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2-14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陈霄)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22]73号 |
批复原因 | 陈霄控制使用142个证券账户采用连续交易手法操纵“牧高笛”等13只股票,获利30,835,992.35元。 |
批复内容 | 对陈霄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0,835,992.35元,并处以30,835,992.35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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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3-30 |
标题 | 奇精机械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9]0386号 |
批复原因 |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38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4月10日之前,回复上述事项并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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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2-27 |
标题 | 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8]0196号 |
批复原因 | 我部关注到,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披露《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称控股股东提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2017年末的总股本140,177,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2个交易日内回复并对外披露。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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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20 |
标题 | 奇精机械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高送转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7]0432号 |
批复原因 |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高送转预案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43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2017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公司2016年度高送转预案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 |
批复内容 | 在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对问询内容进行认真回复,现就相关问题回复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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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19 |
标题 | 奇精机械关于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公司2016年度高送转预案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7]0432号 |
批复原因 |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公司2016年度高送转预案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432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2个交易日内回复并对外披露。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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