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上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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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4-02-19
标题煌上煌:关于控股子公司合作方仓库发生火灾事故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24年2月15日上午8点左右,为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市真真老老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仓储服务的合作方嘉冷(嘉兴)供应链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军民路北侧纬十路东侧(2-5)的冷链仓库发生火灾。火灾发生后,当地消防部门迅速到场实施救援,在当地消防应急等部门的扑救下,火势被扑灭。火灾具体原因相关部门正在调查、核实中。本次火灾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火灾导致子公司存货受到一定程度损毁,具体金额正在核实评估。本次火灾事故子公司受损货物主要为相关原材料及半成品,公司将调配供应链及生产资源,努力将影响降到最低。公司已启动相关索赔程序,预计本次火灾事故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批复内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火灾事故教训,敦促下属各子公司、各仓库、第三方供应链管理公司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04
标题煌上煌: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福州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
文件批号闽榕环罚[2019]449号
批复原因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对福建煌上煌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排放的污水进行取样监测时发现,福建煌上煌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排放污水总磷浓度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四中的一级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
批复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和《福州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2018年版)第FZ01HB-CF-0072项规定,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对福建煌上煌做出责令立即改正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和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天向福清生态环境局或福清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福清市人民法院行政讼诉。
处理人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18
标题煌上煌: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45号
批复原因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45号)。
批复内容公司高度重视,对问询函中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现将有关问题及回复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7-05
标题煌上煌: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12号
批复原因2016年6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 “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1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批复内容深交所对公司披露的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高度关注,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对相关问题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违法  公告日期:2015-09-11
标题煌上煌:关于高管配偶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章启武的配偶毛秋人女士的证券账户出现短线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毛秋人的证券账户于2015年9月7日买入公司股票2,000股,成交价格22.51元,成交金额45,020.00元,于2015年9月8日卖出公司股票2,000股,成交价格23.30元,成交金额46,600.00元,交易盈利1,580.00元。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交易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通知章启武先生将上述1,580.00元股票收益上缴给公司,章启武先生保证今后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约束家人参与公司股票交易行为。
处理人其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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