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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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3-09-15
标题奥马电器:关于对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魏士杰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文件批号深证上[2023]870号
批复原因TCL家电为收购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电器),除自行参加司法拍卖、在二级市场上购买奥马电器股票外,还与重庆中新融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新融泽)、魏士杰签订协议,约定共同收购奥马电器。魏士杰实际通过其本人证券账户及其控制的其他账户在二级市场买入奥马电器股票,筹资由他人参与奥马电器股份司法拍卖。TCL家电与中新融泽、魏士杰共同对奥马电器进行收购,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TCL家电与中新融泽、魏士杰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 TCL家电对外披露了与中新融泽一致行动关系,但未披露与魏士杰的一致行动关系。TCL家电、魏士杰及中新融泽在收购奥马电器的过程中,仅披露了TCL家电及中新融泽的持股变动情况,在上述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到5%及每增加5%、1%时,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在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超过30%时,未按规定履行发出收购要约义务。
批复内容一、对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魏士杰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7-18
标题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魏士杰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04号
批复原因根据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号)查明的事实,你作为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电器)控股股东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期间,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合计转让奥马电器股票8,492,530股,成交金额49,795,348元。
批复内容同时,提醒你: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3-28
标题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4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1-20
标题奥马电器:关于控股股东及董事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3]1号
批复原因1、TCL家电在收购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发出收购要约义务等。 2、TCL家电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交易证券。
批复内容广东证监局决定对TCL家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20万元罚款,对TCL家电时任董事长王成、时任董事徐荦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违反《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TCL家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1-20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号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3]3号
批复原因一、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过程 二、侯某龙内幕交易“奥马电器”情况
批复内容没收侯某龙违法所得215,483.61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1-20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号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3]2号
批复原因裴某斌内幕交易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批复内容没收裴某斌违法所得141,315.77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1-20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号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3]1号
批复原因TCL家电、魏某杰在收购奥马电器的过程中,未如实披露与魏某杰的一致行动关系,在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到5%及每增加5%、1%时,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在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超过30%时,未按规定履行发出收购要约义务。
批复内容一、对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魏某杰在收购奥马电器的过程中,未如实披露与魏某杰一致行动关系,在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到5%及每增加5%、1%时,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在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超过30%时,未按规定履行发出收购要约义务的行为,对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魏某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70万元罚款,其中对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处以320万元罚款,对魏某杰处以150万元罚款。对王某、徐某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二、对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交易证券的行为,对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魏某杰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的行为,对魏某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191,087.51元,并处罚款24,382,175.02元。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1-20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4号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3]4号
批复原因赖某丽内幕交易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批复内容没收赖某丽违法所得164,229.67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1-14
标题奥马电器:关于控股股东及董事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处罚字[2022]19号
批复原因TCL家电在收购公司过程中未如实披露与他人一致行动关系,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发出收购要约义务;TCL家电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交易证券;公司董事王成先生、徐荦荦先生原任职公司TCL家电在收购公司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等信息披露义务,未按规定履行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义务。
批复内容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其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20万元罚款;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其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上述两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2-08-30
标题ST奥马: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证监立案字002022031号
批复原因在收购公司过程中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决定对TCL家电立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8-19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2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2]12号
批复原因赵某栋作为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电器)2015年11月至2021年5月期间的实际控制人,私自使用西藏网金和山西汇通公章,将对应资金转为单位定期存单,并分别于2020年8月25日、2020年10月13日和14日以西藏网金1.45亿元、山西汇通9亿元的单位定期存单为第三方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因赵某栋隐瞒上述事项,奥马电器未能按规定在临时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批复内容对赵某栋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7-13
标题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杨锐志、权秀洁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16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2-07-08
标题ST奥马: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三、会计差错更正
批复内容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赵国栋,赵国栋关联方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刘向东、时任财务总监吕文静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2-07-08
标题ST奥马: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通报批评)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三、会计差错更正
批复内容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7-08
标题ST奥马: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含董秘))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三、会计差错更正
批复内容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赵国栋给予公开认定五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6-29
标题ST奥马: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结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证监结案字0062022001号
批复原因公司相关信息披露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决定对公司不予行政处罚,本案结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6-06
标题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47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6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1-12-31
标题ST奥马: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证监立案字0062021030号、0062021029号
批复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及公司立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警示  公告日期:2021-12-01
标题ST奥马: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1]129号、广东证监局[2021]130号
批复原因1、对外担保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 2020年年报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不准确
批复内容广东监管局决定对奥马电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广东监管局决定对赵国栋、刘向东、吕文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8-27
标题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9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7-21
标题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100号
批复原因2021年1月29日,奥马电器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7,488.80万元至-14,968.80万元。2021年4月19日,奥马电器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0年预计实现的净利润修正为-35,991.51万元至-68,991.51万元。2021年4月30日,奥马电器披露《2020年年报》,2020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53,973.72万元。奥马电器2020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与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对业绩预告作出修正。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100号。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18
标题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11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5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2-25
标题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10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3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1-26
标题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4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1-30
标题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国栋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15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0-27
标题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51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0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10-09
标题奥马电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14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6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4号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深圳证监局[2020]4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王云珠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二、王云珠交易“奥马电器”
批复内容对王云珠处以20万元罚款。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6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5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深圳证监局[2020]5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尹宏伟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二、尹宏伟交易“奥马电器”
批复内容对尹宏伟没收违法所得2,531,347.41元,并处以7,594,042.23元罚款。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25
标题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0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5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5-06
标题关于对杨鹏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51号
批复原因杨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电器”)于2015年11月和2017年4月先后向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金”)原股东以现金方式购买中融金合计100%股权。你作为交易对手方,与奥马电器签订《业绩补偿协议》,承诺中融金在2017年、2018年、2019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4,000万元、26,400万元和29,000万元。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出具的《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及2018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融金2018年业绩实际实现数为-85,275.75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 因中融金未完成业绩承诺,你应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在奥马电器向你发出书面补偿通知书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偿义务。奥马电器已于2019年4月29日、2019年6月27日发出书面补偿通知。截至2020年3月30日,你尚未补偿的业绩补偿金额为1,825.18万元,未能依照《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批复内容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及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5-06
标题关于对林岚凤、李霞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52号
批复原因林岚凤、李霞: 你们作为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电器”)于2016年12月收购福州乾坤好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9%股权(以下简称“乾坤好车”)的原股东,与奥马电器签订《业绩补偿协议》,承诺乾坤好车在2016年、2017年、2018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000万元、6,000万元和12,000万元。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出具的《2016至2018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乾坤好车2018年业绩实际实现数为-23,193.57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 因乾坤好车未完成业绩承诺,你们应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在奥马电器向你们发出书面补偿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偿义务。奥马电器已于2019年5月10日和6月27日向你们发出书面补偿通知。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你们尚未补偿的业绩补偿金额分别为6,226万元和5,094万元,未能依照《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批复内容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及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4-30
标题关于对赵国栋、尹宏伟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电器”)于2015年11月和2017年4月先后向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金”)原股东以现金方式购买中融金合计100%股权。赵国栋、尹宏伟作为交易对手方,与奥马电器签订《业绩补偿协议》,承诺中融金在2017年、2018年、2019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4,000万元、26,400万元和29,000万元。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出具的《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及2018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融金2018年业绩实际实现数为-85,275.75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 因中融金未完成业绩承诺,赵国栋、尹宏伟应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在奥马电器向赵国栋、尹宏伟发出书面补偿通知书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偿义务。奥马电器已于2019年4月29日、2019年6月27日发出书面补偿通知。截至2019年12月16日,赵国栋和尹宏伟尚未补偿的业绩补偿金额分别为1.95亿元和8,114万元,未能依照《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截至2020年3月30日,赵国栋已偿还上述业绩补偿款项,尹宏伟尚未偿还。 赵国栋、尹宏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11.11.1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决定对赵国栋、尹宏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赵国栋、尹宏伟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0-03-27
标题关于对尹宏伟、杨鹏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0]33号
批复原因尹宏伟、杨鹏: 经查,我局发现你们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7年4月7日,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电器或公司)与你们及相关方签署协议,以7.84亿元收购你们及相关方持有的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金)49%股权,同时你们及相关方对中融金2017至2019年的净利润作出承诺。因中融金2018年未完成业绩承诺,按照协议约定,你们应于收到奥马电器书面通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奥马电器支付补偿款8113.77万元和1825.18万元。据奥马电器披露,该公司已于2019年4月29日、6月27日向你们发出履行业绩补偿的书面通知,但截至目前,你们未向奥马电器支付补偿款项。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3-27
标题关于对赵国栋采取出具警示函和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0]34号
批复原因赵国栋: 一、未及时披露公司股份减持计划 二、未及时将股份冻结情况告知上市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未及时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和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3-27
标题关于对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0]35号
批复原因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8日,你公司持有的奥马电器1.35亿股股份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占奥马电器总股本的12.44%。但你公司未及时将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告知奥马电器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奥马电器直到2020年2月11日才披露该事项。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2-14
标题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13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2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2-12
标题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国栋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1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2020年2月11日,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电器”)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新增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众金”)持有奥马电器1.35亿股股份于2019年11月28日被司法冻结,占奥马电器总股本比例为12.4447%,赵国栋持有奥马电器1.38亿股股份分别于2019年11月15日和12月19日被新增轮候冻结,占奥马电器总股本比例为12.7225%。你们未及时将股份被冻结事项告知奥马电器进行公告。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1-17
标题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国栋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12-16
标题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42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12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11-27
标题奥马电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401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401号)
批复内容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交所做出回复,现就问询函所提问题及公司相关回复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9-16
标题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30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30号)
批复内容公司仍在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及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19
标题奥马电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16号
批复原因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电器”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1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2018年年报事项做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公司按照《问询函》所列的问题和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和工作人员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就有关事项回复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1-31
标题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87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8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2019年2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2-29
标题奥马电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891号
批复原因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马电器”)董事会于2018年12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891号)。
批复内容公司就《问询函》中所涉及事项逐一进行核实,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现将相关问询及回复内容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2-28
标题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蔡拾贰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248号
批复原因2018年11月9日,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称你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84.11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截至2018年12月19日,你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1,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147%,超过减持计划数量15.89万股,涉及金额为85.31万元。
批复内容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8条与《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0-23
标题奥马电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736号
批复原因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73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就《问询函》中所涉及事项逐一进行核实,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现将相关问询及回复内容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0-18
标题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59号
批复原因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7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因与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合同纠纷案,公司及子公司钱包金服及钱包智能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的账户总金额为33,989.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7%,公司主营业务主要由子公司经营,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对相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8年10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7-31
标题奥马电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569号
批复原因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7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56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就《问询函》中所涉及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现将相关问询及回复内容披露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09
标题奥马电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87号
批复原因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马电器”)于2018年5月29日收到贵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87号)。
批复内容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2-07
标题奥马电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108号
批复原因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10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就《问询函》中所涉及事项逐一进行核实,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现将相关问询及回复内容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7-07-15
标题奥马电器:关于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广东监管局[2017]21号
批复原因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决定》(【2017】21号),要求公司更正2016年相关定期报告内容。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接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对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梳理,制定了相关的整改报告,内容如下: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7-07
标题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116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2016年因预计汇率变动预提财务费用450万元,年底未冲回;2016年依据自主品牌销量预提销售费用5,400万元,实际使用5,051万元,剩余349万元未冲回。上述两项违规预提的费用合计799万元,占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利润的2.07%。上述事项致使你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17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7-07-06
标题奥马电器: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文件批号广东监管局[2017]21号
批复原因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马电器”)于2017年7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决定》([2017]21号)、《关于对赵国栋、何石琼、权秀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20号)。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现责令你公司对年报予以更正。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切实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7-07-06
标题奥马电器: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文件批号广东监管局[2017]20号
批复原因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马电器”)于2017年7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决定》([2017]21号)、《关于对赵国栋、何石琼、权秀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20号)。
批复内容赵国栋、何石琼、权秀洁分别作为奥马电器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应对公司上述违规问题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现对赵国栋、何石琼、权秀洁予以警示。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履行董事、经理等职责,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切实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3-29
标题奥马电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10号
批复原因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 10 号)。
批复内容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3-14
标题奥马电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01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近日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0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其中《问询函》第3问为基于上述调整后分配预案进行回复),现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08
标题奥马电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266号
批复原因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奥马电器”或“上市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股孙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5)。公司于2016年6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266号)。
批复内容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交所做出回复,现就问询函所提问题及公司相关回复说明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11
标题奥马电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64号
批复原因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64号)。
批复内容公司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08-29
标题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接受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函[2013]626号
批复原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于2013年8月12日至8月16日对公司进行了年报现场检查,并于2013年8月29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广东证监函[2013]62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关注函》中指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公司决策程序需进一步规范。 2、公司部分制度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 3、公司未与董事签订聘任合同。 4、投资者关系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5、公司记账凭证后所附原始凭据不完整。 6、公司部分付款申请单的签名不全。 7、公司2012年年报披露问题。 8、公司2012年年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未包括年报审计机构的工作人员,不符合相关规定。 9、公司未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保密协议,不符合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并针对相关问题,召集专题会议,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实施了整改措施,并将相应的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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