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6-05-22 |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9号 |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局[2026]9号 |
| 批复原因 | 陈某怡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控制、使用“陈某怡”第一创业证券账户、“陈某怡”广发证券账户,于2024年3月28日至5月15日合计买入上述公司股票168,800股,成交金额2,966,238元。陈某怡买入上述公司股票金额明显放大、买入金额占比极高,买入时间与内幕信息变化时间基本一致,交易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正当信息来源。截至2024年10月30日,陈某怡上述2个证券账户卖出全部上述公司股票。经测算,上述账户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上述公司股票盈利747,660.24元。 |
| 批复内容 | 没收陈某怡违法所得747,660.24元,并处以2,242,980.72元的罚款。 |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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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6-05-22 |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0号 |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局[2026]10号 |
| 批复原因 | 刘某楷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为夫妻关系,二人共同生活。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刘某楷控制、使用“刘某楷”广发证券账户,于2024年6月27日至7月2日合计买入上述公司股票20,000股,成交金额413,859元。刘某楷买入上述公司股票时间与内幕信息的变化时间基本一致等,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截至2024年7月4日,刘某楷上述广发证券账户卖出全部上述公司股票。经测算,该账户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上述公司股票盈利15,149.81元。 |
| 批复内容 | 没收刘某楷违法所得15,149.81元,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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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6-05-22 |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1号 |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五十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 |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局[2026]11号 |
| 批复原因 | 黄某升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联络接触,控制、使用“黄某升”联储证券账户,于2024年4月23日至7月5日合计买入上述公司股票376,100股,成交金额7,200,693元。黄某升买入上述公司股票的时间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的时间高度吻合、证券账户启用时间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的时间基本一致、买入上述公司股票占比极高等,交易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正当信息来源。截至2024年7月9日,黄某升上述联储证券账户卖出全部上述公司股票。经测算,该账户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上述公司股票盈利1,049,692.28元。 |
| 批复内容 | 没收黄某升违法所得1,049,692.28元,并处以3,149,076.84元的罚款。 |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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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6-05-22 |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2号 |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五十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局[2026]12号 |
| 批复原因 | 刘某明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联络接触,其控制、使用"刘某明"中信证券账户,于2024年4月16日至7月1日合计买入上述公司股票362,000股,成交金额6,968,721元。刘某明买入上述公司股票与内幕信息的变化时间基本一致、买入金额占比高、亏损卖出其他股票后买入上述公司股票等,交易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正当信息来源。截至2024年7月29日,刘某明上述中信证券账户卖出全部上述公司股票。经测算,该账户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上述公司股票盈利1,016,870.61元。 |
| 批复内容 | 没收刘某明违法所得1,016,870.61元,并处以3,050,611.83元的罚款。 |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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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6-05-13 |
| 标题 | 暨博医疗: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局[2026]12号 |
| 批复原因 | 因涉嫌内幕交易违规 |
| 批复内容 |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刘远明先生进行行政处罚 |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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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讯 公告日期:2024-11-28 |
| 标题 | 瀚蓝环境:关于对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4]3689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在10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草案作相应修改。 |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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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讯 公告日期:2024-08-03 |
| 标题 | 瀚蓝环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的问询函》的公告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4]1066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在10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预案作相应修改。 |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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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16 |
| 标题 | 创冠(厦门)环保电力运维有限公司被厦门市思明区地方税务局行政处罚(厦思地税简罚[2018]872号) |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 文件批号 | 厦思地税简罚[2018]872号 |
| 批复原因 |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 批复内容 | 厦门市思明区地方税务局处以1,000元的罚款。 |
| 处理人 | 厦门市思明区地方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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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16 |
| 标题 | 瀚蓝(佛山)工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收到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顺监乐罚字[2018]24号) |
| 相关法规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 |
| 文件批号 | 顺监乐罚字[2018]24号 |
| 批复原因 | 瀚瑞公司因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 |
| 批复内容 | 罚款8,000元。 |
| 处理人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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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16 |
| 标题 | 公司被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佛工商处字[2017]12号) |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
| 文件批号 | 佛工商处字[2017]12号 |
| 批复原因 | 瀚蓝环境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
| 批复内容 | 以80,000元的行政罚款。 |
| 处理人 | 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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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16 |
| 标题 | 瀚蓝(福清)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被福清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处罚(融国税罚[2017]171号) |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 文件批号 | 融国税罚[2017]171号 |
| 批复原因 | 创冠福清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 批复内容 | 处以2,300元的罚款。 |
| 处理人 | 福清市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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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16 |
| 标题 | 广东瀚正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被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南工商处字[2016]1018号) |
| 相关法规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 |
| 文件批号 | 南工商处字[2016]1018号 |
| 批复原因 | 瀚正检测因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 |
| 批复内容 | 处以 10,000 元的罚款 |
| 处理人 |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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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16 |
| 标题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水务有限公司被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南工商处字[2016]926号) |
| 相关法规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 |
| 文件批号 | 南工商处字[2016]926号 |
| 批复原因 | 因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 |
| 批复内容 | 处以罚款5,000元。 |
| 处理人 |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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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16 |
| 标题 | 瀚蓝(黄石)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被黄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黄环罚[2016]2号) |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 文件批号 | 黄环罚[2016]2号 |
| 批复原因 | 创冠黄石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 批复内容 | 处以罚款 3,609 元。 |
| 处理人 | 黄石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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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17 |
| 标题 | 瀚蓝环境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6]0464号 |
| 批复原因 | 2016年5月9日,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6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本部对你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披露。
一、关于水务业务
二、关于固废业务” |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问询函》中有关问题回复并予以公告。 |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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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10 |
| 标题 | 瀚蓝环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6]0464号 |
| 批复原因 | 2016年5月9日,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6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本部对你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披露。
一、关于水务业务
二、关于固废业务” |
| 批复内容 |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正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将尽快对上述事项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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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9-03 |
| 标题 | 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结果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上市公司上市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一)关于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执行存在不规范情况的问题
(二)关于会计核算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三)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未充分履职的问题
(四)关于部分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
(五)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于2013年4月1日-10日对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现场检查结果,公司于2013年5月28日披露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结果的整改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根据以上整改方案,公司认真组织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截至目前,所有整改工作已经完成。 |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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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5-28 |
| 标题 | 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结果的整改方案 |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上市公司上市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一)关于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执行存在不规范情况的问题
(二)关于会计核算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三)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未充分履职的问题
(四)关于部分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
(五)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并经2013年5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还将根据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在完成整改工作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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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4-01-14 |
| 标题 | 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2003年巡回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报告 |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
| 文件批号 | 广州证监函[2003]570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个别规章制度不够健全;个别重大事项未经法定程序;信息披露不够及时不够充分;公司执行财务内控制度方面存在不足;公司下属桂城水厂仍有部分不动产尚未取得权属证明; |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广州证券监管办公室: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检查办法》的规定和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有关2003年交叉巡检的工作安排,中国证监会南昌特派办于2003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对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于12月17日以广州证监函[2003]570号文下发了《关于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
收到通知后,公司高度重视,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分析与讨论。针对通知中指出的问题和关注的事项,公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对通知中提出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形成了整改报告。整改报告经2004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 处理人 | 广州证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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