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2-01 |
标题 | 关于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甫荣、曾荣华、赖东群、昝丽涛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会计部监管函[2024]第1号 |
批复原因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王甫荣、曾荣华、赖东群、昝丽涛:中汇所在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赛龙)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中,存在重要性水平确定不合理,控制测试程序、函证程序、分析性程序、监盘程序、收入细节测试等程序执行不到位,以及对货币资金、存货、在建工程、研发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执行的实质性程序不到位等问题。 |
批复内容 | 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甫荣、曾荣华、赖东群、昝丽涛的监管函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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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4-01-05 |
标题 | 关于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杨建平、薛伟、汪涛、王甫荣、曾荣华、赖东群、昝丽涛、独文俊、余林森、钱凡凡:经查,存在以下问题:
一、独立性与内部治理一是部分IPO项目约定发行奖励、约定发行成功后补充审计费用等或有收费情形。
二是个别项目向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大额协作费。
三是个别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各存在签字会计师未按规定轮换的情形。
四是存在从某一审计客户收取的全部费用占某一分部收取费用总额比例较大等情况,你所未制定相关防范措施。
五是合伙人杨建平买卖本部门审计客户股票,执业人员独文俊、余林森、钱凡凡在项目执行期间买卖其参与审计的上市公司股票。
六是未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七是部分项目归档日期距审计报告日超过六十天。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所及上述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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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8 |
标题 | 公司受到黄埔新港海关处罚(埔新关简告字[2018]0020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埔新关简告字[2018]0020号 |
批复原因 | 发行人于2018年3月22日持报关单向黄埔新港海关申报进口的丙烯共聚物与实际到货不符,实际到货为聚丙烯再生料树脂。 |
批复内容 | 对发行人科处罚款人民币11,500元。 |
处理人 | 黄埔新港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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