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8-01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潘金虎)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0]5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6年1月4日至2017年5月19日,潘金虎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西环路证券营业部(原苏州临顿路证券营业部)担任理财顾问,具有证券从业人员身份。上述期间,潘金虎控制使用林某莉证券账户(资金账户7180****,下挂沪市股东账户A28749****,深市股东账户002791****)买卖天成控股、贵绳股份等13只股票,成交161笔,买入金额14,709,826.29元,卖出金额16,080,278.60元,交易金额共计30,790,104.89元,亏损85,444.67元。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潘金虎处以三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9 |
标题 |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情况说明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 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大股东及附属企业的关联交易。
2、加强信息披露事务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规范水平。
3、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在内控制度中建立防范大股东和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机制,从制度源头上建立和完善防范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违规占用行为的发生。
4、公司一名监事和一名董事分别于8月和9月份辞职,目前公司董事、监事人数与公司章程规定不符,公司应尽快增补。 |
批复内容 | 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公司将在进一步巩固2007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成果的基础上,把该项活动继续推向深入。 |
处理人 | 贵州证监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5-07-29 |
标题 |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巡检意见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黔证监[2005]5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五分开”情况、公司章程及“三会”运作方面、关联交易方面、募集资金使用方面、信息披露方面以及财务及内控制度方面的问题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于2005年4月18日至4月22日对我公司进行了巡检,并于2005年7月18日下发了黔证监[2005]56号《关于对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的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公司非常重视,及时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认真学习《通知书》的各项内容,逐项进行检查,本着严格自律,规范运作,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
处理人 | 贵州证监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