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0-16 |
标题 | 关于对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50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0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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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9-10 |
标题 | 关于对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9]第33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9】第33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9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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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12-11 |
标题 | 金杯电工: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2018]第844号 |
批复原因 |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2018】第844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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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4-11 |
标题 | 关于对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51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3月20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称,2018年初至公告披露日,你公司与关联方湖南惟楚线缆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457.26万元,占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60%。针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你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7条、第10.2.4条及第10.2.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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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1-26 |
标题 | 金杯电工衡阳电缆有限公司收到井冈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井市监(产)罚决[2018]0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井市监(产)罚决[2018]01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11月24日,销售给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的50000米架空绝缘导线,不符合国家的检验要求。 |
批复内容 | 1、责令停止销售该批不合格产品;2、没收该批不合格产品;3、处以罚款人民币6万元。 |
处理人 | 井冈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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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9-04 |
标题 | 关于对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黎明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152号 |
批复原因 |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电工〕”于2014年7月25日聘任你担任独立董事,你未及时在《董事声明及承诺书》《独立董事履历表》中披露已担任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缆科技”)独立董事的情况,直至金杯电工查阅《长缆科技2017年半年度报告》时才发现上述情形。 |
批复内容 | 你未在《董事声明及承诺书》中完整披露任职信息,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3.1.2条和第3.1.3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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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12-13 |
标题 | 金杯电工: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43号 |
批复原因 |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4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深交所就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参与发起设立九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予以关注并问询。针对问询函提及事项,公司已向深交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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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8-03 |
标题 | 湖南金杯电器有限公司收到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长)质监罚字[2016]第2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湘长)质监罚字[2016]第24号 |
批复原因 | 未取得认证擅自出厂销售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处以5万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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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4-08 |
标题 | 关于对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杨志强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63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4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关于对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杨志强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63号),具体关注内容如下:公司拟定于2016年4月21日披露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杨志强于2016年4月6日卖出公司股票80,000股,交易金额为88.4万元。杨志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买卖公司股票,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7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整改情况:公司已责成杨志强进行了深刻反思和检讨。同时,公司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及相关的内幕信息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学习,并要求相关人员以此为鉴,勤勉尽责,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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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2-03-05 |
标题 | 关于对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2]第14号 |
批复原因 | 2012年3月5日,公司收到《关于对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2〕第14号),内容为关于公司2011年年报的相关问题,主要涉及到公司财务数据变动情况。 |
批复内容 | 2012年3月9日,公司出具了《<关于对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复函》,对深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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