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1-18 |
标题 | 关于对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8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1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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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1-26 |
标题 | 长治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长国税稽罚[2018]2号)和《税务处理决定书》(长国税稽处[2018]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长国税稽罚[2018]2号、长国税稽处[2018]3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1月26日,山西壶化集团爆破有限公司因2016年9月接受已证实虚开的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 |
批复内容 | 被长治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长国税稽罚[2018]2号)和《税务处理决定书》(长国税稽处[2018]3号),追增值税32,270.94元及滞纳金,并处以百分之五十罚款,计16,135.47元。 |
处理人 | 长治市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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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7-11 |
标题 | 长治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7月11日,长治县盛安民爆器材经销有限公司因少申报2016年度各项附加税32,376.33元 |
批复内容 | 被长治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号)并处以罚款2000元。 |
处理人 | 长治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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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0-26 |
标题 | 长治县公安局对壶化爆破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罚决字[2016]000673号) |
相关法规 | 《民用爆炸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行罚决字[2016]000673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10月26日,因壶化爆破太焦铁路神农隧道项目火工品的运输车辆与运输证所开具的车辆不符,违反《民用爆炸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47条第1项规定 |
批复内容 | 罚款5万元。 |
处理人 | 长治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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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2-10-19 |
标题 | 晋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晋城工商企罚字【2012】1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晋城工商企罚字[2012]110号 |
批复原因 | 由于进步机电逾期未参加工商年检。 |
批复内容 | 吊销了进步机电工商营业执照。 |
处理人 | 晋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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