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23-09-27 |
标题 | 关于对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科创公函[2023]030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于2023年10月9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对外披露。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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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08-19 |
标题 | 关于对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在申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存在未披露2016年-2017年期间通过列支研发费用或其他费用将资金从发行人账户最终转到财务总监个人卡用于发放部分高管薪酬、奖金或支付无票据费用的情形;未披露员工李名义是经销商金华康顺的实际经营者;在首次提交的申报材料中未充分揭示非洲猪瘟疫情可能造成的业绩波动风险等方面问题。 |
批复内容 | 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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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08-19 |
标题 | 关于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在保荐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过程中,存在未发现2016年-2017年期间通过列支研发费用或其他费用将资金从发行人账户最终转到财务总监个人卡用于发放部分高管薪酬、奖金或支付无票据费用;未发现发行人员工李名义是经销商金华康顺的实际经营者;在首次提交的申报材料中未充分揭示非洲猪瘟疫情可能造成的业绩波动风险等方面问题。 |
批复内容 | 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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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08-19 |
标题 | 关于对林联儡、康自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林联儡、康自强:
经查,我会发现你们在保荐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过程中,存在未发现2016年-2017年期间通过列支研发费用或其他费用将资金从发行人账户最终转到财务总监个人卡用于发放部分高管薪酬、奖金或支付无票据费用的情形;未发现员工李名义是经销商金华康顺的实际经营者;在首次提交的申报材料中未充分揭示非洲猪瘟疫情可能造成的业绩波动风险等问题。 |
批复内容 | 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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