大额减值事项单独履行临时公告义务。 二是2021年业绩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存在遗漏登记法定知悉人员情形。
批复内容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刘建德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庄丽华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2-29
标题科思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文件批号深圳证监局[2023]274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未对2022年度计提大额减值事项单独履行临时公告义务,2021年业绩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存在遗漏登记法定知悉人员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下同)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刘建德和庄丽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2-29
标题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建德、庄丽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文件批号深圳证监局[2023]274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建德、庄丽华:经查,你公司未对2022年度计提大额减值事项单独履行临时公告义务,2021年业绩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存在遗漏登记法定知悉人员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下同)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刘建德和庄丽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27
标题科思科技: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科创公函[2023]010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08
标题公司受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处罚(深国税南简罚[2018]10405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深国税南简罚[2018]10405号
批复原因认定公司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批复内容对公司作出罚款400元的处罚。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08
标题科思科技北京分公司受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处罚(京朝税简罚[2018]476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京朝税简罚[2018]476号
批复原因认定北京分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
批复内容对北京分公司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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