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4-16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7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4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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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01 |
标题 | 收到镇江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镇)应急罚[2019]0110号) |
相关法规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
文件批号 | (镇)应急罚[2019]0110号 |
批复原因 | 2019年7月30日,镇江市应急管理局在对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公司存在:1、生产厂区设有氮封的偏三甲苯罐未设置事故泄压设备;2、配电室应急出口缺少“安全出口”标识;乙烯甲苯装置罐区高危紧急切断阀未挂联锁警示标牌(共计2处)。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罚款5.50万元 |
处理人 | 镇江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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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01 |
标题 | 收到镇江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镇新安监罚[2019]454号) |
相关法规 |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镇新安监罚[2019]45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存在:1、2019年11月的所有二级动火作业未按照规定进行气体检测确定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进行危险作业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2、天然气缓冲(D108)安全阀(1个)因校验未安装,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罚款2.975万元 |
处理人 | 镇江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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