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4-01-03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张文娟、陈雅婷) |
相关法规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2010年修订)》、《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23]17号 |
批复原因 | 张文娟、陈雅婷:负责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达或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报告文号:大信审字〔2023〕第2-00379号)进行了检查。经查,你们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控制测试执行不到位
二、对存货跌价准备的复核程序执行不到位
三、对应收账款发生额实施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四、对营业收入实施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五、未执行替代测试
六、未评价银行存款列报的恰当性 |
批复内容 | 我办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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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4-01-03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23]15号 |
批复原因 | 一、内部治理、质量控制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执业项目执业存在的问题 |
批复内容 | 我办决定对你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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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6-16 |
标题 | 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3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6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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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3-06-15 |
标题 | 华昌达:关于副董事长、总裁失联的提示性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法与公司副董事长、总裁陈泽先生取得联系,其处于失联状态。 |
批复内容 | 经与陈泽先生家人沟通获悉,近期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原股东颜华因涉嫌合同诈骗案件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陈泽先生的失联应与此案相关,具体案件情况不便透露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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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6-16 |
标题 | 湖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湖北证监局[2022]1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颜华、罗慧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颜华以上市公司名义借款2亿元并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隐瞒相关事项未披露
(一)颜华擅自以上市公司名义借款2亿元并转入其个人账户
(二)颜华隐瞒2亿元借款真实情况,致使华昌达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二、颜华以上市公司名义为其个人借款进行担保,并隐瞒相关事项未披露
(一)颜华擅自以华昌达名义同邵某裔签订《保证合同》
(二)颜华隐瞒3亿元担保事项,致使华昌达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三、罗慧以上市公司名义签订担保合同,分别为颜华、罗慧个人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并隐瞒相关事项未披露
(一)罗慧擅自以华昌达名义对外签订《保证合同》
(二)颜华、罗慧隐瞒担保合同及后续借款担保事项,致使华昌达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我局决定:
一、对颜华隐瞒未依法披露2亿元借款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二、对颜华隐瞒未依法披露3亿元担保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三、对颜华、罗慧未依法披露担保合同及后续借款担保行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
合计对颜华处以125万元的罚款,对罗慧处以25万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湖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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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4-24 |
标题 | 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021年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11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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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28 |
标题 | 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7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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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03 |
标题 | 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49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2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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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1-17 |
标题 | 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47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在11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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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10-13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天诚)〔2021〕16号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局[2021]16号 |
批复原因 | 当事人:深圳市前海安天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天诚),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经查明,安天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涉案证券账户基本情况
二、安天诚借用涉案证券账户的情况
三、涉案证券账户交易情况 |
批复内容 | 责令安天诚改正,并处30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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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9-16 |
标题 | 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4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9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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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6-07 |
标题 | 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24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6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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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08 |
标题 | 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020年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17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充分提示风险,在5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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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2-10 |
标题 | 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53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充分提示风险,在12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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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0-11-13 |
标题 | 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达”)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华昌达名义向武汉国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借款
二、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华昌达名义向北京华夏恒基文化交流中心借款
三、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华昌达名义与卲天裔、武汉市武昌区汉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四、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华昌达名义与张海彬签订担保合同
五、诉讼进展披露不及时 |
批复内容 | 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长颜华,原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罗慧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陈泽,时任总裁贾彬,时任首席财务官贺锐,董事会秘书、时任首席财务官华家蓉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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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11-13 |
标题 | 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达”)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华昌达名义向武汉国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借款
二、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华昌达名义向北京华夏恒基文化交流中心借款
三、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华昌达名义与卲天裔、武汉市武昌区汉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四、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华昌达名义与张海彬签订担保合同
五、诉讼进展披露不及时 |
批复内容 | 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长颜华,原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罗慧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陈泽,时任总裁贾彬,时任首席财务官贺锐,董事会秘书、时任首席财务官华家蓉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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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10-21 |
标题 | 关于对王欢玲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王欢玲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截至2020年6月10日,王欢玲持有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达”)4,000万股股份,占华昌达总股本的6.70%。6月11日,王欢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华昌达100万股股份,占华昌达总股本的0.17%,减持金额为394万元。王欢玲未在上述减持行为发生的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
王欢玲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对王欢玲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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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8-28 |
标题 | 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020年半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1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充分提示风险,在9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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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0-08-25 |
标题 | 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颜华先生、罗慧女士:
经查明,颜华先生作为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达”)的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长,存在涉嫌违反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2.10条、第3.1.5条、第3.1.7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2.10条、第3.1.7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1条、第4.2.3条、第4.2.8条、第4.2.9条规定的行为。罗慧女士作为华昌达原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存在涉嫌违反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2.10条、第3.1.5条、第3.1.7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1条、第4.2.3条、第4.2.8条、第4.2.9条规定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2.5条、第12.6条和《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拟对你们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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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8-17 |
标题 | 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39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8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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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08-13 |
标题 | 华昌达: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湖北证监局[2020]15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作为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减持公司股份100万股。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湖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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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7-17 |
标题 | 华昌达: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9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96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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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7-03 |
标题 | 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019年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9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充分提示风险,在7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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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4-30 |
标题 | 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12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5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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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1-23 |
标题 | 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7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2020年2月3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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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01-15 |
标题 | 华昌达:关于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湖北证监局[2020]3号 |
批复原因 |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在2019年4月4日收到了武汉市中级法院作出的对你公司与武汉国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国创)的诉讼的一审判决,但你公司没有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存在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的违规行为。 |
批复内容 |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项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应违规记录记入诚信档案系统。你公司应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湖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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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11-26 |
标题 | 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30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301号 。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11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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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9-10 |
标题 | 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22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22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9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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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8-19 |
标题 | 华昌达: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217号 |
批复原因 |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昌达”)于2019年8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21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已于2019年8月1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对问询函的回复,现按相关要求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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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8-19 |
标题 | 华昌达: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公司法人被限制消费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9]鄂01执1854号 |
批复原因 | 其他规避执行。 |
批复内容 | 被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公司法人陈泽被列为限制消费人员。 |
处理人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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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21 |
标题 | 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92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92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5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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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3-08 |
标题 | 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9号 |
批复原因 | 华昌达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9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3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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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7-06 |
标题 | 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180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180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7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4-19 |
标题 | 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60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60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第1至8的情况发表意见,并在4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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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8-01-31 |
标题 | 华昌达:股东颜华个人债务问题进展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颜华涉嫌伪造本公司公章、董事会决议、法定代表人印章骗取贷款。 |
批复内容 | 公司已向公安机关进行了报案并已公告。 |
处理人 | 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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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15 |
标题 | 华昌达: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97号 |
批复原因 | 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9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就问询函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说明,现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0-13 |
标题 | 华昌达: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深证公函[2015]38号 |
批复原因 | 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重组问询函》:
1、请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说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情形。
2、请补充披露仕德伟科技实际控制人夏伟量先生基本信息、简要经历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请说明夏伟量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是否从事与标的公司仕德伟科技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如存在,请披露重组后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预案显示,2013年、2014年、2015年1-5月仕德伟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6.58亿元、8.50亿元、3.2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736万元、5273万元、644万元。请解释说明仕德伟科技2015年1-5月净利润率大幅下降的原因。
4、请按照仕德伟科技提供产品或服务特点分类列示其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占比、毛利率情况,并说明分类列示产品或服务的具体内容、运营模式及收入确认方式。
5、请补充披露仕德伟科技报告期内服务客户的地区分布,并结合销售模式说明仕德伟科技开展业务是否有较强的地域性限制;如是,请进一步说明并进行重大风险提示。请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意见。
6、请进一步说明仕网通提供的具体产品或服务内容。请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仕德伟科技的仕网云平台和仕网通平台服务客户数量及累计服务客户数量、平均收费及分布等情况。请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意见。
7、请补充披露仕德伟科技来自百度搜索营销的收入及其占网络营销的比重。
8、请补充披露仕德伟科技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名单、销售及采购金额。
9、预案显示,陈加旺于2010年6月、2013年2月分别受让仕德伟实业持有的仕德伟科技10万出资额、20万股股份,而陈加旺2014年12月才就职于仕德伟科技。陈德阳、肖成林等其他7位仕德伟科技持股高管均长年在公司任职。请补充说明:(1)这两次转让作价是否公允;(2)陈加旺所持股份是否存在代持情形,如是,请说明后续的解决措施;(3)陈加旺前工作单位是否与其存在纠纷;(4)陈加旺就职前与仕德伟科技的关系。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0、报告期内诺克科技毛利率呈上升趋势,请结合诺克科技工业机器人成套装备和生产线产销量、平均销售价格及成本等说明其毛利率提升的原因。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1、请结合行业发展前景说明仕德伟科技和诺克科技2016-2018年度承诺业绩的可实现性。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批复内容 | 根据重组问询函要求,公司组织本次重组的相关中介机构对重组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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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02-03 |
标题 | 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的修订说明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1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1月29日,深交所出具了《关于对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1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问询函相关内容如下:
1、关于标的资产持续经营前提。本次交易标的DMWLLC尚需获得在美国各州开展业务的经营许可和相关资质,请补充披露后续办理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经营许可和资质办理的费用标准、费用承担方,以及本次评估是否考虑了未来将发生的上述费用。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2、关于标的资产业务可持续性。2012年、2013年及2014年1-9月,标的资产前五大客户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5.53%、96.84%、91.36%,存在对美国三大汽车生产商的较大依赖。请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1)标的资产与主要客户之间是否存在长期合作协议,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如何顺利承接或延续此类合同;
(2)如果正在履行及尚未履行的合同转让不能取得主要客户的书面同意,标的资产的业务可持续性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如出现上述风险,上市公司是否有应对措施,是否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
(3)请独立财务顾问就上述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3、关于标的资产财务数据及评估。标的资产模拟利润表中,2012年、2013年及2014年1-9月的财务费用分别为64.15万元、105.36万元、70.65万元;收益法评估标的资产未来营业收入和成本时,2015年及以后年度财务费用预测数仅为27.13万美元/年。请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1)标的资产两年一期的模拟利润表中,财务费用的分摊依据及具体计算过程;
(2)本次交易以零现金为条件,请结合标的企业未来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渠道,说明收益法评估的数据测算依据、过程,以及增值率为355.66%的原因;
(3)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4、关于标的资产商誉确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将增加2.6亿元商誉,请补充披露商誉确认的依据、过程、未计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原因,以及标的资产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确定的依据。
5、关于标的资产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本次交易标的DMWLLC是为交易而新设立的公司,承接与目标分部业务相关的所有资产和经营性负债,财务报表是在假设目标分部于列报期间均为一个独立报告主体的基础上模拟得出,模拟报表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请在“重大风险提示”中就此进行风险提示。
6、关于竞业禁止。请补充披露交易对手方以及DMW的董监高是否出具了竞业禁止承诺。如无,请说明上市公司保障自身权益的相关措施。同时,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
批复内容 | 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根据重组问询函对报告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补充和完善。本公司结合重组问询函的相关内容就报告书的修订情况逐一进行说明。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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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01-30 |
标题 | 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已经收到深交所发送的《关于对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1号),根据上述函件要求,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正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并对重组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 |
批复内容 | 公司将在回复相关函件后提交复牌申请,预计公司股票不晚于2015年2月4日复牌。 |
处理人 | 深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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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3-11-18 |
标题 | 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
文件批号 | 湖北监管局[2013]6号 |
批复原因 |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对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3]6号),《警示函》中指出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公司《2012年度业绩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2012年度业绩预告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填写不完整,上述档案未登记审计项目组成员,违反了《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第七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五条,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予以警示。你公司应引以为戒,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管理工作,严格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本公司将根据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要求进行认真的整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公司对出现的问题向投资者深表歉意。 |
处理人 | 湖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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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2-09-20 |
标题 | 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十堰市公安局立案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文件批号 | 十堰公刑立字[2012]第9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董事长颜华先生涉嫌泄漏内幕信息 |
批复内容 | 对公司董事长颜华先生涉嫌泄漏内幕信息案立案侦查。 |
处理人 | 湖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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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 公告日期:2012-07-19 |
标题 | 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武汉稽查局《立案稽查通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武稽查立通字[2012]05号文 |
批复原因 | 因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董事长颜华先生进行立案稽查。 |
批复内容 | 本公司将积极配合此项调查工作,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证监会武汉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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