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4-19 |
标题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建华、方丽芳、李联、苏醒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会计部监管函[2024]第3号 |
批复原因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张建华、方丽芳、李联、苏醒:经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在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欣药业)和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视科技)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中,存在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程序、函证程序、监盘程序、质量复核程序、对组成部分的审计程序等程序执行不到位,对收入、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应付职工薪酬、销售费用、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执行的实质性程序不到位,以及信息系统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
批复内容 | 监管关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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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4-25 |
标题 | 关于对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18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4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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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7-05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龙泉税务所向武汉盛视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武东新税龙简罚[2019]69926号 |
批复原因 | 武汉盛视因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城镇土地使用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
批复内容 | 罚款1000.00元。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龙泉税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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