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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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11
标题亿晶光电: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宁波证监局[2023]19号
批复原因经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晶光电或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情形,风险提示不充分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公司、张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宁波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11
标题亿晶光电: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宁波证监局[2023]20号
批复原因2023年7月11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晶光电)发布公告称,你公司所持亿晶光电4.59%的股份于2023年6月19日被司法冻结,所持亿晶光电2.79%的股份于2023年7月3日被司法标记。截至2023年7月3日,你公司所持亿晶光电股份被司法冻结及标记的比例累计达7.38%,达到应披露的标准,但迟至2023年7月11日才予以披露。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宁波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02
标题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22年9月22日,亿晶光电公告称,拟投资滁州年产10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项目(一期)、年产10GW光伏切片项目(二期)、年产10GW光伏组件项目(三期),其中一期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约50亿元,预计2023年4月竣工、6月开始投产。前述公告披露后,公司股价于9月22日、9月2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并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023年6月14日,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显示,前述一期项目预计2023年6月中旬完成首条产线(500MW)安装调试工作,6月下旬实现首片电池片下线。即公司2023年6月实际可完成建设的产线规模仅约为前期披露项目总规模的5%,可投产规模与前期公告建设规模差异较大。 公司在披露前述项目的预计进度时,未能客观、谨慎,未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以明确市场预期。公司重大项目进度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婷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公司、张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宁波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02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23年7月11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晶光电)发布公告称,你公司所持亿晶光电4.59%的股份于2023年6月19日被司法冻结,所持亿晶光电2.79%的股份于2023年7月3日被司法标记。截至2023年7月3日,你公司所持亿晶光电股份被司法冻结及标记的比例累计达7.38%,达到应披露的标准,但迟至2023年7月11日才予以披露。你公司作为亿晶光电控股股东,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宁波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9-13
标题亿晶光电: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3]0188号
批复原因2022年9月22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投资建设光伏制造项目的公告称,拟投资滁州年产10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项目(一期)、年产10GW光伏切片项目(二期)、年产10GW光伏组件项目(三期),其中一期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约50亿元,预计2023年4月竣工、6月开始投产。前述公告披露后,公司股价于9月22日、9月2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并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2023年6月14日,公司披露对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显示,前述一期项目预计2023年6月中旬完成首条产线(500MW)安装调试工作,6月下旬实现首片电池片下线。即公司2023年6月实际可完成建设的产线规模仅约为前期披露项目总规模的5%,可投产规模与前期公告建设规模差异较大。公司前期公告中对项目建设进度披露不准确,且未针对、具体、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批复内容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婷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6-08
标题亿晶光电: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3]044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公司将根据《监管工作函》要求,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就上述问题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18
标题亿晶光电收到宁波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函》(甬证监函[2018]6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甬证监函[2018]67号
批复原因亿晶光电收到宁波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函》。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监管关注函后,董事会办公室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会议,认真研读监管关注函,并结合《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对监管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分析,提出相应的整改计划并报告至宁波监管局。
处理人宁波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12-07
标题亿晶光电: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296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6-22
标题亿晶光电: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0498号
批复原因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498号)。
批复内容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03
标题亿晶光电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相关事项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251号
批复原因近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晶光电”)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251号)
批复内容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就所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就《工作函》所述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0-03-07
标题亿晶光电关于公司原董事因误操作导致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姚生娣女士的证券账户在2020年2月25日以每股3.20元(人民币,下同)的价格买入100股公司股票,买入金额320元,并于2020年3月3日以每股3.50元的价格卖出上述100股公司股票,卖出金额350元。
批复内容1、公司董事会对姚生娣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要求其今后对交易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吸取教训、提高警惕,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2、在发生上述情况后,姚生娣女士进行了深刻反省,并承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管好股票账户,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3、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姚生娣女士证券账户的违规交易行为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引以为戒。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5-04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廖新源)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宁波证监局[2018]2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7年1月10日,勤诚达投资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晶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荀建华签署《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荀建华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勤诚达投资将受让荀建华所持占亿晶光电总股本20%的股份(共235,271,854股),成为亿晶光电控股股东。股份受让分两期,第一期转让股份占总股本的7.59%,第二期转让股份占总股本的12.41%。《股份转让协议》还有亿晶光电董事、监事、总经理调整变更等其他涉及控制权转移的重大事项安排。 《股份转让协议》达成后,勤诚达投资在其通过亿晶光电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项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等公告中未将该协议予以披露。2017年5月26日,亿晶光电在《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中首次披露上述协议相关事项。2017年6月2日,宁波证监局出具了《关于对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17年6月13日,勤诚达投资通过亿晶光电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勤诚达投资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达成协议后,未在三日内将该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所述情形。对勤诚达投资的上述违法行为,廖新源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勤诚达投资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二、对廖新源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处理人宁波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5-03
标题亿晶光电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宁波监管局[2018]1号
批复原因2016年6月22日至2017年1月25日期间,亿晶光电发生三起仲裁事项,累计金额超过亿晶光电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其中第三起仲裁事项单笔金额超过亿晶光电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但亿晶光电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2016年12月27日,深证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诚达集团)与荀建华签署《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与荀建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勤诚达集团将受让荀建华所持占亿晶光电总股本20%的股份(235,271,854股),成为亿晶光电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分两期,第一期转让股份占总股本的7.59%,第二期转让股份占总股本的12.41%。《合作框架协议》还有亿晶光电董事、监事、总经理调整变更等其他涉及控制权转移的重大事项安排。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亿晶光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荀建华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刘党旗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四、对孙琛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处理人宁波证监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8-04-26
标题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18]26号
批复原因(一)股权转让双方隐瞒控制权转让事项,公司有关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二)转让双方有关增减持股份事项披露不准确,受让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不及时 (三)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仲裁事项
批复内容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荀建华、时任董事会秘书刘党旗、股权受让方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4-25
标题亿晶光电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甬证监处罚字[2018]1号
批复原因2016年6月22日至2017年1月25日期间,亿晶光电发生三起仲裁事项,累计金额超过亿晶光电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其中第三起仲裁事项单笔金额超过亿晶光电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但亿晶光电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2016年12月27日,深证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诚达集团)与荀建华签署《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与荀建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勤诚达集团将受让荀建华所持占亿晶光电总股本20%的股份(235,271,854股),成为亿晶光电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分两期,第一期转让股份占总股本的7.59%,第二期转让股份占总股本的12.41%。《合作框架协议》还有亿晶光电董事、监事、总经理调整变更等其他涉及控制权转移的重大事项安排。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我局拟作出以下决定: 一、对亿晶光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荀建华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刘党旗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四、对孙琛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处理人宁波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4-04
标题亿晶光电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亿晶光电股权质押及控制权转让的监管工作函》相关事项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0202号
批复原因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晶光电”、“上市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亿晶光电股权质押及控制权转让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8】0202号)(以下简称“《工作函》”)。
批复内容公司就《工作函》所监管关注相关事项进行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9-20
标题亿晶光电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185号
批复原因2017年9月12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85号)。
批复内容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9-13
标题亿晶光电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185号
批复原因2017年9月12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85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同步对半年报作相应修订,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6-28
标题亿晶光电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亿晶光电股东股权转让后续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相关事项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751号
批复原因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晶光电”、“上市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亿晶光电股东股权转让后续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7】0751号)。
批复内容现就《工作函》所述相关事项说明。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7-06-22
标题亿晶光电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甬证调查字2017008号
批复原因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批复内容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6-21
标题亿晶光电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亿晶光电股东股权转让后续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751号
批复原因2017年6月20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亿晶光电股东股权转让后续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7】0751号)。
批复内容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函件之日,及时公开披露本函件内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7-06-03
标题亿晶光电关于收到宁波证监局《关于对荀建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宁波监管局[2017]10号
批复原因你作为亿晶光电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未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对收购人的相关调查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示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提醒你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处理人宁波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7-06-03
标题亿晶光电关于收到宁波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宁波监管局[2017]11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与实际情况不符;你公司通过上述协议在亿晶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拟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时,未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述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四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提醒你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编制并公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整改落实情况。
处理人宁波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02
标题亿晶光电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658号
批复原因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晶光电”、“上市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65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根据荀建华和勤诚达出具的说明,现就相关问题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27
标题亿晶光电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658号
批复原因2017年5月26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658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7年5月31日之前就上述事项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17
标题亿晶光电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及质押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526号
批复原因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晶光电”、“上市公司”)于2017年5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及质押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52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根据《股份质押协议》和荀建华先生、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诚达投资”)出具的说明,公司现就《问询函》回复予以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09
标题亿晶光电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及质押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526号
批复原因2017年5月8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及质押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52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并在2017年5月10日之前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06
标题亿晶光电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502号
批复原因2017年5月3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晶光电”、“上市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过户登记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50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根据勤诚达投资及荀建华出具的说明,公司经认真核查,现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04
标题亿晶光电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502号
批复原因2017年5月3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502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并在2017年5月5日之前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1-13
标题亿晶光电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项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086号
批复原因2017年1月1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08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要求就荀建华先生与勤诚达投资本次股权转让的有关事项作进一步补充说明和解释。
批复内容荀建华先生、勤诚达投资就《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分别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1-12
标题亿晶光电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东股权转让事项的问询函》暨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086号
批复原因2017年1月1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东股权转让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08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1月12日之前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9-20
标题亿晶光电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1408号
批复原因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140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向董事会全体董事进行汇报的同时,组织相关人员逐一对照和核实相关问题,现将回复内容予以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9-14
标题亿晶光电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1408号
批复原因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1408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6年9月14日之前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06
标题亿晶光电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光伏》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292号
批复原因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3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2015年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29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向董事会全体董事进行汇报的同时,组织相关人员逐一对照和核实相关问题,现将回复内容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3-30
标题亿晶光电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292号
批复原因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2015年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292号)。
批复内容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6年4月6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13-06-27
标题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3]0311号
批复原因公司自借壳上市以来,信息披露问题较多,特别是近两年定期报告编制出现多次错误和更正,信息披露质量和准确性较差,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荀建华、财务总监刘宏、董事会秘书刘党旗未勤勉尽责。
批复内容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决定对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谈话。希望公司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荀建华、财务总监刘宏、董事会秘书刘党旗接受了上交所谈话,2013年7月23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09-05
标题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甬证监函[2012]73号
批复原因问题1:在“三会”运作方面,部分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过于简单,没有记录相关董事、监事对讨论事项的发言要点,在公司2012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表决票上,存在部分董事仅有签名,但未对表决事项进行选择表决的现象。 问题2:在财务基础工作及内控建设方面,部分会计凭证存在记账与审核为同一人的现象,不符合财务工作中不相容职务要分离的要求,部分书面的会计凭证上未有记账人及复核人的痕迹,尚未制订正式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也未正式开展工作。 问题3: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在2012年2月曾买过3笔理财产品,共计7,034万元,但未在2012年半年报中予以披露。
批复内容公司针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将落实情况予以公告。
处理人宁波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0-08-06
标题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字[2010]48号
批复原因毛培成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禁止交易期间(2009年3月23日、2009年3月25日两次卖出公司股票)违规买卖股票。
批复内容上交所给予毛培成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毛培成针对上交所通报批评未提出异议。2011年12月9日以后,毛培成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09-09-30
标题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甬证上市函[2009]50号、甬证上市函[2009]52号
批复原因《关于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监管关注函》、《关于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管关注函》两个关注函均指出:针对公司2009年9月18日公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时任公司董事陈龙海、周乐群、毛培成和罗镇江等拟向常州亿晶原股东转让其所持有的5,000万股股份,占其2008年底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9%,而《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请公司及财务顾问对重组预案是否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自查,并完善重组方案,请公司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对本次重组的影响及风险。
批复内容公司对上述关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并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披露。
处理人宁波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5-06-28
标题关于巡检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甬证监发[2005]42号
批复原因规范运作方面、年报、会计报表及其附注中部分信息披露不完整、财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于2005年4月18日至4月21日对公司进行巡检,并于2005年5月25日发出了甬证监发〔2005〕42号《关于要求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司于2005年6月1 日接到《通知》后,给予高度重视,并对《通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检查、讨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针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拟订了整改措施。公司将尽快落实整改报告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处理人宁波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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