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21-01-13 |
标题 | 【2021】第1号关于对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融资并购类问询函[2021]1号 |
批复原因 |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融资并购一部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公司收到此函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5个交易日内将有关材料发送至审查员邮箱。 |
处理人 | 融资并购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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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06-06-06 |
标题 |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因公司未能按时披露2005年年报。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湖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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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6-05-26 |
标题 | 关于对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长刘作超公开谴责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未在2006年4月30日之前披露2005年年度报告和2006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长及公司诚恳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目前正在积极筹集资金和紧张进行2005年年报的审计工作,力求早日完成2005年年度报告和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工作,同时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此并向投资者表示深深的歉意。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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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公告日期:2005-06-01 |
标题 |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财务总监周振清和财务部经理李小薇涉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衡阳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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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5-05-17 |
标题 | 关于对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上字[2005]036号 |
批复原因 | 未能按时披露2004年年度报告和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
批复内容 | 因公司未能按时披露2004年年度报告和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于今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决定》(上证上字[2005]03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依照有关规定对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我公司诚恳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分,目前正在紧张进行2004年年报的审计工作,力求早日完成2004年年度报告和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工作,同时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此并向投资者表示深深的歉意。
特此公告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5月16日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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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公告日期:2005-04-26 |
标题 |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财务总监周振清和财务部经理李小薇涉嫌挪用资金,被衡阳市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衡阳市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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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公告日期:2005-04-15 |
标题 |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欧阳述安涉嫌挪用资金罪 |
批复内容 | 近日公司获悉,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欧阳述安因涉嫌挪用资金罪,经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05年4月12日由衡阳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衡阳市第二看守所。 |
处理人 |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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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公告日期:2005-03-10 |
标题 |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欧阳述安涉嫌挪用资金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衡阳市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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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5-03-10 |
标题 |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湘证监函[2005]2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实际控制权违规转移 |
批复内容 | 我公司于2005年3月9日接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对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权违规转移的责令整改通知书》(湘证监函[2005]21号)。 |
处理人 | 湖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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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05-02-22 |
标题 |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涉嫌违反有关证券法律法规 |
批复内容 | 因公司涉嫌违反有关证券法律法规,公司于2005年2月18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立案调查通知书》,决定自2005年2月21日起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处理人 | 湖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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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5-02-17 |
标题 |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整改方案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侵占公司利益;违规对外担保;涉嫌虚作销售收入、虚增利润、提供虚假银行单证;持续经营能力难以为继;拖欠员工工资及欠缴"三金"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于2004年12月6日至24日对我公司进行了专项核查,2005年1月6日又约见了公司高管人员进行了谈话,2005年1月17日对我公司下发了《关于要求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通知中严厉指出我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违规对外担保、银行贷款逾期、实际控制权转移和缺乏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针对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公司领导多次开会进行检讨并反复进行了研究讨论。大家认为,公司如果任由这种局面发展下去,将会面临退市的危险并造成社会的严重不稳定,其后果不堪设想。为此,我们和大股东多次交涉,让其尽快归还占用资金;并和大股东引进的战略合作伙伴上海东方物产集团(初步拟定)积极协商,请求他们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公司渡过难关、搞好整改、再创辉煌。大股东和上海东方物产集团表示了极大的诚意,正积极采取行动来支持公司的发展。我们更想借这次整改机会,使公司的管理更规范、主业更突出、效益更好、打造公司强有力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决定成立专门的内部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蒋国民担任组长,组成人员为:刘耀辉(独立董事)、马辉(独立董事)、许明(股东派出)、欧阳述安(经理层派出)、王剑军(董秘、联络人),要求公司财务部、审计部等予以配合,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基础上,实施内部整改方案。根据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的指示和要求,经董事会讨论同意,形成整改方案。 |
处理人 | 湖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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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5-01-18 |
标题 | 关于对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董事长刘作超、董事管志宽、许梦阳、叶树稳,原董事何雪梅、陈江浩公开谴责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多起担保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批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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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01-03-28 |
标题 | 证监会通报批评12家违规公司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在2000年进行重大购买、出售资产过程中,未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备程序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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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1999-08-18 |
标题 | 衡阳市飞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相关法规 | 《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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