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4-06-26 |
标题 | 煜邦电力:关于对国网冀北招标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文件批号 | 上证科创公监函[2024]0026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2024年5月31日,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电力或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目前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至正)持有煜邦电力5.32%的股权。2023年10月25日,间接持有中至正100%股权的股东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工贸公司企业性质从集体所有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并更名为北京冀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物工贸),其股东为国网冀北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北招标)。本次变更后,冀北招标持有冀物工贸100%的股权,并通过间接持有中至正100%的股权,间接持有煜邦电力5%以上股份。但冀北招标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公告义务,迟至2024年5月31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批复内容 | 对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国网冀北招标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