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24 |
标题 | 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0]0394号 |
批复原因 |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的定期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20]0394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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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10-09 |
标题 | 关于对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7]2227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关于对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227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2017年10月11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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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7-07-17 |
标题 | 郑煤机关于独立董事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渝函调查字2017004号 |
批复原因 |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6日接到公司独立董事吴光明先生通知,称其于2017年7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为:渝函调查字2017004号),因其涉嫌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
批复内容 | 本公司将根据调查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针对吴光明先生个人的专项调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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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7-07-07 |
标题 | 郑煤机重大事项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文件批号 | 洛涧检反贪立[2017]1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财务总监郭德生先生涉嫌贪污犯罪一案。 |
批复内容 |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对其立案调查。 |
处理人 |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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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26 |
标题 | 郑煤机对河南证监局《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豫证监函[2016]163号 |
批复原因 |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收到河南证监局《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豫证监函[2016]16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于《问询函》所提问题逐一核实,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相关问题回复。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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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08 |
标题 | 郑煤机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报告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6]0312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4月1日,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郑煤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12号)。 |
批复内容 |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就《问询函》提及的问题予以答复。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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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02 |
标题 | 郑煤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6]0312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4月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对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12号),上交所对公司提交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审阅,要求公司对如下问题作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
一、关于跨行业并购的整合风险
二、关于交易安排
三、关于标的资产行业及经营情况
四、其他-请财务顾问和评估师发表意见。 |
批复内容 | 上交所要求公司在2016年4月8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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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公告日期:2015-06-10 |
标题 |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执行董事王新莹先生由中共郑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实施“两规”措施。 |
批复内容 | 本公司已对相关工作做了统筹安排,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
处理人 | 中共郑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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