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7-28 |
标题 | 关于对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10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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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09-30 |
标题 | 关于对张友君实施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监管部发[2019]监管36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监管部发[2019]监管363号 |
批复原因 | 因张友君持股比例变动达到一定比例时未暂停股票交易,构成权益变动违规。 |
批复内容 | 股转公司对张友君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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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9-30 |
标题 | 《关于对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监管工作提示》(公司监管一部发[2020]提示246号、公司监管一部发[2020]提示536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监管一部发[2020]提示246号、公司监管一部发[2020]提示536号 |
批复原因 | 发行人对外担保发生时未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
批复内容 | 股转公司对发行人、张友君、刘志军进行监管工作提示。 |
处理人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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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8-19 |
标题 | 【2020】第425号关于对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二次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年报问询函[2020]第42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9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
处理人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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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7-28 |
标题 | 【2020】第203号关于对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年报问询函[2020]第20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8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
处理人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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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06-05 |
标题 | 关于对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约见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监管措施的情况公示(2020年5月)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监管一部发[2020]监管129号 |
批复原因 | 股份质押、冻结披露违规 |
批复内容 | 口头警示 |
处理人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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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9-12-02 |
标题 | 飞沃科技:股东违规交易致歉公告 |
相关法规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即其拥有权益的股份每达到5%的整数倍时),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披露。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披露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公众公司的股票。2019年11月29日,张友君一次性减持800,000股,此交易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情形。 |
批复内容 | 张友君承诺将加强对相关制度的学习,严格遵守股转系统的相关交易规则,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并委托公司董事会代其向各位投资者表示歉意。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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