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20-06-13 |
公司名称 |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问讯 |
违规行为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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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20-04-29 |
公司名称 |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监管关注 |
违规行为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5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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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20-02-25 |
公司名称 |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问讯 |
违规行为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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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8-06-05 |
公司名称 |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问讯 |
违规行为 |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46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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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8-02-10 |
公司名称 |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问讯 |
违规行为 |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15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落实,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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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8-02-06 |
公司名称 |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问讯 |
违规行为 |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13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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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7-05-15 |
公司名称 |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
处分类型 | 监管关注 |
违规行为 | 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47号)。
主要关注内容如下:
上海舟讯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信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作为你公司关联方,截至2015月12月31日,你公司与前述关联方已经发生的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226.65万元、808.71万元,合计2,035.36万元,占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2%。你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6年3月18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于2016年3月22日披露新增上述两家关联方及其2015年度关联交易金额。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2.4条、第10.2.9条、第10.2.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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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6-03-22 |
公司名称 |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处分类型 | 通报批评 |
违规行为 | 武美于2015年12月17日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37,760股,减持金额为491,257.60元。武美的减持行为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8号中有关“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规定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和第3.1.8条的规定和《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1.3条、第3.8.1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鉴于武美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武美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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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4-01-13 |
公司名称 |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与行权》 |
处分类型 | 监管关注 |
违规行为 | 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监管函【2014】第5号),主要关注内容如下:
你公司首期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3年9月5日,但你公司于2014年1月14日刊登授予完成公告,时间间隔超过30日。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2.7条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与行权》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批复内容 |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已责成相关责任人深刻检讨,并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和其他相关规定等的学习,确保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规范运作, 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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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2-08-27 |
公司名称 |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处分类型 | 整改通知 |
违规行为 | 1、“三会”会议记录不规范。
2、部分专业委员会未有效运作。
3、募集资金付款审批和管理不规范。
4、部分制度对投资权限的规定与《公司章程》不一致。
5、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有待加强。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深圳证监局提出的监管意见进行了认真整改。
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在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悉心指导下,公司通过自查、整改,增强了规范运作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了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深入地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这一活动开展下去。同时,公司将不断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学习和勤勉尽责意识,进一步树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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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2-01-13 |
公司名称 |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 |
处分类型 | 监管关注 |
违规行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2年1月13日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2】第1号),主要关注内容如下:
北京亚洲威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洲威迅”)的实际控制人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州的侄子,你公司与亚洲威迅存在关联关系。截止至2011年12月26日,你公司向亚洲威迅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77.82万元,但你公司直至2012年1月11日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4条规定,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已责成相关责任人深刻检讨,分析延迟履行董事会审议的原因;
并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和其他相关规定等的学习,确保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规范运作, 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通过上述整改措施,公司已加强了规范董监高行为,并树立了牢固的诚信意识与严谨的规范意识,同时公司也在事后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通过此次整改,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更加完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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