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2-07-14 |
标题 | 关于对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欧辉生、郑旭、方瑞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青岛证监局[2022]8号 |
批复原因 |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欧辉生、郑旭、方瑞征:经查,2022年4月11日,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重工”)发布《关于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对2018年以来公司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审议确认;2022年4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前述有关事项进行了补充审议确认。其中,2021年度天能重工及子公司与上海风领新能源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478.27万元(含税,下同),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以下简称“净资产”)的8.45%;2020年度、2021年度天能重工及子公司与青岛正明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楚能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青岛邦纳钢结构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数分别为1,700.67万元、3,259.32万元,分别占公司2019年末、2020年末净资产的0.83%、1.34%。相关关联交易在发生时,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未按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董事长欧辉生、时任总经理郑旭、董事会秘书方瑞征,对公司存在的上述问题承担主要责任。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青岛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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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6-15 |
标题 | 关于对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6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10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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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28 |
标题 | 关于对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张世启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214号 |
批复原因 | 张世启:
你作为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能重工”)持股5%以上股东,在天能重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减持所持有的天能重工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期限为公告后六个月。2021年2月9日、5月14日、6月24日,你通过《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等披露减持天能重工股份的意向,拟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向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转让所持有的天能重工2.74%的股份,但未明确具体减持安排。2021年9月2日,你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珠海港集团转让1,584.68万股天能重工股份,占天能重工总股本的比例为1.9995%,未按照承诺提前三个交易日披露具体减持安排。 |
批复内容 | 张世启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214号。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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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3-12 |
标题 | 共和协和新能源有限公司被共和县农牧和科技局行政处罚(共农牧(草监)[2017]第76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共农牧(草监)[2017]第76号 |
批复原因 | 在没有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草原上修建建筑物,占地面积0.5584公顷 |
批复内容 | 罚款1.66万元 |
处理人 | 共和县农牧和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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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3-12 |
标题 | 兴海新能源受到兴海县农牧局处罚(兴农牧罚[2017]1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兴农牧罚[2017]11号 |
批复原因 | 未办草原征占用相关手续,擅自在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涉嫌非法占用使用草原11.841亩 |
批复内容 | 罚款1.17万元。 |
处理人 | 兴海县农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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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3-12 |
标题 | 阿巴嘎旗新能源收到阿巴嘎旗环境保护局处罚(阿环罚[2019]01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阿环罚[2019]014号 |
批复原因 | 拌合站运行期间喂料口未封闭,厂区物料未苫盖,洒水降尘措施不到位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万元 |
处理人 | 阿巴嘎旗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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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3-12 |
标题 | 阿巴嘎旗新能源收到阿巴嘎旗环境保护局处罚(阿环罚[2020]00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阿环罚[2020]003号 |
批复原因 | 现场易起尘的砂石等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苫盖措施 |
批复内容 | 罚款3.00万元 |
处理人 | 阿巴嘎旗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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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3-12 |
标题 | 阿巴嘎旗新能源收到阿巴嘎旗环境保护局处罚(阿环罚[2020]01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阿环罚[2020]014号 |
批复原因 | 现场堆放部分物料砂石未采取苫盖等污染防治措施 |
批复内容 | 罚款1.00万元 |
处理人 | 阿巴嘎旗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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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3-12 |
标题 | 长子远景受到长子县国土资源局处罚(长子国土执罚决字[2018]17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长子国土执罚决字[2018]17号 |
批复原因 |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占用土地11.54亩建风电升压站,其中0.41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批复内容 | 罚款15.39万元 |
处理人 | 长子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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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12-09 |
标题 | 关于对宋德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青岛证监局[2020]14号 |
批复原因 | 宋德海:
经查,你作为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重工”或“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你配偶刘萍于2020年9月18日、9月21日累计卖出天能重工股票21.28万股,金额446.45万元,又于2020年10月21日买入天能重工股票2.67万股,金额52.15万元。
刘萍将其持有的天能重工股票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青岛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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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1-18 |
标题 | 关于对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宋德海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182号 |
批复原因 | 宋德海:
你作为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重工”)时任董事、副总经理,你的配偶刘萍于2020年10月21日买入天能重工股票2.67万股,金额52.15万元。天能重工于2020年10月30日披露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刘萍买入天能重工股票的时间发生在定期报告公告日前三十日内。此外刘萍还于2020年9月18日、9月21日累计卖出天能重工股票21.28万股,金额446.45万元,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所界定的短线交易。你作为天能重工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督促你的配偶合规交易,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8.1条、3.8.15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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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1-09 |
标题 | 关于对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49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11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青岛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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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19 |
标题 | 庆云重工被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庆云分局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庆环罚字[2017]97号 |
批复原因 | 风力发电塔筒生产项目未办理环评投入生产 |
批复内容 | 罚款50万元。 |
处理人 |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庆云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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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19 |
标题 | 庆云重工被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庆云分局处罚(庆环罚字[2017]98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庆环罚字[2017]98号 |
批复原因 | 风力发电塔筒生产项目焊接、喷刷漆工序未建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直接排放 |
批复内容 | 罚款20万元。 |
处理人 |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庆云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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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19 |
标题 | 长子远景被长子县国土资源局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长子国土执罚决字[2018]17号 |
批复原因 |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占用土地11.54亩建风电升压站,其中0.41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批复内容 | 罚款15.39万元。 |
处理人 | 长子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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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2 |
标题 | 山西天能收到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行政处罚(交环罚字[2019]124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文件批号 | 交环罚字[2019]124号 |
批复原因 | 危废暂存间未设置围堰 |
批复内容 | 处罚金额三万元 |
处理人 |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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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2 |
标题 | 山西天能收到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行政处罚(交环罚字[2019]138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文件批号 | 交环罚字[2019]138号 |
批复原因 | 部分焊接工段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存在焊接烟气无组织排放 |
批复内容 | 责令公司进行整改并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 |
处理人 |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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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2 |
标题 | 山西天能收到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行政处罚(交环罚字[2019]15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交环罚字[2019]153号 |
批复原因 | 喷漆房配套建设的吸附棉堵塞,长期未进行更换,未按规定使用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抛丸机车间配套的除尘器管道破损,车间内粉尘污染较大 |
批复内容 | 责令公司进行整改并对该公司合计罚款30万元。 |
处理人 |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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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9-10 |
标题 | 贵南县协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受到贵南县公安消防大队处罚(南县公(消)行罚决字(2018)0020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文件批号 | 南县公(消)行罚决字[2018]0020号 |
批复原因 | 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 |
批复内容 | 给予贵南新能源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 |
处理人 | 贵南县公安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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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8-03 |
标题 | 兴海县协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受到海南藏族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兴海县公安消防大队处罚(兴公(消)行罚决字[2018]0015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文件批号 | 兴公(消)行罚决字[2018]0015号 |
批复原因 | 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 |
批复内容 | 给予兴海新能源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 |
处理人 | 海南藏族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兴海县公安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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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9-11 |
标题 | 哈密红星重工有限公司受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罚(十三师)安监罚[2017]0911B1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 |
文件批号 | (十三师)安监罚[2017]0911B1号 |
批复原因 | 车间内部分行车吊钩无止脱卡、未开展2017年度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及未组织员工进行职业病体检等原因 |
批复内容 | 给予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处理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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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6-14 |
标题 | 青岛证监局向公司出具《监管关注函》(青证监函[2017]16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青证监函[2017]162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6月14日,青岛证监局向公司出具《监管关注函》(青证监函【2017】162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已于2017年8月18日向青岛证监局进行了书面汇报,已就上述问题整改完毕,并将持续规范。 |
处理人 | 青岛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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