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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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5-06-27
标题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58号)第六条、第十五条、第十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5]86号
批复原因一、制度建设方面,有关基金销售业务相关制度未根据业务实际及时更新。 二、业务规范方面,未充分了解引入销售公募基金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等,未对代销产品开展科学有效的风险评估;通过互联网对部分代销基金产品开展宣传推介过程中,未通过专门的技术系统加强统一管理,实施留痕和监控;个别基金销售网点未置备基金销售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合规风控人员未对新引入代销产品及其管理机构进行合规审查;未将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等纳入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负责对代销基金业务合作机构及其产品实行准入审批的委员会成员中未包括合规人员;未审慎评估基金销售业务与其他业务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并完善利益冲突防范机制。 四、信息报送方面,未按规定报送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任职备案材料;未按规定报送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离任审查报告;反洗钱报备落实不到位。
批复内容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五十三条、《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8-04-03
标题【行政监管措施】关于对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18]13号
批复原因我局对你公司的基金销售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你公司基金销售业务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制定基金产品风险评价体系,评价方法及其说明未向基金投资人公开,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1号)第六十条第(二)项、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二、存在基金销售业务前台的宣传推介和柜面操作岗位未相互分离的情况,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第八条的规定。 三、未制定完善的基金销售业务账户管理制度,确保各类账户的开立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则,保证基金销售资金的安全和账户的有序管理,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四、未及时更新《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第二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依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1号)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18年5月8日前就上述整改落实情况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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