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科技

- 603897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2-15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0号(邱星星)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湖南证监局[2022]10号
批复原因邱星星内幕交易长城科技情况(一)邱星星与内幕消息知情人联络接触情况邱星星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顾某祥相识多年,联系较为密切。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邱星星及配偶沈某华于2021年8月7日与顾某祥在长城科技杭州办公室见面。(二)邱星星涉案证券账户情况邱星星本人中信证券账户开立于2009年8月11日,资金号为6XXXX936,下挂一个上海股东账户A22XXXX379和一个深圳股东账户013XXXX793。在内幕信息敏感期,邱星星使用本人手机(号码139XXXXXX13)交易长城科技股票。(三)邱星星交易资金来源“邱星星”证券账户对应的三方存管同名银行账户为工商银行账户62220812XXXXXXXX903。资金主要为自有资金和控制的湖州XXXX服装有限公司。2021年8月9日突击转入银行账户资金5,550,000元,于当日及其后2日,从银行账户转入证券账户5,495,000元。(四)邱星星敏感期交易长城科技情况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邱星星使用本人手机(号码139XXXXXX13)于2021年8月9日-8月26日合计买入144,977股,合计5,639,265.8元,截至2021年9月14日已全部卖出,盈利1,601,490.93元。(五)邱星星敏感期交易长城科技特征一是资金变化、交易时点、联络接触时点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敏感期内,邱星星与内幕消息知情人顾某祥见面,并于此后第一个交易日主动从华力XXXX有限公司收回出借款,并连同自有资金资金于当日一起转入本人证券账户。转入资金当日突击买入92,000股长城科技股票、次日买入44,677股、第三日买入5000股,此后直至内幕信息公开前均持续单向买入,内幕信息公开后以卖出为主,至2021年9月14日全部卖出。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形成及发展及联络接触过程高度吻合。二是买卖行为较平常交易习惯存在明显异常。“邱星星”证券账户自2021年6月17日开始少量买卖长城科技股票,但8月9日起买入金额突然明显放大,交易存在明显异常,且无合理解释,交易意愿强烈。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邱星星没收违法所得1,601,490.93元,并处1,601,490.93元罚款。
处理人湖南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2-12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9号(沈剑华)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湖南证监局[2022]9号
批复原因(一)沈剑华与内幕消息知情人联络接触情况 沈剑华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顾某祥相识多年。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沈剑华及配偶邱某星于2021年8月7日与顾某祥在长城科技杭州办公室见面。 (二)沈剑华涉案证券账户情况 沈剑华本人中信证券证券账户开立于2007年5月8日,资金账户6XXXX980,下挂一个上海股东账户A52XXXX430和一个深圳股东户账户010XXXX457。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沈剑华使用本人手机(号码139XXXXXX18)交易长城科技股票。 (三)沈剑华交易资金来源 “沈剑华”证券账户对应的三方存管同名银行账户为工商银行账户(62220812XXXXXXXX879)。8月4日沈剑华通过赎回基金存入三方存管账户182,119.74元,8月9日转入沈剑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200,000元。8月14日通过赎回基金存入三方存管账户157,542.42元,8月16日转入沈剑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150,000元。 (四)沈剑华敏感期交易长城科技情况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沈剑华使用本人手机(号码139XXXXXX18)于2021年8月9日-8月18日买入17,000股,合计655,510元,卖出3,800股,卖出金额153,900元,净买入13,200股,净买入金额501,610元,截至2021年8月30日已全部卖出,获利75,096.4元。 (五)沈剑华敏感期交易长城科技特征 一是资金变化、交易时点、联络接触时点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敏感期内,沈剑华与内幕消息知情人顾某祥见面后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8月9日),突击转入本人证券账户200,000元,当日买入长城科技股票9300股;8月10日提交赎回基金申请,资金到账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全仓买入长城科技股票。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形成及发展及联络接触过程高度吻合。二是买卖行为较平常交易习惯存在明显异常。“沈剑华”证券账户2019年3月仅有3笔买卖长城科技股票记录,单笔买入金额最大为127,466.35元。2021年2月初开始少量交易长城科技,单笔买入金额最大为58,782.55元,持仓时间不超过5天。8月9日突击转入资金,亏损卖出其他股票,买入“长城科技”股票355,054.55元,金额明显放大,该账户内幕信息公开前持有长城科技市值占比高达100%,交易存在明显异常,且无合理解释,交易意愿强烈。
批复内容对沈剑华没收违法所得75,096.40元,并处以500,000元罚款。
处理人湖南证监局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