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7-12 |
标题 | 科森科技: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4]0668号 |
批复原因 |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工作函》的要求,积极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共同对《工作函》所述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并回复。现对《工作函》所述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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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3-01 |
标题 | 关于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工作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 |
批复内容 | 处理事由:就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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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09 |
标题 | 东台科森受到东台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东环罚[2017]117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文件批号 | 东环罚[2017]117号 |
批复原因 | 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未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投入生产、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将二厂研磨工序程序的废乳化液送至一厂进行非法处置 |
批复内容 | 合处十二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
处理人 | 东台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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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09 |
标题 | 昆山元诚受到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昆安监管罚[2016]183号) |
相关法规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昆安监管罚[2016]183号 |
批复原因 | 昆山元诚使用危险化学品未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
批复内容 | 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罚款的决定。 |
处理人 | 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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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09 |
标题 | 昆山元诚受到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昆市监管罚[2018]Z0830034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文件批号 | 昆市监管罚[2018]Z0830034号 |
批复原因 | 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 |
批复内容 | 作出处三万元罚款的决定 |
处理人 |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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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23 |
标题 | 科森科技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0]056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0年6月1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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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10-16 |
标题 | 关于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9]286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863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并于2019年10月23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予以披露。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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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9-07-18 |
标题 | 科森科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时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二级市场购入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2019年7月16日,李进先生按照减持计划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由于操作失误,李进先生将“卖出”指令误操作成“买入”指令,买入公司股票20,000股,买入价格为8.82元/股。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六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又买入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1、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上述所得收益2,014.00元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将全数上交公司所有。
2、李进先生因本次短线交易而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将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重视并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3、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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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02 |
标题 | 科森科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7]0662号 |
批复原因 |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66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回复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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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27 |
标题 | 科森科技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7]0662号 |
批复原因 |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66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 2017年6月2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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