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金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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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4-08-03
标题甬金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30号
批复原因涉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曹佩凤女士立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4-04
标题甬金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4]024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收到关于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6-30
标题江苏银羊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被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处罚(锡卫水罚[2018]001号)
相关法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锡卫水罚[2018]001号
批复原因生产的用于生活和饮用水输送的蓝色覆塑薄壁不锈钢管产品为未取得《江苏省卫生厅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涉水产品。
批复内容罚款5,250元。
处理人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6-30
标题江苏银羊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被无锡市锡山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锡山环罚决[2019]38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锡山环罚决[2019]38号
批复原因新增研磨抛光工艺、除油工艺和超声波清洗工艺,生产规模和工艺发生重大变动,未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
批复内容罚款22万元。
处理人无锡市锡山区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6-30
标题福建青拓上克不锈钢有限公司被福安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闽安自然资(海)处罚[2021]02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文件批号闽安自然资(海)处罚[2021]02号
批复原因青拓上克于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期间,在福安市湾坞镇上洋村附近海域,因未经批准非法占用0.4892公顷海域实施填海工程建设的行为。
批复内容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17.1709万元。
处理人福安市自然资源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6-30
标题福建青拓上克不锈钢有限公司受到宁德市统计局处罚(宁统罚字[2019]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宁统罚字[2019]8号
批复原因2017年1-12月本年完成投资的上报数比检查数多报29,008万元
批复内容责令改正,给以警告、予以通报,并处以1万元罚款
处理人宁德市统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6-30
标题福建青拓上克不锈钢有限公司受到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处罚(安地税简罚[2018]1806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安地税简罚[2018]1806号
批复原因其他账簿、凭证管理违章
批复内容罚款10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6-30
标题福建青拓上克不锈钢有限公司受到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处罚(宁安税简罚[2019]90003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宁安税简罚[2019]90003号
批复原因未按照规定设置和保管账簿或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批复内容罚款1,00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6-30
标题青拓上克受到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处罚(宁安税二简罚[2020]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宁安税二简罚[2020]2号
批复原因未按照规定设置和保管账簿或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批复内容罚款100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6-30
标题青拓上克受到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处罚(闽宁环罚[2019]15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闽宁环罚[2019]151号
批复原因1、冷轧工序产生油雾收集不完善无组织排放严重现场可闻到刺激性气味;2、污泥浓缩池周边淤积有大量污泥跑冒滴漏现象严重。
批复内容罚款15万元
处理人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6-30
标题青拓上克受到福安市应急管理局处罚((安)应急管罚[2019]40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安)应急管罚[2019]40号
批复原因2019年4月15日青拓上克出租给鼎信科技的厂房发生一起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青拓上克在事故中的责任如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将生产车间租给鼎信科技,未在与鼎信科技签订的《固定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双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也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到位。
批复内容罚款20万元
处理人福安市应急管理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5-12
标题甬金股份:关于对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申素贞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1]0055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21年4月15日,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甬金股份)披露《追加确认2019年度和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显示,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集团)系公司关联方。2019年7月,因公司未核查新增供应商香港瑞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瑞浦)与青山集团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未及时将香港瑞浦确认为青山集团下属公司,也未将与香港瑞浦的交易作为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程序。2019年,公司与香港瑞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采购金额6.28亿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3.58%。2020年,公司向香港瑞浦采购原材料70,330.61万元,占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27%。上述与香港瑞浦日常关联交易已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公司未进行预计,也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20年,公司预计向福建青拓物流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900万元,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750.58万元,超出预计金额2,850.58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98%。公司预计向青山集团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发生冷轧不锈钢板带产品等关联交易2,800万元,2020年实际发生相关关联交易5,293.64万元,超出预计金额2,493.64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86%。公司未就2020年上述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时予以披露,直至2021年4月15日才补充公告。公司未准确核实供应商的关联方身份,与之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超出预计后未及时补充披露义务,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批复内容对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申素贞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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