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4-09-07 |
标题 | 森麒麟:关于公司实控人、董事长买卖公司可转债构成短线交易暨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截至2024年4月19日,因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秦龙先生作为老股东优先配售获得的“麒麟转债”持有余量为30,500张,秦龙先生于2024年4月19日全部卖出其持有的30,500张“麒麟转债”余量,且在本次卖出之前的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的相关情况。鉴于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及发展态势良好,未来发展可期,但是近期受到二级市场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价值被严重低估,作为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秦龙先生于2024年7月3日、7月4日分别买入103,270张、57,160张公司可转债,截至2024年7月4日,秦龙先生合计持有公司“麒麟转债”160,430张。因秦龙先生上述卖出及买入公司“麒麟转债”的时间间隔未超过6个月,根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秦龙先生的上述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秦龙先生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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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2-12-10 |
标题 | 森麒麟: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许华山女士因入职本公司前的相关工作问题被海南省儋州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相关案件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
批复内容 | 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处理人 | 海南省儋州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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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1-04-06 |
标题 | 关于对顾峥、焦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顾峥、焦阳:
经查,我会发现你们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在担任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代表人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关联交易、成本核算等情况的核查不充分。 |
批复内容 | 我会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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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06-04 |
标题 | 关于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5号 |
相关法规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辽宁证监局[2020]5号 |
批复原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所执行青岛森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森麒麟)IPO项目进行了检查。经查,你所在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在审计报告中披露青岛森麒麟存在的部分关联交易
二、未对部分回函不符情况进行进一步关注或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三、存在细节测试中未说明抽样方法和抽样依据情形 |
批复内容 | 我局对你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辽宁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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